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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处理
我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线路架设、变电站安装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派出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与具备资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求教:
1.收入用哪个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2.收入、成本、税金怎么确认?需使用什么科目?
3.与建设单位和劳务承包公司的业务,账务怎么处理?(山西省 杨天华)
★在线专家:
1.按建遣合同准则。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收入确定按完工百分比法。营业税按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已签订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施工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两个成本科目。
3.与建设单位结算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价款结算,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劳务承包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承包公司按合同规定向总包单位提出劳务费结算,经总包单位审查批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项目)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支付分包款:
借: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代理国外产品的处理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今年代理一德国公司的产品,因本公司没有进出口业务,委托当地一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进货前我公司把货款人民币打人该公司,由该公司兑换成欧元,再汇到镜外的德国公司等到货到海关前。再把应交的关税和增值税和相关费用再打人该公司,我公司拿到海关增值税发票做账。货款付出后,我公司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进口商品根据海关增值税发票和其他发票入账,关税、代理费等计人存货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顶税额)
管理费用——代理费
财务费用——汇款手续费、电报费
贷:预付账款——××公司
由于付款时欧元汇率和商品到达时不一致,汇率涨了,所以预付账款科目出现贷方余飙即商品涨价了,对企业来说是增加了资产,但该如何处理?本来对预付账款贷方余额这样处理: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财务费用
又觉得不好,又准备这样处理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这样处理对吗?(吉林省王语嫣)
★在线专家:
你们是代理进口,根据海关增值税上人民币金额来计入商品成本也是常用的方法(应当把你的形式发票和关税单复印件随同增值税缴款书一起作为附件),和你实际的付款金额产生的差异,也确实是你的汇兑损益,没有必要进入待处理财产损溢(代理公司是不会给你承担这部分的,当然汇率降了可能还会不告诉你)。你的海关票是双抬头,你是收贷单位。完全可以你来认证抵扣,我觉得你的账务处理思路没有什么问题。
产成品暂估入库
产成品能暂估入库吗?如能怎样做分录?(北京市 沙莎)
★在线专家:
产成品也可以进行暂估,“是外购的?还是自己生产的?如果是外购,按购价做暂估。如果是自制,只存在成本项目估价的问题。”等你取得准确的成本数据后再进行适当的调整。
1、产成品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入库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3、取得发票时确认暂估金额(针对外购)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入库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XX单位)施工队分包税金的处理
税务局要求先开分包发票,后开总包发票,比如开给业主1000万发票,可以开200万分包。
施工队先开了200万分包发票,并且缴纳了营业税等税费。我们在税局开1000万发票给业主,缴纳税金时,税局只收1000-200=800万的税费。施工队出的分包税金如何账务处理?(江苏省张敏)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你所说的:先开分包发票,后开总包发票,比如开给业主1000万发票,可以开200万分包。那是理想状态下的情况,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在理想状态的情况下,分包单位在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200万元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给建设单位开具10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总包单位的营业额为800=1000-200,营业税金及附加=800×3.3%=26.4万元;分包单位营业额=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 6万元。分包单位的会计处理:
1、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结算,总包单位确认已完工工程量200万元,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总包单位 2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
贷:工程结算——××项目 2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4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0.18
2、分包单位支付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4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0.18
贷:银行存款 6.6
3、但是现实情况往往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建设单位支付总包单位1000万元工程进度款,一般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要求总包单位开具10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开具发票下月就要纳税。但总包单位如果同时支付分包单位200万元分包款,这时分包单位就不可能给总包单位开具2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这时总包单位的营业额就不是800万元,而是1000万元,所纳营业税及附加就是1000×3.3%=55万元,不是26.4万元。
购买基金的处理
我单位是一小规模纳税人,现以企业名义购买银行基金,请问购买基金时怎么做会计分录?赎回时怎么做会计分录?(河北省徐琦)
★在线专家:
应当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1.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作相反分录。
3.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若亏损,则为借方)
股东间股份转让的处理
公司原有三个股东,注册资金150万元,每人50万,现二人想退出,股份转让给其余一人,三人签订协议,公司货 币资金60万元归二个退出股东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归另一股东所有,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要将公司货币资金付给二个退出股东,请问账务如何处理?(黑龙江省王嘉依)
★在线专家:
如果是股东之间股份的转让,严格来说是不能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的,应该是剩余股东自己支付。如果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了,就只能挂在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一剩余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这时需要办理股东变更。
用公司的钱支付,严格来说应做撤资处理,减少注册资金,应办理撤资的工商手续
借:实收资本 100
贷:银行存款 60
资本公积 40
如果企业之前一直亏损,撤资的时候有相关协议作利润分配也可以。
境外供货商针对进口货物退还的款项是否进行进项税的调整?
我单位进口货物,收到一笔境外供货商的退款,就这笔退款如何作会计和税收处理,我单位财务上无法定论,请专家给我出个意见。(北京市王永刚)
★在线专家:
从上述信息看,这是进口货物,支付价款后,又收到退还款项,要分清退还的性质和原因,据此分析判断,进行相关的冲减成本或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税收上,是否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呢?
我们看下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近接部分地区咨询,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贷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贷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现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顷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从上述文件看,退还款项,税法上,总局明确,不对原进口的增值税进行调整,即,按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假如是自用。则直接进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和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职工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还是按20%缴纳?(广东省于洁)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07年第502号)文件的第二条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因此,个人取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应按5%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贷款业务中的转贷,是否还是差额计税?
我单位自银行取得一笔长期借款,后来工程完工,借款未用完,转贷给其他企业取得利息,其利息收入是否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内蒙古自治区韩瑞妮)
★在线专家: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总的原则是全额计税,营业税差额计税必须是有税法明确规定的。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删除了原条例中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相应地也删除了第十一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下,贷款业务不再有差额纳税的规定,应按利息收入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下属企业向集团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我们是依法成立的集团公司的总部,是独立法人,主要实施下属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我们向下属子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到底能否税前扣除呢?(河南省陈军)
★在线专家:
我们来看看税法如何规定企业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间提供管理费用的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我们知道,实际中,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企业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因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而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也就是说,总部的法人企业给下属的子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应该规范有序,通过市场化,进行签署合同协议,约定价款,给对方提供了真实的服务劳务、管理咨询劳务,收取价款,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对于取得服务业发票的此类性质的管理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允许税前扣除吗?那么只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吗?(江西省 薛萍)
★在线专家:
目前,我国对发票出台了一系列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实际中,需要根据业务性质,区分不同的发票和税种进行开具和取得。否则,就有可能违反规定,导致触犯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或者导致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从而多缴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D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 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从上述规定看,对外交易取得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基本依据,没有合规、合法的发票,所得税税前不允许扣除。
在税前扣除上,还要注意特殊规定,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即,对于税法有特殊规定的,即使取得发票,也是要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税法规定扣除有限额的,此时不能按发票金额进行扣除,而应该按税法规定来扣除;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只有符合了才能扣除。
发票的开具和取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的基本规定。
跨省的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如何纳税?
我单位是中央建筑企业,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156号文,根据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在外地施工根据本条规定,项目部应回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但由于此项目部在外省施工,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第三条规定,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去税务局开发票时缴纳。施工所在地税务局认为下发本通知就是让在施工所在地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我们的分支机构不在当地设置,所以需要按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是否合理?(四川省何兵)
★在线专家:
通过研读上述的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我们看出,针对项目部,只有总部直接控制的项目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项目部不需要在项目部所在地区预缴。
这样,就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这个项目部是总部直接控制还是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呢?
该文件的第六条明确,“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您单位上述项目部是否提供了外管证和证明文件呢?假如没有如期按规定提供,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肯定是要按有利当地的做法了:对您单住预征0.2%的所得税了。
国税发[2008]28号第三十条明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项目部类属于总部还是分支机构呢?这个先弄清楚了,在哪里向哪个税务机构缴纨就清楚了。
及时向项目地的主管税务机构提交外管证和属于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这样,就不用为在项目地缴纳所得税问题烦心了,就无所谓预缴所得税回来不得抵扣问题了。
读者咨询信箱:ckxx@chinaacc.com本期特约答疑专家:牛刀老师
如何分析成交量的变化
在买卖股票操作中,成交量大小的变化经常关系到股价的涨跌,我们该如何分析成交量的变化?(浙江省 韩斌)
专家:
研判股票成交量的变化,主要是根据量价理论的观点。量价理论,最早是由美国股市分析家葛兰碧(Joe Granville)提出来的,他认为成交量是股市的动力,成交量的变动,直接表现股市交易是否活跃,人气是否旺盛,而且体现了市场运作过程中供给与需求间的动态实况,成交量的增加或萎缩都表现出一定的股价趋势。
现在,普遍的观点认为,成交量的大小,直接表明了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市场某一时刻的技术形态最终的认同程度。虽然目前技术分析的指标多达上百种,但归根到底,最基本的无非就是价格与成交量,其他指标无非就是这两个指标的变异或延伸。但在实际中,人们会发现根据量价关系来进行具体买卖股票时,常常会出现失误,尤其是在根据成交量判断主力出货与洗盘方面,失误率更高。那么,在实际投资中如何根据成交量的变化,正确判断出主力的进出方向,或者说,如何根据成交量的变化,准确判断出主力是在出货还是洗盘呢?
一般说来,当主力尚未准备拉抬股价时,股价的表现往往很沉闷,成交量的变化也很小,此时研究成交量没有实际意义,也不好断定主力的意图。但是,一旦主力教量拉升股价时,主力的行踪就会暴露,此时研究成交量的变化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此时,如果能够准确地捕捉到主力的洗盘迹象,并果断介入,往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非常理想的收益。实践证明,根据成交量变化的以下特征,可以对强庄股的主力是不是在洗盘作出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
首先,由于主力的积极介入,原本沉闷的股票在成交量的明显放大推动下变得活跃起来,出现了价升量增的态势。然后,主力为了给以后的大幅拉升扫平障碍,不得不将短线获利盘强行洗去,这一洗盘行为在K线图上表现为阴阳相间的横盘震荡,同时,由于主力的目的是要一般投资者出局,因此,股价的K线形态往往成明显的“头部形态”。
其次,在主力洗盘阶段,K线组合往往是大阴不断,并且收阴的次数多,且每次收阴时都伴有巨大的成交量,好像主力正在大量出贷,其实不然,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当出现以上巨量大阴时,股价很少跌破10日移动平均线,短期移动平均线对股价构成强大支撑,主力低位回补的迹象一目了然,这就是技术人士所说的“巨量长阴价不跌,主力洗盘必有涨”。
再次,在主力洗盘时,作为研判成交量变化的主要指标OBV、均量线也会出现一些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当出现以上大阴巨量时,股价的5日、10日均量线始终保持向上运行,说明主力一直在增仓,股票交投活跃,后市看好。另外,成交量的量化指标OBV在股价高位震荡期间,始终保持向上,即使瞬间回落,也会迅速拉起,并能够创出近期的新高,这说明单从量能的角度看,股价已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主力资金在吸筹的时候,成交量并不一定要有多大,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在底部多盘整一段时间就行。而主力要出货的时候,由于手中筹码太多,总得想方设法,设置各种各样的陷阱。因此应该全面考察该股长时间的运行轨迹,了解它所处的价位、量能水平和它的基本面之间的关系,摸清主力的活动规律及个股的后市潜力,通过综合分析来确定我们介入或出货的时机。
怎样看上市公司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开始纷纷发布半年报了,面对中期报告中众多的表格和数据,有点云里雾里,应该怎样提炼出自己需要的信息?(福建省 姚松强)
专家: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上半年结束后的60天内骗制成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正文包括:财务报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重大事件的说明、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股东大会简介等。中期财务报告,除特别情况外,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行业或企业特征,一些企业的经营业绩往往上半年和下半年差别很大,所以半年报的研究必须以对企业的经营特点的熟悉为前提,基本的分析方法与年报的分析差别不是很大。
中报中我们最应该关注的应该是几个部分:
1、财务数据部分。公司中报发布前往往有预报,其中会提及简单的业绩一情况,而中报则是具体、详细的介绍,投资者可以根据预报,对公司情况有一个先期把握。第一要看盈利能力如何,重点看净资产收益率;第二要看收益的质量如何,可以通过净现金流量判断盈利的现金回收情况,通过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占的比例确认企业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如何,投资者还应该结合净利润绝对值和每股净利润,把握动态市盈率,在此基础上预期该公司下半年的业绩和潜力;第三要看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能力如何,主要是看各类费用的变化、存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四是看企业的资产结构如何,主要看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如果发现某项财务指标出现问题时,要结合报告其他内容、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媒体的报道等等分析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考虑是短期的因素还是长期的因素。
在看财务报表附注时,我们应该注意对报告期内下列情况的说明: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或方法发生了变化;报告主体由于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及责债类项目与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对应各项目相比、损益表各项目与上年同期损益相同项目相比,发生异常变化以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发生的变化。
2、企业的经营思路、方法是否符合预期。可以看该公司主营业务有没有利润增长点和亮点,比如新上项目、添加生产线之类,这些项目在做的时候是不生产利润的,但是如果很快就要完工,或者刚刚投入生产,我们就要注意新项目对未来业绩的提升。
3、股东的变化。中报、年报、季报中都会公布截止到上个季度末的前10大流通股东的情况,比如现在的中报公布的就是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时流通股东的情况,通过对比二季度报中公布的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的流通股东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在二季度的三个月里股东发生了什么变化,借以了解目前筹码的分布和转移情况。当然,这有前提,我们分析研究的是上季度股东明显变化,而股价并没拉起来或拉升不大的股票。对于7月份、8月份股价已大幅扛升的股票,分析股东变化已无太大意义了。
物价变动对股市的影响
最近一段时间,虽然公布的CPI还不是很高,但感觉物价上涨的压力越来越大。那么,物价变动会对股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有利还是不利影响?(江西省 陈伟清)
专家:
普通商品价格变动对股票市场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物价上涨,股价上涨;物价下跌,股价也下跌。具体分析商品价格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商品价格出现缓慢上涨,幅度不是太大,且物价上涨率大于借贷利率的上涨率时,这时,公司库存商品的价格上升,由于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借贷成本的上涨幅度,于是公司利洞会上升,股票价格也会因此而上升。
2、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过大,股价没有相应上升,反而可能下降。这是因为,物价上涨引起公司生产成本上升,而上升的成本又无法通过商品销售而完全转嫁出去,从而使公司的利润降低,股价也随之降低。
3、物价上涨,商品市场的交易呈现繁荣兴旺时。有时是股价正陷于低沉的时候,人们热衷于即期消费,使股价下跌;当商品市场上涨回跌时,反而成了投资股票的最好时机,从而引起股价上涨。
4、物价持续上涨,引起股票投资者保值意识的作用增加,因此使投资者从股市中抽出资金,转而投向动产或不动产,如房地产、贵重金属等保值强的物品上,带来股票需求量降低,因而使股价下跌。
识别空头陷阱
常言道,跟着庄家走永远没有错,跟着大资金走永远不吃亏,但是,在个股行情启动后或在趋势性上升的途中。我们往往会被主力洗盘手段所迷惑,或中途抛售手中的股票,或不敢介入已经启动的行情。怎么才能识别空头陷阱呢?(辽宁省 海波)
专家:
对于空头陷阱的识别与判断,主要可以从下面五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
1、从消息面分析。市场主力往往会利用宣传方面的优势,营造做空的氛围。所以,当投资者遇到市场利空不断时,反而要格外小心。在各种利空消息满天飞的情况下,主力资金才能够方便建仓。
2、从成交量分析。空头陷阱在成交量上表现出的特征,是随着股价的持续性下跌,量能始终处于不规则的萎缩中。有时,盘面上甚至会出现无量空跌或无量暴跌的现象,盘中个股成交十分不活跃,向投资者营造出一种阴跌走势遥遥无期的氛围。恰恰在这种制造悲观的氛围中,主力往往可以轻松逢低建仓。
3、从宏观基本面分析。投资者需要从根本上了解影响大盘走强的政策面因素和宏观基本面因素,分析是否有实质性的利空因素。如果在股市政策方面没有特别的实质性利空因素,而股价却持续性暴跌,这时就比较容易形成空头陷阱。
4、从技术形态分析。空头陷阱在K线走势上的特征,往往是连续几根长阴线暴跌,跌穿各种强支撑住,有时甚至伴随向下跳空缺口,引发市场中恐慌情绪的连锁反应。在形态分析上,空头陷阱常常会故意制造技术形态的破位,让投资者误以为后市下跌空间巨大,纷纷抛出手中的持股,从而使主力得以在低位承接大量的廉价筹码。在技术指标方面,空头陷阱会导致技术指标上出现严重的背离特征,而且不是其中一两种指标的背离,往往是多种指标、多重周期的同步背离。
5、从市场人气方面分析。由于长时间的下跌,会在市场中形成沉重的套牢盘,人气也在不断套牢中被消耗。然而,这往往就是市场人气极度低速的时刻,恰恰说明股市离真正的底部为时不远。值得注意的是,指数经历了大幅下跌之后,系统性风险已经很小。
我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线路架设、变电站安装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派出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与具备资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求教:
1.收入用哪个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2.收入、成本、税金怎么确认?需使用什么科目?
3.与建设单位和劳务承包公司的业务,账务怎么处理?(山西省 杨天华)
★在线专家:
1.按建遣合同准则。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收入确定按完工百分比法。营业税按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已签订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施工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两个成本科目。
3.与建设单位结算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价款结算,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劳务承包公司账务处理:
劳务承包公司按合同规定向总包单位提出劳务费结算,经总包单位审查批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项目)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支付分包款:
借:应付账款——××分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
代理国外产品的处理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今年代理一德国公司的产品,因本公司没有进出口业务,委托当地一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进货前我公司把货款人民币打人该公司,由该公司兑换成欧元,再汇到镜外的德国公司等到货到海关前。再把应交的关税和增值税和相关费用再打人该公司,我公司拿到海关增值税发票做账。货款付出后,我公司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进口商品根据海关增值税发票和其他发票入账,关税、代理费等计人存货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顶税额)
管理费用——代理费
财务费用——汇款手续费、电报费
贷:预付账款——××公司
由于付款时欧元汇率和商品到达时不一致,汇率涨了,所以预付账款科目出现贷方余飙即商品涨价了,对企业来说是增加了资产,但该如何处理?本来对预付账款贷方余额这样处理: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财务费用
又觉得不好,又准备这样处理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这样处理对吗?(吉林省王语嫣)
★在线专家:
你们是代理进口,根据海关增值税上人民币金额来计入商品成本也是常用的方法(应当把你的形式发票和关税单复印件随同增值税缴款书一起作为附件),和你实际的付款金额产生的差异,也确实是你的汇兑损益,没有必要进入待处理财产损溢(代理公司是不会给你承担这部分的,当然汇率降了可能还会不告诉你)。你的海关票是双抬头,你是收贷单位。完全可以你来认证抵扣,我觉得你的账务处理思路没有什么问题。
产成品暂估入库
产成品能暂估入库吗?如能怎样做分录?(北京市 沙莎)
★在线专家:
产成品也可以进行暂估,“是外购的?还是自己生产的?如果是外购,按购价做暂估。如果是自制,只存在成本项目估价的问题。”等你取得准确的成本数据后再进行适当的调整。
1、产成品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入库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3、取得发票时确认暂估金额(针对外购)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入库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XX单位)施工队分包税金的处理
税务局要求先开分包发票,后开总包发票,比如开给业主1000万发票,可以开200万分包。
施工队先开了200万分包发票,并且缴纳了营业税等税费。我们在税局开1000万发票给业主,缴纳税金时,税局只收1000-200=800万的税费。施工队出的分包税金如何账务处理?(江苏省张敏)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你所说的:先开分包发票,后开总包发票,比如开给业主1000万发票,可以开200万分包。那是理想状态下的情况,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在理想状态的情况下,分包单位在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200万元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给建设单位开具10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总包单位的营业额为800=1000-200,营业税金及附加=800×3.3%=26.4万元;分包单位营业额=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 6万元。分包单位的会计处理:
1、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结算,总包单位确认已完工工程量200万元,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总包单位 2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
贷:工程结算——××项目 2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4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0.18
2、分包单位支付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0.4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0.18
贷:银行存款 6.6
3、但是现实情况往往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建设单位支付总包单位1000万元工程进度款,一般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要求总包单位开具10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开具发票下月就要纳税。但总包单位如果同时支付分包单位200万元分包款,这时分包单位就不可能给总包单位开具200万元建筑业专用发票,这时总包单位的营业额就不是800万元,而是1000万元,所纳营业税及附加就是1000×3.3%=55万元,不是26.4万元。
购买基金的处理
我单位是一小规模纳税人,现以企业名义购买银行基金,请问购买基金时怎么做会计分录?赎回时怎么做会计分录?(河北省徐琦)
★在线专家:
应当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1.购入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作相反分录。
3.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若亏损,则为借方)
股东间股份转让的处理
公司原有三个股东,注册资金150万元,每人50万,现二人想退出,股份转让给其余一人,三人签订协议,公司货 币资金60万元归二个退出股东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归另一股东所有,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要将公司货币资金付给二个退出股东,请问账务如何处理?(黑龙江省王嘉依)
★在线专家:
如果是股东之间股份的转让,严格来说是不能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的,应该是剩余股东自己支付。如果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支付了,就只能挂在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一剩余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这时需要办理股东变更。
用公司的钱支付,严格来说应做撤资处理,减少注册资金,应办理撤资的工商手续
借:实收资本 100
贷:银行存款 60
资本公积 40
如果企业之前一直亏损,撤资的时候有相关协议作利润分配也可以。
境外供货商针对进口货物退还的款项是否进行进项税的调整?
我单位进口货物,收到一笔境外供货商的退款,就这笔退款如何作会计和税收处理,我单位财务上无法定论,请专家给我出个意见。(北京市王永刚)
★在线专家:
从上述信息看,这是进口货物,支付价款后,又收到退还款项,要分清退还的性质和原因,据此分析判断,进行相关的冲减成本或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税收上,是否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呢?
我们看下述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近接部分地区咨询,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贷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贷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现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顷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从上述文件看,退还款项,税法上,总局明确,不对原进口的增值税进行调整,即,按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假如是自用。则直接进入进口货物的成本。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和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职工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还是按20%缴纳?(广东省于洁)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07年第502号)文件的第二条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因此,个人取得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应按5%缴纳营业税,同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贷款业务中的转贷,是否还是差额计税?
我单位自银行取得一笔长期借款,后来工程完工,借款未用完,转贷给其他企业取得利息,其利息收入是否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内蒙古自治区韩瑞妮)
★在线专家: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总的原则是全额计税,营业税差额计税必须是有税法明确规定的。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删除了原条例中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相应地也删除了第十一条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新营业税暂行条例下,贷款业务不再有差额纳税的规定,应按利息收入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下属企业向集团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我们是依法成立的集团公司的总部,是独立法人,主要实施下属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我们向下属子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到底能否税前扣除呢?(河南省陈军)
★在线专家:
我们来看看税法如何规定企业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间提供管理费用的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我们知道,实际中,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既有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也有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企业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因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而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也就是说,总部的法人企业给下属的子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应该规范有序,通过市场化,进行签署合同协议,约定价款,给对方提供了真实的服务劳务、管理咨询劳务,收取价款,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对于取得服务业发票的此类性质的管理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允许税前扣除吗?那么只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吗?(江西省 薛萍)
★在线专家:
目前,我国对发票出台了一系列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实际中,需要根据业务性质,区分不同的发票和税种进行开具和取得。否则,就有可能违反规定,导致触犯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或者导致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从而多缴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D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 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从上述规定看,对外交易取得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基本依据,没有合规、合法的发票,所得税税前不允许扣除。
在税前扣除上,还要注意特殊规定,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即,对于税法有特殊规定的,即使取得发票,也是要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税法规定扣除有限额的,此时不能按发票金额进行扣除,而应该按税法规定来扣除;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只有符合了才能扣除。
发票的开具和取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的基本规定。
跨省的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如何纳税?
我单位是中央建筑企业,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156号文,根据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的项目部在外地施工根据本条规定,项目部应回我单位二级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但由于此项目部在外省施工,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按第三条规定,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去税务局开发票时缴纳。施工所在地税务局认为下发本通知就是让在施工所在地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我们的分支机构不在当地设置,所以需要按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是否合理?(四川省何兵)
★在线专家:
通过研读上述的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我们看出,针对项目部,只有总部直接控制的项目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项目部不需要在项目部所在地区预缴。
这样,就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这个项目部是总部直接控制还是二级分支机构控制的呢?
该文件的第六条明确,“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您单位上述项目部是否提供了外管证和证明文件呢?假如没有如期按规定提供,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肯定是要按有利当地的做法了:对您单住预征0.2%的所得税了。
国税发[2008]28号第三十条明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项目部类属于总部还是分支机构呢?这个先弄清楚了,在哪里向哪个税务机构缴纨就清楚了。
及时向项目地的主管税务机构提交外管证和属于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这样,就不用为在项目地缴纳所得税问题烦心了,就无所谓预缴所得税回来不得抵扣问题了。
读者咨询信箱:ckxx@chinaacc.com本期特约答疑专家:牛刀老师
如何分析成交量的变化
在买卖股票操作中,成交量大小的变化经常关系到股价的涨跌,我们该如何分析成交量的变化?(浙江省 韩斌)
专家:
研判股票成交量的变化,主要是根据量价理论的观点。量价理论,最早是由美国股市分析家葛兰碧(Joe Granville)提出来的,他认为成交量是股市的动力,成交量的变动,直接表现股市交易是否活跃,人气是否旺盛,而且体现了市场运作过程中供给与需求间的动态实况,成交量的增加或萎缩都表现出一定的股价趋势。
现在,普遍的观点认为,成交量的大小,直接表明了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市场某一时刻的技术形态最终的认同程度。虽然目前技术分析的指标多达上百种,但归根到底,最基本的无非就是价格与成交量,其他指标无非就是这两个指标的变异或延伸。但在实际中,人们会发现根据量价关系来进行具体买卖股票时,常常会出现失误,尤其是在根据成交量判断主力出货与洗盘方面,失误率更高。那么,在实际投资中如何根据成交量的变化,正确判断出主力的进出方向,或者说,如何根据成交量的变化,准确判断出主力是在出货还是洗盘呢?
一般说来,当主力尚未准备拉抬股价时,股价的表现往往很沉闷,成交量的变化也很小,此时研究成交量没有实际意义,也不好断定主力的意图。但是,一旦主力教量拉升股价时,主力的行踪就会暴露,此时研究成交量的变化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此时,如果能够准确地捕捉到主力的洗盘迹象,并果断介入,往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非常理想的收益。实践证明,根据成交量变化的以下特征,可以对强庄股的主力是不是在洗盘作出一个较为准确的判断:
首先,由于主力的积极介入,原本沉闷的股票在成交量的明显放大推动下变得活跃起来,出现了价升量增的态势。然后,主力为了给以后的大幅拉升扫平障碍,不得不将短线获利盘强行洗去,这一洗盘行为在K线图上表现为阴阳相间的横盘震荡,同时,由于主力的目的是要一般投资者出局,因此,股价的K线形态往往成明显的“头部形态”。
其次,在主力洗盘阶段,K线组合往往是大阴不断,并且收阴的次数多,且每次收阴时都伴有巨大的成交量,好像主力正在大量出贷,其实不然,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当出现以上巨量大阴时,股价很少跌破10日移动平均线,短期移动平均线对股价构成强大支撑,主力低位回补的迹象一目了然,这就是技术人士所说的“巨量长阴价不跌,主力洗盘必有涨”。
再次,在主力洗盘时,作为研判成交量变化的主要指标OBV、均量线也会出现一些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当出现以上大阴巨量时,股价的5日、10日均量线始终保持向上运行,说明主力一直在增仓,股票交投活跃,后市看好。另外,成交量的量化指标OBV在股价高位震荡期间,始终保持向上,即使瞬间回落,也会迅速拉起,并能够创出近期的新高,这说明单从量能的角度看,股价已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主力资金在吸筹的时候,成交量并不一定要有多大,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在底部多盘整一段时间就行。而主力要出货的时候,由于手中筹码太多,总得想方设法,设置各种各样的陷阱。因此应该全面考察该股长时间的运行轨迹,了解它所处的价位、量能水平和它的基本面之间的关系,摸清主力的活动规律及个股的后市潜力,通过综合分析来确定我们介入或出货的时机。
怎样看上市公司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开始纷纷发布半年报了,面对中期报告中众多的表格和数据,有点云里雾里,应该怎样提炼出自己需要的信息?(福建省 姚松强)
专家: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上半年结束后的60天内骗制成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正文包括:财务报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重大事件的说明、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股东大会简介等。中期财务报告,除特别情况外,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行业或企业特征,一些企业的经营业绩往往上半年和下半年差别很大,所以半年报的研究必须以对企业的经营特点的熟悉为前提,基本的分析方法与年报的分析差别不是很大。
中报中我们最应该关注的应该是几个部分:
1、财务数据部分。公司中报发布前往往有预报,其中会提及简单的业绩一情况,而中报则是具体、详细的介绍,投资者可以根据预报,对公司情况有一个先期把握。第一要看盈利能力如何,重点看净资产收益率;第二要看收益的质量如何,可以通过净现金流量判断盈利的现金回收情况,通过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占的比例确认企业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如何,投资者还应该结合净利润绝对值和每股净利润,把握动态市盈率,在此基础上预期该公司下半年的业绩和潜力;第三要看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能力如何,主要是看各类费用的变化、存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四是看企业的资产结构如何,主要看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如果发现某项财务指标出现问题时,要结合报告其他内容、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媒体的报道等等分析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考虑是短期的因素还是长期的因素。
在看财务报表附注时,我们应该注意对报告期内下列情况的说明: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或方法发生了变化;报告主体由于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及责债类项目与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对应各项目相比、损益表各项目与上年同期损益相同项目相比,发生异常变化以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发生的变化。
2、企业的经营思路、方法是否符合预期。可以看该公司主营业务有没有利润增长点和亮点,比如新上项目、添加生产线之类,这些项目在做的时候是不生产利润的,但是如果很快就要完工,或者刚刚投入生产,我们就要注意新项目对未来业绩的提升。
3、股东的变化。中报、年报、季报中都会公布截止到上个季度末的前10大流通股东的情况,比如现在的中报公布的就是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时流通股东的情况,通过对比二季度报中公布的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的流通股东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在二季度的三个月里股东发生了什么变化,借以了解目前筹码的分布和转移情况。当然,这有前提,我们分析研究的是上季度股东明显变化,而股价并没拉起来或拉升不大的股票。对于7月份、8月份股价已大幅扛升的股票,分析股东变化已无太大意义了。
物价变动对股市的影响
最近一段时间,虽然公布的CPI还不是很高,但感觉物价上涨的压力越来越大。那么,物价变动会对股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有利还是不利影响?(江西省 陈伟清)
专家:
普通商品价格变动对股票市场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物价上涨,股价上涨;物价下跌,股价也下跌。具体分析商品价格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商品价格出现缓慢上涨,幅度不是太大,且物价上涨率大于借贷利率的上涨率时,这时,公司库存商品的价格上升,由于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借贷成本的上涨幅度,于是公司利洞会上升,股票价格也会因此而上升。
2、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过大,股价没有相应上升,反而可能下降。这是因为,物价上涨引起公司生产成本上升,而上升的成本又无法通过商品销售而完全转嫁出去,从而使公司的利润降低,股价也随之降低。
3、物价上涨,商品市场的交易呈现繁荣兴旺时。有时是股价正陷于低沉的时候,人们热衷于即期消费,使股价下跌;当商品市场上涨回跌时,反而成了投资股票的最好时机,从而引起股价上涨。
4、物价持续上涨,引起股票投资者保值意识的作用增加,因此使投资者从股市中抽出资金,转而投向动产或不动产,如房地产、贵重金属等保值强的物品上,带来股票需求量降低,因而使股价下跌。
识别空头陷阱
常言道,跟着庄家走永远没有错,跟着大资金走永远不吃亏,但是,在个股行情启动后或在趋势性上升的途中。我们往往会被主力洗盘手段所迷惑,或中途抛售手中的股票,或不敢介入已经启动的行情。怎么才能识别空头陷阱呢?(辽宁省 海波)
专家:
对于空头陷阱的识别与判断,主要可以从下面五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
1、从消息面分析。市场主力往往会利用宣传方面的优势,营造做空的氛围。所以,当投资者遇到市场利空不断时,反而要格外小心。在各种利空消息满天飞的情况下,主力资金才能够方便建仓。
2、从成交量分析。空头陷阱在成交量上表现出的特征,是随着股价的持续性下跌,量能始终处于不规则的萎缩中。有时,盘面上甚至会出现无量空跌或无量暴跌的现象,盘中个股成交十分不活跃,向投资者营造出一种阴跌走势遥遥无期的氛围。恰恰在这种制造悲观的氛围中,主力往往可以轻松逢低建仓。
3、从宏观基本面分析。投资者需要从根本上了解影响大盘走强的政策面因素和宏观基本面因素,分析是否有实质性的利空因素。如果在股市政策方面没有特别的实质性利空因素,而股价却持续性暴跌,这时就比较容易形成空头陷阱。
4、从技术形态分析。空头陷阱在K线走势上的特征,往往是连续几根长阴线暴跌,跌穿各种强支撑住,有时甚至伴随向下跳空缺口,引发市场中恐慌情绪的连锁反应。在形态分析上,空头陷阱常常会故意制造技术形态的破位,让投资者误以为后市下跌空间巨大,纷纷抛出手中的持股,从而使主力得以在低位承接大量的廉价筹码。在技术指标方面,空头陷阱会导致技术指标上出现严重的背离特征,而且不是其中一两种指标的背离,往往是多种指标、多重周期的同步背离。
5、从市场人气方面分析。由于长时间的下跌,会在市场中形成沉重的套牢盘,人气也在不断套牢中被消耗。然而,这往往就是市场人气极度低速的时刻,恰恰说明股市离真正的底部为时不远。值得注意的是,指数经历了大幅下跌之后,系统性风险已经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