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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部门透露,国家将出台一系列防污染新政策,其中包括:(1)排污“交易”政策。在实行总量控制发放排污许可证地区,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削减下来的排放指标,经环保部门同意,可在本控制区内有偿转让;在没有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地区,新、改、扩项目可根据“等量削减”原则,有偿利用本控制区其他企业削减下来的排放指标。(2)征收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