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根据人类理论思维发展的客观规律,着重论证了辩证法的科学形态。它具体分析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发展的关系,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三者的本质联系,辩证法三大规律的联系与统一,辩证法基本规律与范畴的内在联系,以及以上这些问题的理论内容与逻辑结构的统一性、严整性、科学性和自身发展的辩证性等问题。它力图澄清多年来一些人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来论述辩证法所造成的混乱情况。特别是在研究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为什么马克思将辩证法说成是"否定性的",为什么恩格斯将"否定之否定"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为什么列宁将"否定性"视为辩证法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