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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过法典修订,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但相关赔偿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疑罪从无原则的本体价值是保障人权,实现诉讼的经济与效率。疑罪的无罪判决的性质与确定的无罪判决的性质相同。疑罪从无后被告人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宜在刑事部分宣判后移交给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庭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判,而不宜由原合议庭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