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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人行黑龙江通河县支行发生国库资金被盗案件,涉案金额为190139.61元人民币。作案手段并不隐蔽,犯罪过程也不复杂,却最终得逞。人民银行发生的资金案件主要教训:一是内控执行流于形式。二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内部控制环境较差。案件的发生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