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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根据2004年7月发布的《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年~2005年工作规划》(简称《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5年8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切实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