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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社会政治演变过程中,本为周代贵族最低阶层的家臣在春秋后期屡叛其主,甚至执掌一国之政,构成了先秦政治史上的奇观。其叛乱按照家臣身份可以分为三类:地位一般而受私家宠爱的家臣、职司邑政的邑宰和统掌贵族家政的家宰之叛。其特点是集中于世秉周礼的鲁国,家臣屡叛除了家臣与家主个人之间恩怨外,还有各种社会历史客观原因。私家应对家臣屡叛而对传统宗法型家臣制度的革新,为战国官僚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