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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两项审前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也是在审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最严重的措施。由于对拘留措施性质的错误认识以及在逮捕制度上片面强调证据条件和量刑条件而忽视逮捕必要性以及缺乏司法审查等救济制度导致中国审前羁押率畸高。应当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改进中国的审前羁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