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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开始试点工作。本文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相关路径等方面,简要介绍该制度有关的问题,以期该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