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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符号的构成成分可以分解为显性成分(或提喻成分)与隐性成分两个部分,这两种成分随意组合,产生符号的意义。有鉴于此,同一文本的不同语言版具有完全重合的显/隐意义结构的可能性几乎完全可以排除。这一现象无可争辩地解释了为什么对原文显性措辞的直译不可能正确表达其意义。由于处于字面的显性措辞必须得到暗含的相关隐性成分的补充配合才能表达出文本的完整意义,如果要传达原文的概念信息以及(或者)情感信息,在将它翻译成目的语时调整和变动其显性措辞是不可避免的。原文的某些隐性成分需要加以显性化,而原文的一些显性措辞在目的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