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视近年来的招商骗局,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行骗者皆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没有强权后盾,没有万贯家产,行骗成功靠的全是“狐假虎威”、“借鸡生蛋”的伎俩。而要防范骗局,最重要的是,政府切忌不能为了招商引资而轻易对企业进行授信,为企业做好服务是一回事,向企业进行授信就是另外一lq-事情了。
案例
2005年5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来了一位名叫“郑泽”的港商,自称香港金鹰国际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他带来了一个“神话”般的辉煌构想:投资55亿元在呼市商业繁华区盖“西北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中央商务区)。
这一“大手笔”立即引起呼市政府重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当地采取了一系列“非常动作”。2005年,刚建成4年的呼市公安局11层指挥大搂被炸掉。接着,原市政府大楼、龙海商厦、第一人民医院保健楼、市公安局的5栋宿舍楼相继拆除,“郑泽”在呼市中山西路黄金地段得到了50多亩土地。
然而,尽管获得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优惠政策,“实力雄厚”的金鹰公司却无资注入,“西北第一高楼”很快成7烂摊子。随着警方调查的展开,“神话”破灭7,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骗局却浮出水面:郑泽,一个原名叫王细牛的小学文化小木匠,不仅在呼和浩特,还在宁夏进行诈骗,骗取两地17亿!
延伸
招商的四大陷阱
近年来,由地方政府作为一方主体进行招商成为一股风潮,然而政府招商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招商”终致“招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从2000年“飞鹰湖”旅游景区诈骗案、2005年延水公路诈骗案、2007年“河济帝国”诈骗案再到呼和浩特“王木匠”案,诈骗金额节节上升,牵涉范围也逐渐扩大。审视这些案件,我们发现一个共同点:行骗者皆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没有强权后盾,没有万贯家私,行骗成功靠的全是“狐假虎威”、“借鸡生蛋”的伎俩。
陷阱之一:以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敛财。诈骗者往往以允诺提供就业、高薪收入或分红为诱饵,有的甚至拿出和当地政府某某领导人合影为由,骗取当地居民的信任,然后利用虚假投资项目非法集资,以借钱为名,诈骗居民钱财。如付某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间,经某县某局招商引资到该县投资,成立装潢公司(实际注册资金为零),并以高额利息为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0余万元。
陷阱之二:以投资建厂为名,骗取工程款。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前提下,夸大履行能力,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与自己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不积极履行,致对方当事人受损失,或面对对方当事人的索债,先支付一小部分货款,“拆东墙补西墙”。如李某于2002年12月初,以某市兴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某乡政府签订租购厂房协议。在一无资金保证、二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与数十名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办公室屋盖封顶、装潢装饰、门洞铁栏墙施工、拌料台池工程施工、内外墙粉刷等合同,上述工程款共计64万余元,除从非法集资得来的钱付了部分款项外,其余均没有得到履行,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
陷阱之三:以虚假项目为诱饵,骗取保证金。此种手段占查案数的八成。诈骗者多以某某大公司为名,虚构主体身份。在没有一分钱资金注入的情况下,入驻园区后则想方设法,以自己是大公司、大笔交易金额有利可图为诱饵,骗取外地企业的信任。要求对方先给付工程保证金,然后占为己有,逃之夭夭。如自称江苏绿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聂某,假意在某县投资5000万美元建江苏维红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后伙同犯罪嫌疑人谷某,多次欺骗浙江省金华某建筑公司,称江苏维红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已到位,有实力,同时在复印《法人营业执照》时隐去“实收资本0万美元”字样,致使金华某建筑公司支付给聂某350万元保证金。而犯罪嫌疑人聂某曾以相同手段屡屡得手,在无锡、南京、泰州等地骗取外地企业,公司工程保证金或货款计200多万元。
陷阱之四:以建设项目为名。玩“空手道”。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巧立名目,吸引建筑施工单位参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然后占为己有,“空手套白狼”。如杨某于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借投资“县健保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名,在没有建设资金、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以土建及绿化工程施工为诱饵,向11家建筑单位发包,以工程质量保证金、议标费、报名费、水电设施费等名义,骗取人民币95万余元。
方法
如何防范“小木匠”?
对于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就此因噎废食,因为招商骗局的存在而不进行招商引资是不现实的。那么,在这些小人物的面前,政府如何避免轻易上钩?如何防范“小木匠”呢?我们借“王细牛案”来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招商互动博弈中需掌握主动。导致事物发生的不会是另一个事物,而是事物的过程,换言之,事物的发生必受到情境的影响。王细牛似乎深谙此道,所以打一出场便为自己打造了一种相当强势的形象,“坐着加长凯迪拉克轿车,跟着8名保镖。以8万元一天的价格,包住了五星级宾馆的一个楼层,楼道还有保镖把守。”这些无形中给地方政府一种暗示,大鱼来了,务必把握机会!同时也会对其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如果我们惹得大佬不高兴,大佬或许会随时走人。于是,在这种一放一迎,一压一收的博弈情境中,王细牛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政府也就迈出了被骗的第一步。所以,防范招商被骗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政府在招商过程中切忌急功近利而没有底线的放低姿态,最终被对方掌握主动。
第二。要确保大部分信息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政府目前在招商过程中,多是通过各种关系获得的企业信息,有时候对这些渠道的信任取代了对正规渠道的利用。其实在本案中,王细牛的骗术并非天衣无缝。呼市的银行就查出了王细牛金鹰公司的“三无”性质,拒绝为其贷款。可见,地方政府要查明王细牛的底细绝非难事,只不过由于对非正规渠道信息的过分信任而不愿查而已。所以,在招商引资中为了避免被骗,正规渠道的信息核对一定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招商之后切勿轻易授予政府信用。政府被骗是由于被互动中身份符号的迷惑而放松了警戒,那投标单位为何愿意为之猛下保证金?工程商为何愿意为之垫付资款?市民为何愿意为之集资?众企业对投资收益及市民对借款高息的期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轻易的将政府信用授予了对方,被对方用作诈骗的有力武器:为了让建筑企业垫资,王细牛请建筑施工单位领导到内蒙古饭店的“金顶大帐”吃饭。还邀请当地一位领导出面作陪。席间,这位领导拍着“王木匠”的肩膀说:“小郑(王细牛当时叫郑泽)是很有实力的啊,你们怕什么?”于是企业主们放心了:既然政府都拍了胸脯保证,企业还能有什么后顾之忧?可以说,这个过程
案例
2005年5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来了一位名叫“郑泽”的港商,自称香港金鹰国际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他带来了一个“神话”般的辉煌构想:投资55亿元在呼市商业繁华区盖“西北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中央商务区)。
这一“大手笔”立即引起呼市政府重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当地采取了一系列“非常动作”。2005年,刚建成4年的呼市公安局11层指挥大搂被炸掉。接着,原市政府大楼、龙海商厦、第一人民医院保健楼、市公安局的5栋宿舍楼相继拆除,“郑泽”在呼市中山西路黄金地段得到了50多亩土地。
然而,尽管获得了种种不可思议的优惠政策,“实力雄厚”的金鹰公司却无资注入,“西北第一高楼”很快成7烂摊子。随着警方调查的展开,“神话”破灭7,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骗局却浮出水面:郑泽,一个原名叫王细牛的小学文化小木匠,不仅在呼和浩特,还在宁夏进行诈骗,骗取两地17亿!
延伸
招商的四大陷阱
近年来,由地方政府作为一方主体进行招商成为一股风潮,然而政府招商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招商”终致“招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从2000年“飞鹰湖”旅游景区诈骗案、2005年延水公路诈骗案、2007年“河济帝国”诈骗案再到呼和浩特“王木匠”案,诈骗金额节节上升,牵涉范围也逐渐扩大。审视这些案件,我们发现一个共同点:行骗者皆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没有强权后盾,没有万贯家私,行骗成功靠的全是“狐假虎威”、“借鸡生蛋”的伎俩。
陷阱之一:以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敛财。诈骗者往往以允诺提供就业、高薪收入或分红为诱饵,有的甚至拿出和当地政府某某领导人合影为由,骗取当地居民的信任,然后利用虚假投资项目非法集资,以借钱为名,诈骗居民钱财。如付某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间,经某县某局招商引资到该县投资,成立装潢公司(实际注册资金为零),并以高额利息为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0余万元。
陷阱之二:以投资建厂为名,骗取工程款。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前提下,夸大履行能力,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与自己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不积极履行,致对方当事人受损失,或面对对方当事人的索债,先支付一小部分货款,“拆东墙补西墙”。如李某于2002年12月初,以某市兴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某乡政府签订租购厂房协议。在一无资金保证、二无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与数十名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办公室屋盖封顶、装潢装饰、门洞铁栏墙施工、拌料台池工程施工、内外墙粉刷等合同,上述工程款共计64万余元,除从非法集资得来的钱付了部分款项外,其余均没有得到履行,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
陷阱之三:以虚假项目为诱饵,骗取保证金。此种手段占查案数的八成。诈骗者多以某某大公司为名,虚构主体身份。在没有一分钱资金注入的情况下,入驻园区后则想方设法,以自己是大公司、大笔交易金额有利可图为诱饵,骗取外地企业的信任。要求对方先给付工程保证金,然后占为己有,逃之夭夭。如自称江苏绿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聂某,假意在某县投资5000万美元建江苏维红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后伙同犯罪嫌疑人谷某,多次欺骗浙江省金华某建筑公司,称江苏维红环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已到位,有实力,同时在复印《法人营业执照》时隐去“实收资本0万美元”字样,致使金华某建筑公司支付给聂某350万元保证金。而犯罪嫌疑人聂某曾以相同手段屡屡得手,在无锡、南京、泰州等地骗取外地企业,公司工程保证金或货款计200多万元。
陷阱之四:以建设项目为名。玩“空手道”。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巧立名目,吸引建筑施工单位参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然后占为己有,“空手套白狼”。如杨某于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借投资“县健保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名,在没有建设资金、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以土建及绿化工程施工为诱饵,向11家建筑单位发包,以工程质量保证金、议标费、报名费、水电设施费等名义,骗取人民币95万余元。
方法
如何防范“小木匠”?
对于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而言,就此因噎废食,因为招商骗局的存在而不进行招商引资是不现实的。那么,在这些小人物的面前,政府如何避免轻易上钩?如何防范“小木匠”呢?我们借“王细牛案”来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招商互动博弈中需掌握主动。导致事物发生的不会是另一个事物,而是事物的过程,换言之,事物的发生必受到情境的影响。王细牛似乎深谙此道,所以打一出场便为自己打造了一种相当强势的形象,“坐着加长凯迪拉克轿车,跟着8名保镖。以8万元一天的价格,包住了五星级宾馆的一个楼层,楼道还有保镖把守。”这些无形中给地方政府一种暗示,大鱼来了,务必把握机会!同时也会对其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如果我们惹得大佬不高兴,大佬或许会随时走人。于是,在这种一放一迎,一压一收的博弈情境中,王细牛迅速占据了主导地位,政府也就迈出了被骗的第一步。所以,防范招商被骗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政府在招商过程中切忌急功近利而没有底线的放低姿态,最终被对方掌握主动。
第二。要确保大部分信息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政府目前在招商过程中,多是通过各种关系获得的企业信息,有时候对这些渠道的信任取代了对正规渠道的利用。其实在本案中,王细牛的骗术并非天衣无缝。呼市的银行就查出了王细牛金鹰公司的“三无”性质,拒绝为其贷款。可见,地方政府要查明王细牛的底细绝非难事,只不过由于对非正规渠道信息的过分信任而不愿查而已。所以,在招商引资中为了避免被骗,正规渠道的信息核对一定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招商之后切勿轻易授予政府信用。政府被骗是由于被互动中身份符号的迷惑而放松了警戒,那投标单位为何愿意为之猛下保证金?工程商为何愿意为之垫付资款?市民为何愿意为之集资?众企业对投资收益及市民对借款高息的期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轻易的将政府信用授予了对方,被对方用作诈骗的有力武器:为了让建筑企业垫资,王细牛请建筑施工单位领导到内蒙古饭店的“金顶大帐”吃饭。还邀请当地一位领导出面作陪。席间,这位领导拍着“王木匠”的肩膀说:“小郑(王细牛当时叫郑泽)是很有实力的啊,你们怕什么?”于是企业主们放心了:既然政府都拍了胸脯保证,企业还能有什么后顾之忧?可以说,这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