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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管理情况:睢宁县国有林场总场是经睢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睢政发【2013】118号)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睢宁县农业委员会(县林业局)管理,经劳动人事部门核准在册在岗的正式职工91人,退休28人,县编制委员会睢编[2013]21号文件核定总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8名(编制由原县张圩林场和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划入)。总场负责睢宁县张圩林场和睢宁县林木良种场的山林管护、生产、科研等方面的规划、指导、协调及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