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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2014年7月25日起,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设立外资独资医院。但对于设立中医院仍有限制,只有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可以在试点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设置中医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