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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5年1月,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这家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南方某城市,我也一直在公司总部上班。不久前,公司忽然通知我变更工作地点.从下月开始到位于北方某市的公司分部上班.通知中还说如果我拒绝调动,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员工拒绝调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