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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阊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已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机构,必须统一使用该合同文本,原来各中介机构自行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居问合同被停止使用。与以往相比,新版文本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首次明确了买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贷款,并将贷款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