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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治学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改革实践,常常被局限在权力主体是否得当的维度,侧重于探索以教授委员会为核心力量的治学体系。这不但忽视了权力运行方式的去行政化问题,而且忽视了治学及其相关问题的政治性。由此导致以教授委员会为核心力量的治学体系不但在实践中有着将学术、教学事务再行政化的倾向,而且由于其理论前提通常建立在一种不道德、不民主、不公正的假定之上,在实践中充满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