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退休“土地爷”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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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殷国元案件案情复杂,作案手段掩蔽,且犯罪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取证工作难度很大。侦办此案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细心追踪案件的各种蛛丝马迹,从一些看似平常的细节中不断突破深入,重视再生证据的运用,成功地打破了犯罪人精心编织的攻守同盟。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讲究策略运用,始终把握案件侦办主动权,控制侦破方向,全局上下一心,经受住了挑战和考验,给国家和人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工作答卷。
  
  【本期主讲】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殷国元,曾经是一个在上海房地产界炙手可热的人物。2000—2004年,正值上海经济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蒸蒸日上的时期,土地批租和规划实施成为上海滩最大的热门。时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的殷国元,手握负责分管资源规划、土地批租、旧区改造等重权。在有求于他的人眼里,结交上他不啻与“土地爷”攀上了亲,批一个项目就能让人一夜暴富、财源滚滚。然而,这位“土地爷”不仅穿着朴素,行事谨慎,还颇有“长者风度”和“学者见解”。人们在媒体上时常可以见到殷国元关于房地产“热点”和“难点”问题发表的“高论”。退休后挂上了上海土地学会会长的虚职,他更是刻意低调,在一个不起眼的旧楼里与人合用一个办公室,一付专注于政策咨询、学术交流的模样。然而,在这样的表象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真面目。
  
  一、殷国元案件的基本情况
  
  殷国元,男,1944年1月出生,1968年入伍,后以正师级干部从部队转业,2000年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9月退休。2005年5月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2007年3月,殷国元被从机场带走接受调查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拭目以待。有人认为,殷是退休的“土地爷”,也没听说他与社保案有什么瓜葛,最多是利用“余热”发点“小财”;也有人说,殷是聪明人,退休以后再捞钱,处理起来有空子可钻;还有人断定,殷是胆小之人,小打小闹犯不了大事。
  但经检察机关查出的事实却令人大吃一惊,殷国元看似谨小慎微实则胆大妄为,朴实厚道的背后深藏“胆略”。他短短几年,受贿数额高达3600多万,并有400多万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在一个旧区改造项目中他滥用职权,就致使国家遭受4000多万的损失;他在任时利用职权“无形”投入,退休后狂收“期权”,受贿最多的一笔竟达1300万元,一天之内可以轻轻松松地收进7套房子;一有风吹草动他马上组织串通,编织谎言、制造假象,企图逃脱法网。人们终于恍然大悟:殷国元犯下了惊天大案,创下了上海滩腐败案件受贿金额最大、罪名最多的记录。
  该案受到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上海市委、市纪委、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列入2007年度高检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的第1号。
  殷国元于2007年4月20日被立案侦查,2007年12月26日被提起公诉。2008年8月14日,殷国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私藏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殷国元的妻子陈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尽管在庭审中还对一些犯罪事实进行抵赖和狡辩,但接到一审判决后,殷国元和陈伟却出人意料地均不提出上诉,表示接受法律的制裁。
  
  二、殷国元案件的侦破难点
  
  一是案件影响大。殷国元是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涉及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级别最高的官员,也是建国以来上海局级干部受贿金额最大的。案发后,一时成为国内外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热点话题,新华社还为此发表了专稿。
  二是社会危害严重。殷国元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性极大,严重威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城市建设,旧区改造,土地开发,事关一个城市的发展和形象,更是关乎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民生大计。本案中,殷国元利用手中掌管土地开发和旧区改造的职务便利,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侦破难度大。上海社保案的爆发,给殷国元心理上带来了巨大震动和恐惧,殷国元夫妇与行贿人迅速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并伪造多份假借条、假协议。给侦查工作增加了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四是取证艰难。从2000年上任到2007年被立案侦查,殷国元犯罪行为延续7年,作案的时间跨度大,并且受贿事实部分发生在其退休以后,给查证工作带来了许多难以预料的曲折、给证据链的构成也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五是受贿手法典型新颖。殷国元受贿犯罪时大都采取以“期权”兑现为借口、以低价购房掩人耳目、以合作经管作为幌子等,张冠李戴、混淆是非的狡猾手段。同时,案件涉及土地出让领域,隐蔽性和专业性很强,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新难题。
  
  三、案件的侦办策略与经验
  
  (一)锲而不舍追踪夯实办案基础
  殷国元自以为对掩饰犯罪得心应手,但他始料未及的是,早在2004年就己被反贪局盯上了。当时,反贪局接到殷国元涉嫌受贿的举报信后,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初查。
  举报信来自于虹桥镇王家弄动迁地块的几个动迁居民。从市房地局与开发商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市房地局出让本市闵行区虹桥镇王家弄、诸家浜等地块给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出让总价为220余万元。举报人认为政府不应以这么低廉的价格将这块地交给开发商开发。开发商之所以能够以这么低廉的价格拿到这块地,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收受了这个开发商的好处,而代表市房地局与开发商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是时任市房地局副局长的殷国元。举报人认为殷国元涉嫌从中收受贿赂。
  后经初查证实,这个地块所有出让过程、手续全部正常,没有发现殷国元在这个项目中有收受贿赂的证据。但反贪局没有就事论事结束这个线索的初查工作,而是从职务犯罪的特点入手,紧紧围绕殷国元的职务关系开展全方位的初查。结果发现身为市房地局副局长的殷国元,在其妻子及其子女名下的住房共有12套,市值达2000余万元,房款全部付清,没有贷款,且发现其中几处房产有明显低价买房的嫌疑,还有几处房产存在受贿的嫌疑,另发现其子殷涛名下拥有一台有疑问的帕萨特轿车(后被证实系受贿赃物)。
  这个线索就从这么一封数百字的普通举报信反映的一件举报事实,形成了厚达12本案卷的初查材料。正是由于有了前面3年充分扎实的跟踪调查,才获取了众多举报事实之外的殷国元涉嫌职务犯罪的证据,这为领导决策部门的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依据,也为最终顺利完成殷国元案件侦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殷案是检察机关独立办理的、靠经营线索成案的一次成功实践,反映了检察人员忠于职守、锲而不舍、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二)重视再生证据打破攻守同盟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更加狡猾,反侦查伎俩日益翻新,犯罪所留下的原生证据越来越少。再加上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某些重要的原生证据的灭失和毁损,这一切都使得侦查员发现和收集原生证据日益艰难。树立并加强再生证据意识,注重再生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往往能扭转侦查工作中的被动局面。拓宽发现和收集证据的渠道,能够有效地增加证据总量并增添破案的砝码。
  原上海泉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江信惠是殷国元案件的主要行贿人。2000年至2004年问,殷国元接受江信惠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获得了嘉定区黄渡镇曹安公路南侧、嘉松公路西侧面积为520亩的B1、B2地块和金山区海湾路新城区面积为141亩的B15地块的开发权。江为感谢殷国元对其业务上的帮助,先后给予殷1800余万元人民币、价值15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价值1000万元的惠格公司10%股份和价值450余万元的宝山区绿洲花园住房7套。
  办案过程中,反贪局发现一张殷国元妻子陈伟写给上海泉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江信惠的110万元借条。侦查员觉得这张借条很是蹊跷,其中极有可能隐藏行、受贿问题,于是,立即找江信惠谈话,并提讯了殷国元夫妇,查阅了相关账册、查询了银行和房产交易情况等,终于查明这张借条是殷国元夫妇为掩盖其收受江信惠110万元的犯罪事实,与江信惠共同炮制的假借条。这张假借条以及殷国元夫妇与江信惠的串供情节,共同构成了110万元行、受贿事实的再生证据,这个再生证据与原生证据一起就形成了这节事实的完整的、紧密的证据锁链,彻底锁定了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10万元贿赂的犯罪享实。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殷国元夫妇只得无奈地低下他们曾经“高傲”的头。
  (三)抓住蛛丝马迹果断突破深入
  纵观殷国元一系列的受贿行为,他的算计十分精明,出过多少力、帮过多大忙、该收多少好处,心中明明白白,兑现毫不手软。但调查中侦查员发现,有一件事情却很反常。2000年下半年,殷国元在上海宝山区花了很大功夫、费了许多周折为别人搞了一块地,却没见他收什么好处,一些人为此还夸他“很仗义”。这可不像殷国元的风格,侦查员们决定探个究竟。
  几个方面调查下来,得到的结果好像没有什么大问题。侦查员们在将情况梳理时,感到有一个疑点值得注意:同是一个地块,殷国元、江信惠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以及证人表述时,往往使用不同的名称,如批租地块、旧区改造地块等,这里面有何差别?带着这个问题作一番调查后,侦查员们发现关键确实就在这里:批租地块和旧区改造地块虽然在常人看来都是可供开发利用的地块,但两者间土地出让金却相差巨大。
  “差一点让他溜过去!”侦查员们循着这条线继续深挖细追,将殷国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额损失的犯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2002年,殷国元分别接受两家公司的请托,作为分管负责人在明知国家对旧区改造地块有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却违反正常程序,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将两幅不合规定的地块列入旧区改造项目,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4600余万元。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殷国元不得不如实地进行交代,并道出了思想根源:面临退休离职、大权旁落的恐慌,心态逐渐失控,为了得到好处和与相关领导搞好关系,不惜滥用权力,谋取私利。
  在侦查中,反贪侦查员们抓住每一个疑点、不遗漏细节,果断进行突破深入,为彻底查清殷国元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确保案件的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
  (四)讲究策略运用始终把握主动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受贿案件侦查的一个必经程序,也是案件侦破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环节。依照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法定的重要证据之一。尤其是受贿犯罪,没有犯罪现场可以勘查,所以更突出了犯罪嫌疑人口供证据的重要性。而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及对自己所犯罪行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如何对症下药,是每一个侦查员必须面临的考验。
  在办理殷国元案件中,反贪局“量体裁衣”地制定了审讯策略,精心准备了审讯计划,把首次接触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机,选择安排在殷国元从北京出差回来的这天晚上,从机场直接把殷国元带到谈话地点。出其不意的措施,令他猝不及防,使殷国元感到自己所犯罪行已经彻底暴露,从而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为彻底击溃其心理防线创造了条件。
  针对殷国元的自身特点,侦查员有的放矢地开展下一步的审讯工作。殷国元的父母都是江苏泰兴农民,殷国元自小在江苏泰兴长大,大学毕业后24岁入伍,在部队26年,从南京军区后勤部正师职岗位转业到地方,到市房地局当副局长,殷国元从一个农家子弟逐步成长为一名党的中高级干部,又常年在部队和机关工作,受党的多年教育、培养,对党是有感激之情的,对组织还是信任的。因此,可以在审讯中选择恰当时机对他进行一些教育感化、政策攻心,使其感到坦白交代还是有出路的,只有如实向组织上彻底交代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才能自救。
  殷国元在他数万字的《忏悔书》中也谈到:“我的这些犯罪行为实际上是给党抹了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对不起党和国家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党和国家给了很好的物质待遇,但我仍然没有知足,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家人聚集了巨额的财产,包括大量的房子和一块土地,这也是放纵了自己的私心。认为自己快退休了,要为退休之后作些谋划,让退休后的日子过得宽裕一些,贪字当头,才会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希望他人能够吸取我的教训,引以为戒。”
  在审讯策略上,侦查员注重确立主审人员在被审对象心目中的信任度,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审讯氛围。殷国元在案发前多年在部队和市房地局担任领导职务,位高权重,有极强的自尊心,审讯人员在审讯过程中对殷的人格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和关怀,同时注重审讯中的每个细节,体现出对案件的足够重视和对其本人的公正对待。通过审讯人员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殷的信任和配合。使其全面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通过富有成效的审讯,让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的威慑、政策的感召和人性关怀下,认罪伏法、自悔反省,对于打击和预防犯罪,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五)坚强有力领导队伍越战越强
  在突破殷国元案件之初,院领导亲临一线指导办案,反贪局局长始终坚持在第一线协调指挥,将机构的人力、设备统一协调使用,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资源的作用。
  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可以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案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办案中,根据不同情况,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明确分工,统一步调、相互协作,使办案工作运作中更加规范、有效,更加注重工作效率,更加注重集中组织力量同步进行讯问、询问、搜查、调帐等工作,在最短时间内获取最多、最有力的犯罪证据。职务犯罪说到底就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事事离不开钱,环环绕不开帐。检察机关在查办此案中安排了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精通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查帐,为案件的深入调查源源不断输送“弹药”,揭穿了殷国元等人费尽心机设置的一个个骗局。
  在侦查方案的制定与突破口的选择方面,反贪局进行精心布局,做到未雨绸缪。对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办案安全进行统筹掌握,实现有效控制,确保办案的各个环节程序合法,获取的各项证据充分确凿,开展的各项侦查活动安全可靠。在殷国元案件突破过程中,反贪局通过分析论证,最终选择以嘉定区“黄渡地块”和金山区“新城地块”项目为切入点,以行贿人江信惠、俞燕萍,殷国元妻子陈伟、儿子殷涛为突破口。事实证明:主攻方向正确,首战一举告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反贪局每天召开案情分析会,互通信息,总结经验教训,随时调整工作计划,确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外围取证、搜查、调帐人员与询问、审讯人员之间,询问与讯问人员之间经常沟通,保证各类言词证据之间,言词证据与其他书证、物证的一一对应,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为证明案件事实提供了证据保障。如,在查证殷国元的一处住房问题时,殷国元妻子陈伟供述此套住房是江信惠送的,挂的是她妹妹陈某的名,而陈某却坚称此套住房是她自己买的,在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局领导立即将负责讯问陈伟和负责询问陈某的侦查员召集在一起,给他们梳理证据,分析案情,形成统一认识,并指挥继续开展询问,最终理清了这节犯罪事实,固定了证据。
  殷国元案件涉及许多专业知识,对手更是精于此道。侦查员们发扬“办一案精一事”的好传统,认其学习钻研新知识。了解掌握新信息,有效地处置和应对了许多新情况,在办案中不断磨练意志、增强能力、提升水平。在办案过程中,面对侦查员不断深入具体的讯问,殷国元、江信惠后来不止一次地说:“你们在哪里上的速成班,怎么问题越问越专业?”侦查员心里明白: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给办案的侦查员当了回房地产知识方面的启蒙老师。
  决策正确、指挥得力,全体办案同志团结奋斗、连续作战,充分发挥团队作战的整体优势,为侦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重要保证,给上海的反腐败工作又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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