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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平等向性别和谐的跨越是和谐社会性别关系的理想境界。性别平等在批判和矫正性别歧视的同时,常常无力足够尊重和满足人类性别关系的本相及其对理想境界的诉求。因此,性别平等是一种需要接受基于不可更改的生物属性的自然差异而导致的事实“不平等”之上的正义价值的评价与规导的制度安排和行动准则,性别和谐则是一种基于“不同而和”与“和而不同”双重理念基础上注重性别个性的权利尊严和自由发展的生存理念和生活方式。性别关系从平等到和谐反映了人类性别的本相与境界的耦合趋势。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以性别和谐为其性别生态,回归生活的生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