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艺术品网络化、金融化趋势明显,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和艺术品电商等问题亟需规范,艺术品市场的监管执法是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一个难点。
关键词:艺术品市场;监管;执法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随著经济的发展,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作为艺术品监管的文化执法部门如何履行职能,有效地加强艺术品的监管,成为近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进行阐述和提出解决对策。
一、当前艺术品市场的现状
艺术品又称美术品。《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艺术品已成为投资理财的新亮点,逐渐走热。
二、当前艺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艺术品市场发展愈快,凸显的问题愈多,在光鲜的数据背后,潜藏的问题也不少,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监督效力不完善
目前艺术品市场执法的主要专业性依据仅有文化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和文化部、海关总署颁布的《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两部部门规章,没有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无法解决现实中的各类复杂问题。由于艺术品行业目前尚无国家级的市场监管部门,体制交叉与管理空白同时存在,文化执法部门的权属有限,难以直接“执法”。这些问题与市场迅猛发展态势不相适应,制约了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导致艺术品市场的诚信缺失。缺乏法律法规,成为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市场发展体系不全
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是建立在繁荣的一级市场基础上的,艺术品通过画廊的推广、宣传、形成稳定的价格和基本市场定位后,其精品和高端的艺术品,再进入到拍卖市场流通。目前,画廊画店功能发育不全,主体性和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数量无质量,精品少,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低。红火的拍卖对于提升优秀艺术品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助长了短期投机的浮躁心态
(三)市场诚信缺失,真假难辨
近年来,中国艺术品的价格也在暴涨,巨额利润使造假者趋之若骛,艺术品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成了普遍现象,损害了我国的文化形象和市场信誉。在各种商品领域造假售假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但在艺术品领域由于法规、鉴定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使得执法难以进行。在监管缺失和利益的驱使下,制假、贩假、假拍伪专家金钱至上、虚假鉴定等问题愈演愈烈。诚信的缺失,传承的断裂,让没有专业鉴别能力的普通消费者难辨一件艺术品的真假,这成为新的消费者进入市场最大的障碍。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行业协会建设缺位。
经营者利用艺术品投资噱头,误导消费者参与艺术品投资炒作。一些不合规的经营机构以艺术品投资、艺术品权益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消费者投资资金,往往给消费者带来重大损失。艺术品经营行业组织发展缓慢,资源缺乏整合,尤其是在倡导行业自律、行业规则,协助政府管理服务,维护行业形象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市场准入和推出、惩处虚假交易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明显。
三、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的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开展艺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园区、进厂区“三进”工程,宣讲管理政策,重点宣传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督促经营单位履行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要让社会公众知晓《办法》建立的明示担保、责任溯源、尽职调查、专家委员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立法精神及基本内容。
(二)协调联动,清理规范
文化执法部门要开展摸底调查,掌握艺术品经营的真实数据,协调工商、文广新等部门形成工作衔接机制,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无照办照。对少数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业户,协调工商部门限期整改补办。二是有照备案。对已经申领营业执照,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首先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经督促仍不备案的,文化执法部门要依据《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强化日常巡查,依法监管
监管是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文化执法部门要把艺术品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重点,广辟线索来源,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中始终注重检查有没有禁止经营的艺术品;检查是否违反了明示担保、责任溯源、尽职调查、专家委员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检查从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是否持批准文件,是否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等。
(四)建立诚信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艺术品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管理,完善信用信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纳入“黑名单”进行公示,重点关注、重点监督,以提高艺术品市场的诚信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经营机构在艺术品鉴定和权属明确需要,强化艺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
目前仅靠文化部门,还很难短时间内改变艺术品市场诟病,因此还需要更多与艺术品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工作和更高层面的立法工作,共同促进整个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德汨.艺术品市场执法探析[Z].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网.2014-6-30.
[2]张继荣.浅谈当前定西艺术品市场的监管[N].定西日报.2014-12-15.
[3]蔡萌.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 促进行业发展与公众权益的平衡[Z].人民网.2016-03-21.
[4]庹祖海.以立法为重点推动艺术品市场规范建设[Z].文化发展论坛.2010-6-24.
[5]鲁元珍,刘坤.文化部新规望治理艺术品市场三假 解决鉴定难问题[N].光明日报.2016-03-01.
关键词:艺术品市场;监管;执法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随著经济的发展,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作为艺术品监管的文化执法部门如何履行职能,有效地加强艺术品的监管,成为近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进行阐述和提出解决对策。
一、当前艺术品市场的现状
艺术品又称美术品。《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艺术品已成为投资理财的新亮点,逐渐走热。
二、当前艺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艺术品市场发展愈快,凸显的问题愈多,在光鲜的数据背后,潜藏的问题也不少,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监督效力不完善
目前艺术品市场执法的主要专业性依据仅有文化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和文化部、海关总署颁布的《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两部部门规章,没有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无法解决现实中的各类复杂问题。由于艺术品行业目前尚无国家级的市场监管部门,体制交叉与管理空白同时存在,文化执法部门的权属有限,难以直接“执法”。这些问题与市场迅猛发展态势不相适应,制约了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导致艺术品市场的诚信缺失。缺乏法律法规,成为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市场发展体系不全
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是建立在繁荣的一级市场基础上的,艺术品通过画廊的推广、宣传、形成稳定的价格和基本市场定位后,其精品和高端的艺术品,再进入到拍卖市场流通。目前,画廊画店功能发育不全,主体性和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数量无质量,精品少,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低。红火的拍卖对于提升优秀艺术品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助长了短期投机的浮躁心态
(三)市场诚信缺失,真假难辨
近年来,中国艺术品的价格也在暴涨,巨额利润使造假者趋之若骛,艺术品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成了普遍现象,损害了我国的文化形象和市场信誉。在各种商品领域造假售假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但在艺术品领域由于法规、鉴定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使得执法难以进行。在监管缺失和利益的驱使下,制假、贩假、假拍伪专家金钱至上、虚假鉴定等问题愈演愈烈。诚信的缺失,传承的断裂,让没有专业鉴别能力的普通消费者难辨一件艺术品的真假,这成为新的消费者进入市场最大的障碍。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行业协会建设缺位。
经营者利用艺术品投资噱头,误导消费者参与艺术品投资炒作。一些不合规的经营机构以艺术品投资、艺术品权益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消费者投资资金,往往给消费者带来重大损失。艺术品经营行业组织发展缓慢,资源缺乏整合,尤其是在倡导行业自律、行业规则,协助政府管理服务,维护行业形象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市场准入和推出、惩处虚假交易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明显。
三、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的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开展艺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园区、进厂区“三进”工程,宣讲管理政策,重点宣传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督促经营单位履行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要让社会公众知晓《办法》建立的明示担保、责任溯源、尽职调查、专家委员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立法精神及基本内容。
(二)协调联动,清理规范
文化执法部门要开展摸底调查,掌握艺术品经营的真实数据,协调工商、文广新等部门形成工作衔接机制,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无照办照。对少数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业户,协调工商部门限期整改补办。二是有照备案。对已经申领营业执照,未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首先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经督促仍不备案的,文化执法部门要依据《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强化日常巡查,依法监管
监管是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文化执法部门要把艺术品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重点,广辟线索来源,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中始终注重检查有没有禁止经营的艺术品;检查是否违反了明示担保、责任溯源、尽职调查、专家委员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检查从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是否持批准文件,是否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等。
(四)建立诚信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艺术品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管理,完善信用信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将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纳入“黑名单”进行公示,重点关注、重点监督,以提高艺术品市场的诚信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经营机构在艺术品鉴定和权属明确需要,强化艺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
目前仅靠文化部门,还很难短时间内改变艺术品市场诟病,因此还需要更多与艺术品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工作和更高层面的立法工作,共同促进整个艺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德汨.艺术品市场执法探析[Z].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网.2014-6-30.
[2]张继荣.浅谈当前定西艺术品市场的监管[N].定西日报.2014-12-15.
[3]蔡萌.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 促进行业发展与公众权益的平衡[Z].人民网.2016-03-21.
[4]庹祖海.以立法为重点推动艺术品市场规范建设[Z].文化发展论坛.2010-6-24.
[5]鲁元珍,刘坤.文化部新规望治理艺术品市场三假 解决鉴定难问题[N].光明日报.201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