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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明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为贯彻落实法律要求。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下发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