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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际科技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它传递着丝路的文明精神,承载着现实的民生福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陕西的国际科技合作应以科学的路径选择理论为指导,认清自身在合作路径实践中的优势与劣势,统筹丝路沿线的有利科技资源,综合运用加强大项目合作、深化人文科技交流、畅通科技金融渠道、搭建科技合作平台等手段,创新陕西新起点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促进陕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丝路新起点; 国际科技合作; 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 D569;F20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7.03.02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作为我国开创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时期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跃升期,而开展丝路沿线国家与地区间的科技合作交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途径。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应该积极探索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理论,实践国际科技合作的科学路径,承担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责大任,这对提升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能力,最终形成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大格局意义重大。
一、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意义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合作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关系日益密切。一方面国际科技合作的开展越来越依赖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与竞争格局对国际科技合作提出了挑战,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既要符合丝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要求,也要兼顾丝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传承丝路精神的题中之意
陕西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农耕文明与畜牧文明的结合区,物产丰饶,盛产桑蚕,早在文明建肇时陕西地区养蚕织丝已呈现繁荣盛景。战国时秦商乌氏倮经常在秦国政府和戎人间从事丝绸交换贸易,获利颇丰,后来乌氏倮向秦始皇索要了一大批丝绸,用丝绸和戎人首领换牛羊,而他们则拿着丝绸与塞人在河西走廊交换罗马和中西亚的黄金。[1]从其中窥得巨大商机的秦始皇,不仅敕封开辟这种交易方式的首功之臣乌氏倮为贵族,而且对丝换取黄金的方式给予巨大的鼓励,由此开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丝绸之路。汉武帝时,汉使张骞身负军事和外交重任出使西域,使汉帝国意外发现了西域,从此驼铃阵阵,商旅繁忙。当时的罗马贵族,纷纷以穿戴丝绸显示尊贵,使丝绸几与黄金等价,罗马与长安这两座东西方文明的大都会连为一体。到了唐代,居住在长安城贩卖丝绸的各国商贾将世界各地的货物汇聚于此,使长安成为当时世界科技文化的中心,而此时也成为陆路丝绸之路发展的黄金时代。21世纪我们在丝路经济带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古代丝路各民族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精神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文明基础,而丝路起点传承的创新精神则是繁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动力源泉。[2]
(二)依法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主席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建设科技强国必须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3]当今世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需要一个适宜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法治化的社会管理制度。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政府应当发挥恰当的引导和服务作用,理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关系,理顺国际科技合作的各种关系,这一过程不能再通过传统的行政命令干预来体现,而必须依托政策法律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规范“一带一路”建设,附加义务于相关当事方,并设置合理的实施机制,[4]确认国际科技合作的主客体关系,将合作內容纳入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变传统的经验型管理为规范的法治化管理,使科技立法、科技执法、科技司法“三位一体”形成强大合力,对国际科技合作行为实行间接调控和有效服务。同时面对丝路国际合作的各种新变数,作为丝路新起点的陕西,还应按照国际法以及我国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落实和调配各类政策法律文件,使科技合作置于政策法律约束的框架体系之中,顺应丝路沿线各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要求,为丝路沿线各国企业人民提供持久普惠的公共服务,提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治意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主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增强合作主体科技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5]科技合作创新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社会活动,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间互相配合和推动。客观来说,在经济科技迈向全球化的过程中,由于技术力量的薄弱,发展中国家一般处于技术被动方。近些年,跨国公司及其研究机构大规模进入发展中国家,导致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出现严重技术依赖,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空心化。因此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不仅是应对技术垄断的需要,更是增强各方主体科技竞争力的要求。而这就要求丝路沿线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必须从战略眼光出发,挖掘潜在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首先丝路沿线政府要致力于将单纯的部门职能行为转变为综合的管理服务行为,建立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型“丝路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服务机制”;其次丝路沿线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社会实践中,促进社会应用、实现产业化;而丝路沿线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主动担当起技术创新和文化传播的使者,发挥自身知识积累和创新的优势,加强基础研究与前沿研究,成为政府和企业的有利臂助,从而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和共生发展,适应经济科技全球化的挑战。
二、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国际科技合作基本路径及其影响因素
(一)基本路径
依据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规律和各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笔者对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基本路径进行了梳理。 1. 联合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先进技术方为了保持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都非常注重新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利用己方既有技术基础,与技术引进方所在国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最新技术;技术落后方通过联合研究,可以直接采用和仿照技术先进方的生产技术,达到提高落后国企业技术水平的目的。
2. 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园区是凝聚科技资源、实现产业聚集的重要场所,而科技园协同创新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意义重大,截止2017年3月,全国国家级高新区总数已达156家,他们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新增长点产生的主要基地。因此要想推动我国科技园区的发展,并与国际接轨,有必要进行科技园区的协同创新。[6]
3. 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尽管丝路沿线合作方技术实力差异较大,但在同一生产阶段,丝路沿线各研发机构可以相互学习或共同开发产品,依托重大项目进行横向技术合作,使有尖端科技含量的并能获得政府支持的项目在最快时间内突破技术难题,促使各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趋向于一致。
4. 跨国并购与投资。跨国并购实际就是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张的过程,通过并购的方式参与他国的市场竞争,加快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状态,迫使技术落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方式。这个过程的完成,一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竞争力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最终使资源流向高效率企业,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5. 金融支撑体系建设。金融支撑体系建设是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环节,由供求体系、市场体系以及监管体系三大部分组成,是金融工具与服务发挥其在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的系统性安排,尤其涉及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两方面。丝路沿线国家普遍资本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的资本参与。
6. 科技人文交流。中亚与陕西文化互通,科技人文交流是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的文化基础。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包括综合人才培养、建设科技人文智库、加强科技人文对话、推进科技人文旅游等环节,不仅是增进彼此互信理解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丝路经济带”科技创新合作的基础。
7. 科技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是实现丝路沿线技术变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基础,包括交通运输、基础环境、合作平台、文化教育等环节。
(二)影响因素
1. 合作主体因素。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会有不同选择,政府作为科技合作的外部推力,更多考虑的是科技进步和公共利益;企业对合作路径的选择要通过权衡风险与收益情况来确定;[7]而多数高校和科研院所更看中科研成果的形式,着重考虑提升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因此不同主体考虑因素的博弈影响着国际科技过程中,存在资源稀缺和分布不均的问题,由于一国内各个行政区之间存在地方行政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导致科技资源被重重分割;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资源占有和信息获取不对称始终存在,相关主体形成天然垄断,这些都会影响国际科技合作的地域分布、合作规模等。
2. 合作效益因素。国际科技合作最终要产生技术商业价值,必须考虑投入和产出因素,考虑市场需求程度和政策符合程度。[8]随着现代技术知识密集性的增加,只有通过紧密配合、时间长久的合作开发,才能增加技术开发成功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技术效益不高的产品产出,实现知识向企业的有效转移,推进技术商业化的进程,决定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3. 合作风险因素。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高技术与高投入、高风险、高利润相伴相生,由于不同主体对技术商业价值、技术复杂性、技术成熟度的判断和认知有所不同,增加了技术合作的风险,因此,合作主体要对选择不同合作路径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期研判,以使各方在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方面合理分担风险责任。
三、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陕西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实践经验与不足
(一)实践经验
陕西被国家确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以来,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逐步发展壮大并走向成熟,在配合国家外交工作、服务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沿线地区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主要表现在:
在联合开发研究与科技人文交流方面,陕西省牵头成立了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西安高新区同欧亚科学院共建院士工作站。而陕西高校也纷纷争当排头兵,西安交大发起“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西北大学更是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相继成立了丝绸之路研究院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创新中心,西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化工学院与陕煤集团中大石油公司以人才培养为机制联合开展技术开发研究。在农业领域,陕西携手中亚打造“丝路苹果产业经济合作带”,建立推广旱作农业技术的多边农业科技合作平台,这些举措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教育和技术支持。在跨国投资方面,陕西当地企业乘风西行,在丝路国家市场上参与激烈竞争。陕西省省长胡和平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100户优势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现代农业合作,加快建设3个设立在国外的经贸合作园区。[9]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陕西已走出了一条依靠优势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的新路径。在优势企业迈出国门的过程中,位于吉尔吉斯斯坦中大石油公司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投资兴建;而“中能石油勘探有限公司”由陕西龙头企业延长石油重点持股;陕西重汽也在哈萨克斯坦重点布局产业,投资合建装配厂。在农业方面,爱菊集团在哈萨克斯坦投資的中哈爱菊农产品加工园。可以预见,陕西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济及科技合作需求将会越来越多。在科技园区建设方面,早在2014年10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就迎来了中俄丝绸之路创新园项目,该园区依托陕西省科研和现代工业基础,建设高新技术、现代产业、第三产业相融合的高科技产业园区;2015年陕西省提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支持陕西省有实力的经济开发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企业联合创办产业园区。[10]此后陕西对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建设投入了更大的精力,2015年在西安高新区设立中亚丝绸之路产业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也将在高新区投资建设平安(西安)综合金融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此外,陕西还在中亚设立了“中吉石油炼化工业园”、“中哈纺织工业园”、“中哈农业合作园”等产业园区,这些园区的落成将有力推动陕西和中亚科技合作更上一层楼。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陕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扎实开展渭北工业区建设、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建设、八水润西安建设等重点工作,穿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安与中亚的“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已开启两年之久,“长安号”丝绸之路旅游专列也开行3年,串联起丝绸之路国内段沿线的核心旅游景区,同时以西安(咸阳)机场为中心枢纽,现已开通12条国际(地区)直通航线,一条以西安为中心的国际-国内高效中转航运“空中丝绸之路”雏形已初现。西安还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合作,共同建设西安新筑站物流集散中心,“西安港”国际国内代码正式进入国际联运体系,而随着宝兰—兰新高铁的全面通车,“通江达海”的内陆国际港将助力陕西国际科技合作。 (二)存在不足
1. 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滞后。从现有陕西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实践来看,由于陕西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处于起步阶段,陕西“大科技合作”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协同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缺乏重大合作项目的衔接;而中亚各国由于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诸如矿产开发、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合作也缺乏系统科学的大项目合作机制,使得科技资源的集聚效应减弱。另一方面,科研机构、高校和国企获得的工程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相对较大,而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持续性政策扶持,许多涉及微观民生开发的项目在取得初步成果后难以为继,前功尽弃。近年来,尽管陕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但由于这些项目规模普遍较小且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限制了其功能发挥。
2. 人文科技交流缺乏深度。陕西省的科学研究及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三,现有各类高校80余所,科教与人才资源雄厚;从地缘文化上看,中国西北与中亚文化互通,优势显著。然而,工程技术、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类专业人才多集中于高校与科研院所,直接通过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综合人才十分匮乏;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深入的人文交流,熟悉中亚当地文化风俗、法律法规的国际化专业管理人才储备较少。从调研的情况看,仅有少数高校开展了与沿线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科技合作前景缺乏远见卓识,也没有出台针对丝路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的长远规划,造成人文氛围欠缺,人才引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措施的落实。
3. 科技合作投融资渠道不畅。陕西与中亚国家都希望双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这样既可以提高中亚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可以带动陕西的技术和产品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入中亚及欧洲市场。从目前的科技合作现状分析,陕西对国际科技合作的财政金融支持以财政经费拨付为主,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与中亚各国在大科学研究、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尚无专项财政支持。同时,由于合作各方利益诉求和科技发展水平不同,在核心技术谈判上往往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投资意愿减弱,进而造成合作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实质性的合作项目落实。对于与中亚有科技合作意向的企业而言,由于投融资平台上多以中短期商业贷款等方式为主,而现有的中亚国家项目专项贷款规模有限,加之本土企业在丝路沿线国家设立研发机构费用高昂,企业参与中亚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4. 科技合作平台发展缓慢。尽管陕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形式多样,囿于研发合作平台的限制,一些国际性的大科学研究项目参与深度有限,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直接关联性不强,技术贸易仍停留在以单项技术交易为主的阶段,尚未实现技术、产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交易。同时,由于陕西与丝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主要以双边合作为主,缺乏多边性深度合作,而多边对话沟通机制的缺失造成合作国别信息少、技术专家渠道少、行业合作信息不对称、海外顶尖人才信息缺乏等问题频现,难以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和管理环节出现的问题要依靠合作主体自己摸索,并没有真正形成各方合力,进而导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协同创新的动力不足。当前陕西丝路国际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进展,但总体上还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
四、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陕西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变革
(一)变革依据
在全球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国际科技合作和创新越来越显示出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和价值,因此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高校参与的多层次协同的科技合作路径体系至关重要。一方面,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存在基础应用研究、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战略新兴技术研究等环节,这个过程既有政府参与,也有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还有双方或多方联合共建,使得科技创新产品程度不同地具备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由于科学技术具有更新速度快、开发难度大、投资强度高等特点,极易造成投资风险不确定的后果,多主体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国际科技合作的投入要追求长期效应、综合效应和社会效应,公益性较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往往在短期内难以获得高额回报,而基础研究的长期性对资金的持续性要求较高,这就需要强化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引导作用,依靠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加快科技合作创新成果的开发和转化,通过政府的资金引导和政策引导规范不同主体的合作行为;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政治宗教文化方面的差异,以及陕西与沿线国家的信息沟通与知识共享基础较弱,导致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各方的共同归属感较低,因此必须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基础引导和桥梁沟通作用,选择适合省情的科学合作路径。
(二)具体路径
陕西与丝路沿线国家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而要建立和优化丝路国家科技合作科学路径,就必须因地制宜,从陕西具体省情出发,综合考虑各合作主体技术需求,科学调配资源,着眼尖端技术和市场效益,实现合作目标利益最大化。
1. 建立丝路沿线国家大项目合作机制。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陕西必须要因地制宜,加强与其他西北兄弟省市的经验交流,学习东南沿海的先进经验,根据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区域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發展目标,从大项目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立项管理、经费监督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对科研经费要有科学规划,项目执行要时时监督,对项目验收要严格把关,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及结题后应用必须进行跟踪管理。此外,要发挥陕西西部科教中心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整合智力资源,组织陕西规模技术企业和高校的科技人员参与具有国际技术前瞻性的重大科技合作项目,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和参与丝路经济带国际大科学计划;大力支持陕西具有一定优势特色的学科加快发展,精心组织在陕省部高校科学家和技术骨干提出具有创意的丝路新起点国际研究计划,不断探索和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大项目的制度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实现成果共享,以更加开放和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 2. 深化丝路沿线国家的人文科技交流。陕西高校院所林立,文化积淀深厚,这是难以比拟的软实力资源,必须充分利用比较优势,规范并形成有效的科技人文交流机制。首先充分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沟通,构建具有丝路特色的科技人文交流示范点,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培训中心和文化基地,广泛开展丝路沿线国家地区先进实用技术、科技管理、法律法规、民族风俗等培训教育,在满足技术需求的同时满足文化交流需求。其次应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利用陕西省浓厚的三秦文化氛围和尊重知识分子的传统,注重为丝路沿线企业多渠道引进熟谙国际规则、熟悉市场运作的综合管理人才及擅长商务交涉同时兼具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要加强丝路人文科技交流的宣传推介,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和推广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可在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建立“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专栏,在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科技合作成果”展示推广中心,建设高层次文化场馆和智库,为国际科技合作提供咨政服务。
共建丝路沿线开放式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的建立起到了金融先导的作用,但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和市场份额限制,以大项目和基础设施为依托的资金投入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国际科技合作,所以陕西首先必须扩大资金支持种类,政策协调和市场机制相配合,引导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民间资本进行多层次投入,建立更多独立或者合作的金融支持机构与基金,遴选一批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与民生科技建设相关的合作攻关技术进行重点扶持。其次陕西及丝路沿线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关注和参与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构建货币流通平台;着手与中亚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最后加快陕西与中亚各国在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服务领域的合作进程,同时集中人力物力等资源,筹建公益性的融资合作平台,构建起一个立体式多元化金融支持网络体系。
加快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丝路沿线国家有着共同的利益归属和目标愿景,发挥陕西丝路新起点龙头带动作用,建设包含网络平台、服务体系、创新联盟等内容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首先,建立“陕西—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门户网站,下设信息交流、中介服务、项目合作、政策法规等模块,同时建设“陕西—丝路国家科技合作基础数据库”,收集人才、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数据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功能互补,优化丝路科技合作的网络中介环境。其次,构建丝路经济带科技合作中介服务体系,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中介服务技术活动,加强专业执业培训,尽快培养一批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熟练掌握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流程的人员,以提供政策法规研判、技术信息咨询、科技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最后,要建立丝路行业间创新技术联盟,使合作技术的生产、加工、流动、扩散与转移一气呵成,将知识创新的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合作单位召开信息交流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技术管理问题,避免各种不正当竞争,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实现丝路科技资源的合理共享和互惠互利。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沿线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丝路经济带的新起点,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应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中全面认识和发掘自身优势,坚持技术创新和技术合作相结合,确立民生建设与公共服务的合作导向,重视政府的基础引导作用和企业、高校院所的积极参与,统筹运用大项目合作、人文科技交流、开放金融体系、科技合作平台等路径,开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推动陕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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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作为我国开创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时期更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跃升期,而开展丝路沿线国家与地区间的科技合作交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途径。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应该积极探索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理论,实践国际科技合作的科学路径,承担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责大任,这对提升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能力,最终形成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大格局意义重大。
一、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意义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合作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关系日益密切。一方面国际科技合作的开展越来越依赖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与竞争格局对国际科技合作提出了挑战,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既要符合丝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要求,也要兼顾丝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传承丝路精神的题中之意
陕西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农耕文明与畜牧文明的结合区,物产丰饶,盛产桑蚕,早在文明建肇时陕西地区养蚕织丝已呈现繁荣盛景。战国时秦商乌氏倮经常在秦国政府和戎人间从事丝绸交换贸易,获利颇丰,后来乌氏倮向秦始皇索要了一大批丝绸,用丝绸和戎人首领换牛羊,而他们则拿着丝绸与塞人在河西走廊交换罗马和中西亚的黄金。[1]从其中窥得巨大商机的秦始皇,不仅敕封开辟这种交易方式的首功之臣乌氏倮为贵族,而且对丝换取黄金的方式给予巨大的鼓励,由此开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丝绸之路。汉武帝时,汉使张骞身负军事和外交重任出使西域,使汉帝国意外发现了西域,从此驼铃阵阵,商旅繁忙。当时的罗马贵族,纷纷以穿戴丝绸显示尊贵,使丝绸几与黄金等价,罗马与长安这两座东西方文明的大都会连为一体。到了唐代,居住在长安城贩卖丝绸的各国商贾将世界各地的货物汇聚于此,使长安成为当时世界科技文化的中心,而此时也成为陆路丝绸之路发展的黄金时代。21世纪我们在丝路经济带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古代丝路各民族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精神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文明基础,而丝路起点传承的创新精神则是繁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动力源泉。[2]
(二)依法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主席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建设科技强国必须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3]当今世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需要一个适宜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法治化的社会管理制度。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政府应当发挥恰当的引导和服务作用,理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关系,理顺国际科技合作的各种关系,这一过程不能再通过传统的行政命令干预来体现,而必须依托政策法律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规范“一带一路”建设,附加义务于相关当事方,并设置合理的实施机制,[4]确认国际科技合作的主客体关系,将合作內容纳入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变传统的经验型管理为规范的法治化管理,使科技立法、科技执法、科技司法“三位一体”形成强大合力,对国际科技合作行为实行间接调控和有效服务。同时面对丝路国际合作的各种新变数,作为丝路新起点的陕西,还应按照国际法以及我国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落实和调配各类政策法律文件,使科技合作置于政策法律约束的框架体系之中,顺应丝路沿线各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要求,为丝路沿线各国企业人民提供持久普惠的公共服务,提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治意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主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增强合作主体科技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5]科技合作创新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社会活动,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间互相配合和推动。客观来说,在经济科技迈向全球化的过程中,由于技术力量的薄弱,发展中国家一般处于技术被动方。近些年,跨国公司及其研究机构大规模进入发展中国家,导致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出现严重技术依赖,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空心化。因此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不仅是应对技术垄断的需要,更是增强各方主体科技竞争力的要求。而这就要求丝路沿线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必须从战略眼光出发,挖掘潜在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首先丝路沿线政府要致力于将单纯的部门职能行为转变为综合的管理服务行为,建立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型“丝路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服务机制”;其次丝路沿线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和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将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社会实践中,促进社会应用、实现产业化;而丝路沿线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主动担当起技术创新和文化传播的使者,发挥自身知识积累和创新的优势,加强基础研究与前沿研究,成为政府和企业的有利臂助,从而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和共生发展,适应经济科技全球化的挑战。
二、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国际科技合作基本路径及其影响因素
(一)基本路径
依据国际科技合作的基本规律和各国国际科技合作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笔者对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基本路径进行了梳理。 1. 联合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先进技术方为了保持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都非常注重新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利用己方既有技术基础,与技术引进方所在国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最新技术;技术落后方通过联合研究,可以直接采用和仿照技术先进方的生产技术,达到提高落后国企业技术水平的目的。
2. 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园区是凝聚科技资源、实现产业聚集的重要场所,而科技园协同创新对国际科技合作的意义重大,截止2017年3月,全国国家级高新区总数已达156家,他们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新增长点产生的主要基地。因此要想推动我国科技园区的发展,并与国际接轨,有必要进行科技园区的协同创新。[6]
3. 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尽管丝路沿线合作方技术实力差异较大,但在同一生产阶段,丝路沿线各研发机构可以相互学习或共同开发产品,依托重大项目进行横向技术合作,使有尖端科技含量的并能获得政府支持的项目在最快时间内突破技术难题,促使各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趋向于一致。
4. 跨国并购与投资。跨国并购实际就是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张的过程,通过并购的方式参与他国的市场竞争,加快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状态,迫使技术落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方式。这个过程的完成,一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竞争力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最终使资源流向高效率企业,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5. 金融支撑体系建设。金融支撑体系建设是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环节,由供求体系、市场体系以及监管体系三大部分组成,是金融工具与服务发挥其在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的系统性安排,尤其涉及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两方面。丝路沿线国家普遍资本化和市场化程度不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的资本参与。
6. 科技人文交流。中亚与陕西文化互通,科技人文交流是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的文化基础。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包括综合人才培养、建设科技人文智库、加强科技人文对话、推进科技人文旅游等环节,不仅是增进彼此互信理解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丝路经济带”科技创新合作的基础。
7. 科技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是实现丝路沿线技术变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基础,包括交通运输、基础环境、合作平台、文化教育等环节。
(二)影响因素
1. 合作主体因素。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会有不同选择,政府作为科技合作的外部推力,更多考虑的是科技进步和公共利益;企业对合作路径的选择要通过权衡风险与收益情况来确定;[7]而多数高校和科研院所更看中科研成果的形式,着重考虑提升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因此不同主体考虑因素的博弈影响着国际科技过程中,存在资源稀缺和分布不均的问题,由于一国内各个行政区之间存在地方行政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导致科技资源被重重分割;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资源占有和信息获取不对称始终存在,相关主体形成天然垄断,这些都会影响国际科技合作的地域分布、合作规模等。
2. 合作效益因素。国际科技合作最终要产生技术商业价值,必须考虑投入和产出因素,考虑市场需求程度和政策符合程度。[8]随着现代技术知识密集性的增加,只有通过紧密配合、时间长久的合作开发,才能增加技术开发成功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技术效益不高的产品产出,实现知识向企业的有效转移,推进技术商业化的进程,决定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3. 合作风险因素。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高技术与高投入、高风险、高利润相伴相生,由于不同主体对技术商业价值、技术复杂性、技术成熟度的判断和认知有所不同,增加了技术合作的风险,因此,合作主体要对选择不同合作路径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期研判,以使各方在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方面合理分担风险责任。
三、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陕西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实践经验与不足
(一)实践经验
陕西被国家确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以来,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逐步发展壮大并走向成熟,在配合国家外交工作、服务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沿线地区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主要表现在:
在联合开发研究与科技人文交流方面,陕西省牵头成立了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西安高新区同欧亚科学院共建院士工作站。而陕西高校也纷纷争当排头兵,西安交大发起“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西北大学更是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相继成立了丝绸之路研究院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创新中心,西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化工学院与陕煤集团中大石油公司以人才培养为机制联合开展技术开发研究。在农业领域,陕西携手中亚打造“丝路苹果产业经济合作带”,建立推广旱作农业技术的多边农业科技合作平台,这些举措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教育和技术支持。在跨国投资方面,陕西当地企业乘风西行,在丝路国家市场上参与激烈竞争。陕西省省长胡和平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100户优势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现代农业合作,加快建设3个设立在国外的经贸合作园区。[9]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陕西已走出了一条依靠优势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的新路径。在优势企业迈出国门的过程中,位于吉尔吉斯斯坦中大石油公司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投资兴建;而“中能石油勘探有限公司”由陕西龙头企业延长石油重点持股;陕西重汽也在哈萨克斯坦重点布局产业,投资合建装配厂。在农业方面,爱菊集团在哈萨克斯坦投資的中哈爱菊农产品加工园。可以预见,陕西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济及科技合作需求将会越来越多。在科技园区建设方面,早在2014年10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就迎来了中俄丝绸之路创新园项目,该园区依托陕西省科研和现代工业基础,建设高新技术、现代产业、第三产业相融合的高科技产业园区;2015年陕西省提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支持陕西省有实力的经济开发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企业联合创办产业园区。[10]此后陕西对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建设投入了更大的精力,2015年在西安高新区设立中亚丝绸之路产业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也将在高新区投资建设平安(西安)综合金融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此外,陕西还在中亚设立了“中吉石油炼化工业园”、“中哈纺织工业园”、“中哈农业合作园”等产业园区,这些园区的落成将有力推动陕西和中亚科技合作更上一层楼。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陕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扎实开展渭北工业区建设、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建设、八水润西安建设等重点工作,穿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安与中亚的“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已开启两年之久,“长安号”丝绸之路旅游专列也开行3年,串联起丝绸之路国内段沿线的核心旅游景区,同时以西安(咸阳)机场为中心枢纽,现已开通12条国际(地区)直通航线,一条以西安为中心的国际-国内高效中转航运“空中丝绸之路”雏形已初现。西安还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合作,共同建设西安新筑站物流集散中心,“西安港”国际国内代码正式进入国际联运体系,而随着宝兰—兰新高铁的全面通车,“通江达海”的内陆国际港将助力陕西国际科技合作。 (二)存在不足
1. 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滞后。从现有陕西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实践来看,由于陕西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处于起步阶段,陕西“大科技合作”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协同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缺乏重大合作项目的衔接;而中亚各国由于技术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诸如矿产开发、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合作也缺乏系统科学的大项目合作机制,使得科技资源的集聚效应减弱。另一方面,科研机构、高校和国企获得的工程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相对较大,而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持续性政策扶持,许多涉及微观民生开发的项目在取得初步成果后难以为继,前功尽弃。近年来,尽管陕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但由于这些项目规模普遍较小且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限制了其功能发挥。
2. 人文科技交流缺乏深度。陕西省的科学研究及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三,现有各类高校80余所,科教与人才资源雄厚;从地缘文化上看,中国西北与中亚文化互通,优势显著。然而,工程技术、科学研究、经营管理类专业人才多集中于高校与科研院所,直接通过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综合人才十分匮乏;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深入的人文交流,熟悉中亚当地文化风俗、法律法规的国际化专业管理人才储备较少。从调研的情况看,仅有少数高校开展了与沿线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科技合作前景缺乏远见卓识,也没有出台针对丝路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的长远规划,造成人文氛围欠缺,人才引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措施的落实。
3. 科技合作投融资渠道不畅。陕西与中亚国家都希望双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这样既可以提高中亚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水平,也可以带动陕西的技术和产品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入中亚及欧洲市场。从目前的科技合作现状分析,陕西对国际科技合作的财政金融支持以财政经费拨付为主,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与中亚各国在大科学研究、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尚无专项财政支持。同时,由于合作各方利益诉求和科技发展水平不同,在核心技术谈判上往往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投资意愿减弱,进而造成合作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实质性的合作项目落实。对于与中亚有科技合作意向的企业而言,由于投融资平台上多以中短期商业贷款等方式为主,而现有的中亚国家项目专项贷款规模有限,加之本土企业在丝路沿线国家设立研发机构费用高昂,企业参与中亚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4. 科技合作平台发展缓慢。尽管陕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形式多样,囿于研发合作平台的限制,一些国际性的大科学研究项目参与深度有限,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直接关联性不强,技术贸易仍停留在以单项技术交易为主的阶段,尚未实现技术、产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交易。同时,由于陕西与丝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主要以双边合作为主,缺乏多边性深度合作,而多边对话沟通机制的缺失造成合作国别信息少、技术专家渠道少、行业合作信息不对称、海外顶尖人才信息缺乏等问题频现,难以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和管理环节出现的问题要依靠合作主体自己摸索,并没有真正形成各方合力,进而导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协同创新的动力不足。当前陕西丝路国际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进展,但总体上还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
四、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视域下陕西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变革
(一)变革依据
在全球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国际科技合作和创新越来越显示出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和价值,因此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高校参与的多层次协同的科技合作路径体系至关重要。一方面,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存在基础应用研究、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战略新兴技术研究等环节,这个过程既有政府参与,也有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还有双方或多方联合共建,使得科技创新产品程度不同地具备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由于科学技术具有更新速度快、开发难度大、投资强度高等特点,极易造成投资风险不确定的后果,多主体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国际科技合作的投入要追求长期效应、综合效应和社会效应,公益性较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往往在短期内难以获得高额回报,而基础研究的长期性对资金的持续性要求较高,这就需要强化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引导作用,依靠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加快科技合作创新成果的开发和转化,通过政府的资金引导和政策引导规范不同主体的合作行为;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政治宗教文化方面的差异,以及陕西与沿线国家的信息沟通与知识共享基础较弱,导致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各方的共同归属感较低,因此必须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基础引导和桥梁沟通作用,选择适合省情的科学合作路径。
(二)具体路径
陕西与丝路沿线国家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而要建立和优化丝路国家科技合作科学路径,就必须因地制宜,从陕西具体省情出发,综合考虑各合作主体技术需求,科学调配资源,着眼尖端技术和市场效益,实现合作目标利益最大化。
1. 建立丝路沿线国家大项目合作机制。在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陕西必须要因地制宜,加强与其他西北兄弟省市的经验交流,学习东南沿海的先进经验,根据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按照区域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發展目标,从大项目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立项管理、经费监督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对科研经费要有科学规划,项目执行要时时监督,对项目验收要严格把关,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及结题后应用必须进行跟踪管理。此外,要发挥陕西西部科教中心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整合智力资源,组织陕西规模技术企业和高校的科技人员参与具有国际技术前瞻性的重大科技合作项目,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和参与丝路经济带国际大科学计划;大力支持陕西具有一定优势特色的学科加快发展,精心组织在陕省部高校科学家和技术骨干提出具有创意的丝路新起点国际研究计划,不断探索和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大项目的制度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实现成果共享,以更加开放和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 2. 深化丝路沿线国家的人文科技交流。陕西高校院所林立,文化积淀深厚,这是难以比拟的软实力资源,必须充分利用比较优势,规范并形成有效的科技人文交流机制。首先充分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沟通,构建具有丝路特色的科技人文交流示范点,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培训中心和文化基地,广泛开展丝路沿线国家地区先进实用技术、科技管理、法律法规、民族风俗等培训教育,在满足技术需求的同时满足文化交流需求。其次应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利用陕西省浓厚的三秦文化氛围和尊重知识分子的传统,注重为丝路沿线企业多渠道引进熟谙国际规则、熟悉市场运作的综合管理人才及擅长商务交涉同时兼具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最后要加强丝路人文科技交流的宣传推介,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和推广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可在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建立“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专栏,在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科技合作成果”展示推广中心,建设高层次文化场馆和智库,为国际科技合作提供咨政服务。
共建丝路沿线开放式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的建立起到了金融先导的作用,但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和市场份额限制,以大项目和基础设施为依托的资金投入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国际科技合作,所以陕西首先必须扩大资金支持种类,政策协调和市场机制相配合,引导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民间资本进行多层次投入,建立更多独立或者合作的金融支持机构与基金,遴选一批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与民生科技建设相关的合作攻关技术进行重点扶持。其次陕西及丝路沿线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促进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关注和参与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构建货币流通平台;着手与中亚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最后加快陕西与中亚各国在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服务领域的合作进程,同时集中人力物力等资源,筹建公益性的融资合作平台,构建起一个立体式多元化金融支持网络体系。
加快丝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丝路沿线国家有着共同的利益归属和目标愿景,发挥陕西丝路新起点龙头带动作用,建设包含网络平台、服务体系、创新联盟等内容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首先,建立“陕西—丝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门户网站,下设信息交流、中介服务、项目合作、政策法规等模块,同时建设“陕西—丝路国家科技合作基础数据库”,收集人才、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数据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功能互补,优化丝路科技合作的网络中介环境。其次,构建丝路经济带科技合作中介服务体系,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中介服务技术活动,加强专业执业培训,尽快培养一批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熟练掌握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流程的人员,以提供政策法规研判、技术信息咨询、科技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最后,要建立丝路行业间创新技术联盟,使合作技术的生产、加工、流动、扩散与转移一气呵成,将知识创新的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促进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合作单位召开信息交流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技术管理问题,避免各种不正当竞争,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实现丝路科技资源的合理共享和互惠互利。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沿线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丝路经济带的新起点,陕西国际科技合作应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中全面认识和发掘自身优势,坚持技术创新和技术合作相结合,确立民生建设与公共服务的合作导向,重视政府的基础引导作用和企业、高校院所的积极参与,统筹运用大项目合作、人文科技交流、开放金融体系、科技合作平台等路径,开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推动陕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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