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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6]15号),扎实做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有林场改革重点工作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相关任务,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