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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我国农村呈现村庄在减少、住房条件在改善、生活质量在提高的局面,但是也面临着垃圾处理难度大、基础设施欠账多、“空心村”现象待治理、农村劳动力的准城市化等问题。对此,建议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村庄建设:第一,要按层次推进村庄建设。第二,要以产业链和园区建设为推动力。第三,要分类型解决重点问题。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了约2.6亿,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16.53%。中国的城镇化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人口流动与迁移将是以后20年中国社会的常态。人口的流动在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冲击着中国原有的社会治理结构,并对中国村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综合性的影响。
中国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
分析我国的人口流动问题,就必须了解我国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人口流动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分田还乡”阶段,通过土地改革,农民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大部分城市流动人员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二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守土守乡”阶段,通过“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运动”,以户籍制度为手段,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三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离土不离乡”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开始由第一产业向本地的二、三产业转移,进入乡镇企业工作或者流入本地城市从事商业活动。四是20世纪90年代的“离土离乡”阶段,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主要由内陆地区的农村向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镇转移,他们虽然实现了职业转变,却很难实现身份转变。五是目前的“离土离乡不守土”阶段。随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以及各地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由过去的“个体进城务工”向“夫妻甚至全家进城务工”转变,由过去的以“单一的进城就业”为目的逐渐向“城乡之间家庭迁移”转变;与此同时,在城市开始出现“二代”农民工,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增强,面临着职业和身份的双向转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是城市从数量、规模、形态、性质发生急剧变化的过程,是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接近城市的过程。城镇化率是一个数值。从公式上讲,等于城市人口与总人口之比的百分数。2012年,这一数值为52%,其中城市人口包括了城镇户籍人口与进城6个月打工的农民,这部分农民约2.6亿人,这些人口在城乡之间有一定的反复。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城市化有以下特点:我国计划时期形成的各种控制人口迁移的制度显著阻碍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虽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成分的日益多元化,某些阻碍制度已经消亡,某些制度的阻碍作用也逐渐减弱,但城乡有别的制度对农村人口城乡迁移仍发挥一定的作用。
中国已具备了人口城镇化的条件:在生产要素报酬率均等的要求下,只要两地间的经济收入差距能弥补由于迁移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心理成本,人口就会流动;1984年中国粮食问题出现历史性转机,当时人均粮食约400公斤,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从绝对短缺中走出,为非农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最宽松的环境;当时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民对(商品粮)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向往;同时,各种管制(如自带口粮、户口等)在一定程度上的放松,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开始大量涌现。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口流动有很大的差别,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消灭农民的过程,是彻底的、不可逆的;我国是不完全的、可逆的、往复的。正是这种可逆的、往复式的农村人口流动,对低级居民点—村庄的发展与演变将产生重大影响。
人口城镇化背景下村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及城乡统筹的总体战略下,我国村庄正在发生悄然变化,出现了村庄在减少(行政村数量和农村居住人数均下降)、住房条件在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房屋建造档次提升、建筑成本提高等)、生活质量在提高(家庭拥耐用消费品近期明显增长)的良好局面,但是农村村庄建设面临的问题仍然很多,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垃圾处理难度大。这主要体现在:生产、生活垃圾难处理。有关部门对部分中部地区村庄进行实地调查显示:7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78%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特别是在一些山区丘陵地带,尚未进行规划的村庄农户分散居住,对污水、垃圾和粪便的处理都是以户为主的各自处理状态。即使是小区养殖方式,虽然在自己村庄的下风下水处,很可能就在另一村庄的上风处。作物秸杆乱堆放。通过抽样调查和访问测算,这些秸杆有40%左右粉碎返田,10%部分用作草食畜牧业的饲料,约20%用作燃料,约30%散放在村庄或者田间。还有的农户屋前屋后和院落内到处堆放着玉米秸、废弃品等各种杂物和垃圾,这一方面影响了整洁,另一方面也是火灾隐患。工业垃圾成隐患。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往往是乡镇企业也比较发达的地方,有些乡镇企业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直接导致污染危害。
第二,基础设施欠账多。体现在: 基础建设待加强。虽然一部分村庄的基础条件有了长足的改进,但总体上讲,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许多村庄的建设还停留在房屋建设阶段,村内道路是自然形成的土路,路网的系统性与合理性比较差。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村庄没有排水设施,一遇雨天无法通行。配套措施须跟进。近35年来,农民经历了“草房—瓦房—楼房(别墅)”的三、四代新房,虽然房屋的整体质量有提高,内部质量却有很大差别。东部地区村庄住房从外到内质量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则在外部框架建筑上投入较多,不太注重内部功能完善。村庄建设总体上是以农民住房建设为主体,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的投入机制,导致村庄内道路、给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性、共享性差,存在路面不硬、四旁不绿、路灯不亮等问题。由于自然条件限制,部分地方还存在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三,“空心村”现象待治理。空心村是由于农村人口流动的反复性、迁移以及农村村落无序扩张造成大量宅基地闲置的现象,它的存在破坏了乡村原有人居环境的和谐,极大地浪费了农村的土地资源,也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据2008~2009年调查组对中部地区16个村庄约1000户农民家庭进行调查的数据显示:抽查村庄中,宅基地超标户(包括一户多宅)占被调查总数的21%;原籍农村、现已举家迁走但仍在农村占有宅基地的有25户,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2.5%;55岁以上老人独立户占用宅基地的有19户,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1.9%;所调查的村庄内空闲地、破旧宅基地共有90 宗,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9%。
调查发现,有多种原因导致空心现象的蔓延:其一,几乎所有被调查的农民都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着了就是自己的,所以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其二,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老人住老房子,在老人过世后房子空了下来;其三,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由于政策允许他们保房,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也没上交,形成了空置。还有一部分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宅基地仍在;其四,自然条件的原因。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较差,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的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
第四,农村劳动力的准城市化须重视。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向城市化迈出了一大步,它具备了城市化的一般内含,同时又具有强烈的乡村色彩,这些人很可能会弃城回村。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是一把双刃剑。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农民经常在稳定收入与冒险获利之间摇摆。准城市化条件下的农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存在很多变数,如产业的周期性变化、高素质劳动力流动的反复等。二是农村是农民的根基,但家庭主要劳动力一年中在此生活的时间很有限,生产要素游荡于城乡的准城市化状态不利于城乡建设。大城市没有他们的位置,将来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可能还要回到村庄,村庄是他们的根。
人口流动背景下村庄建设的策略
一个疑问是2.6亿流动者,能落户吗?在哪落户?据调查,近5年已经没有主动农转非了,户籍改革如何进展?大城市有工作,但容不下;小城镇容得下,但无工作,村庄土地减少,农民工返乡无法进行现代农业生产建设。农民流动者的去向与归宿在哪里?
就目前的政策看,国家给村庄赋予了太多角色:农产品供给者、劳动力的供应地、工业品的消费地、生态的调节器、建设用地的来源地、就业市场的调节阀……。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一极—村庄如何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关键问题着手推进村庄建设:
第一,要按层次推进村庄建设。新农村建设绝对不是将农村人口固化在农村,而是与中国城市化大战略相辅相成的。预测学者说,美国的高科技和中国的城市化将是推动21世纪世界发展的两大引擎。所以,需要从战略上把握农村人口的快速城市化过程,避免出现严重的重复浪费现象。比如,村庄数量及人口的减少是大势所趋,很多村庄和低级别的乡镇中小学招生越来越困难,所以在进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如中小学校舍、老年公寓等)一定要考虑到这一战略趋势。
第二,要以产业链和园区建设为推动力。产业经济发展是居民点演化最长久最基本的动力,脱离经济发展的村庄建设是不长久的。村庄战略与产业发展等关联度很高,如小城镇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劳动力流动与土地流转、主导产业选择与配套产业及劳动力素质等。从统筹城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角度讲,要注重产业链建设,以产业链为纽带,推进村庄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是村庄建设特别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之一,返乡创业是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时的后期梦想,研究显示,返乡创业主要分布在种养殖业、配件生产及农副产品加工、生活服务业三大行业,主要组织模式是家庭农牧场、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与合作社。将二三产业适当集中在县城及中心村镇将有利于产业发展与管理、将有利于创业成功的机率、有利于流动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浪费,现在应引起各决策主体的高度注意。
第三,要分类型解决重点问题。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村庄的发展方向会有很大的差别。关于不同类型村庄的工作重点,笔者作了如下研究和设想:
一级、二级和部分三级中心城市(镇)周边涉农区域—这类村庄交通区位条件好,经济实力比较强,村庄建设应纳入城镇发展的统一规划中。下一步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是“城中村”改造,城中村及城乡结合区域的村庄发展规划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根据农民意愿,通过市场化运作与配套政策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土地置换等多种措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聚集。原址进行城镇周边绿色空间建设或者在统一规划下进行二三产业的发展用地,保持良好的城镇整体的空间环境和建设容量。另外,在平原及丘陵地区,位于一级城市二级县城建设区周边1000米范围内和三级镇中心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村庄不宜扩建,应引导这类村庄逐步搬迁到城市建设区内,以避免城镇建设区城乡结合部的无序扩展;村庄应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近期把工作重点放在村庄环境的整治上,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乡集及中心村—这类村庄的重点工作应放在完善村庄的居住功能,生产功能上。由于人口外出打工的比例高,应重点解决宅基土地的总量不增问题,空心村土地整理与置换,畜牧业生产、第二产业功能与居住的分区,作物秸杆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等问题。其中,行政村用地规模小于50亩地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大规模的建设投入,逐步引导其搬入城镇或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
山区边际村及处于危险区域的村庄—对这种类型的大部分村庄,应将搬迁、综合防灾的作为村庄管理的主要内容。对自然风景比较好的村庄,重点工作是对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进一步评估,引入有经验的企业,对农民的住房、景观进行企业化运作,积极进行产权探索。对一些搬迁村村民进行心理分析、经济分析、社会学分析,设计山区农民能接受的方案。如我国纳入11个贫困片区的乡村庄,分散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原则上由政府主导,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多种迁建途径,搬迁到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也可根据农民意愿部分迁入城镇,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仅靠经济学的办法不好解决。这类村庄的年青人很少,大多是老年人,这些人的工作一般很不好做,如果这些房屋不是危房的话,可让这些老人继续在村里居住并做护林人员,直到去世。
历史文化村镇—对位于风景名胜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应严格遵守保护区的相关要求,禁止村庄新建地上设施。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村庄现有规模,不得新建和增建新的建筑物。新的建设仅限于现有村庄范围内的改建,村庄内的部分人口可通过政府提供适当的补偿与引导的方式,迁入城镇化地区,以逐步达到控制、缩小村庄规模的目的。对村庄内的建筑形式、色彩等应提出严格的要求,以保证与景区环境的协调;特别是要将位于一类建控地带,对景观破坏较大的房屋予以拆除。部分村庄的功能结构可以有所调整,结合整个保护区的旅游活动适当设置一些家庭旅馆、餐馆和民俗活动,适度发展民俗旅游;有些村庄应结合地理优势、文物古迹及自身特点大力发展小品种果品和特色果品种植业,以其带动民俗旅游业的综合产业。
城镇化战略下,城市和小城镇将会有很快的发展,但城镇化不消灭村庄,不拒绝乡村的美丽,相反城镇化会促进美丽中国、美丽村庄的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三化同步战略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ZD009;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弛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编/陈楠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了约2.6亿,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16.53%。中国的城镇化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人口流动与迁移将是以后20年中国社会的常态。人口的流动在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冲击着中国原有的社会治理结构,并对中国村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综合性的影响。
中国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
分析我国的人口流动问题,就必须了解我国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人口流动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分田还乡”阶段,通过土地改革,农民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大部分城市流动人员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二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守土守乡”阶段,通过“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运动”,以户籍制度为手段,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三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离土不离乡”阶段,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开始由第一产业向本地的二、三产业转移,进入乡镇企业工作或者流入本地城市从事商业活动。四是20世纪90年代的“离土离乡”阶段,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主要由内陆地区的农村向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镇转移,他们虽然实现了职业转变,却很难实现身份转变。五是目前的“离土离乡不守土”阶段。随着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以及各地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由过去的“个体进城务工”向“夫妻甚至全家进城务工”转变,由过去的以“单一的进城就业”为目的逐渐向“城乡之间家庭迁移”转变;与此同时,在城市开始出现“二代”农民工,他们对城市的认同感增强,面临着职业和身份的双向转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是城市从数量、规模、形态、性质发生急剧变化的过程,是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接近城市的过程。城镇化率是一个数值。从公式上讲,等于城市人口与总人口之比的百分数。2012年,这一数值为52%,其中城市人口包括了城镇户籍人口与进城6个月打工的农民,这部分农民约2.6亿人,这些人口在城乡之间有一定的反复。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城市化有以下特点:我国计划时期形成的各种控制人口迁移的制度显著阻碍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虽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成分的日益多元化,某些阻碍制度已经消亡,某些制度的阻碍作用也逐渐减弱,但城乡有别的制度对农村人口城乡迁移仍发挥一定的作用。
中国已具备了人口城镇化的条件:在生产要素报酬率均等的要求下,只要两地间的经济收入差距能弥补由于迁移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心理成本,人口就会流动;1984年中国粮食问题出现历史性转机,当时人均粮食约400公斤,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从绝对短缺中走出,为非农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最宽松的环境;当时农村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民对(商品粮)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向往;同时,各种管制(如自带口粮、户口等)在一定程度上的放松,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开始大量涌现。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口流动有很大的差别,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是消灭农民的过程,是彻底的、不可逆的;我国是不完全的、可逆的、往复的。正是这种可逆的、往复式的农村人口流动,对低级居民点—村庄的发展与演变将产生重大影响。
人口城镇化背景下村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及城乡统筹的总体战略下,我国村庄正在发生悄然变化,出现了村庄在减少(行政村数量和农村居住人数均下降)、住房条件在改善(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房屋建造档次提升、建筑成本提高等)、生活质量在提高(家庭拥耐用消费品近期明显增长)的良好局面,但是农村村庄建设面临的问题仍然很多,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垃圾处理难度大。这主要体现在:生产、生活垃圾难处理。有关部门对部分中部地区村庄进行实地调查显示:7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系统;78%的村庄将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坑边路旁甚至水源地、泄洪道、村内外池塘,无人负责垃圾收集与处理。特别是在一些山区丘陵地带,尚未进行规划的村庄农户分散居住,对污水、垃圾和粪便的处理都是以户为主的各自处理状态。即使是小区养殖方式,虽然在自己村庄的下风下水处,很可能就在另一村庄的上风处。作物秸杆乱堆放。通过抽样调查和访问测算,这些秸杆有40%左右粉碎返田,10%部分用作草食畜牧业的饲料,约20%用作燃料,约30%散放在村庄或者田间。还有的农户屋前屋后和院落内到处堆放着玉米秸、废弃品等各种杂物和垃圾,这一方面影响了整洁,另一方面也是火灾隐患。工业垃圾成隐患。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往往是乡镇企业也比较发达的地方,有些乡镇企业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直接导致污染危害。
第二,基础设施欠账多。体现在: 基础建设待加强。虽然一部分村庄的基础条件有了长足的改进,但总体上讲,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许多村庄的建设还停留在房屋建设阶段,村内道路是自然形成的土路,路网的系统性与合理性比较差。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村庄没有排水设施,一遇雨天无法通行。配套措施须跟进。近35年来,农民经历了“草房—瓦房—楼房(别墅)”的三、四代新房,虽然房屋的整体质量有提高,内部质量却有很大差别。东部地区村庄住房从外到内质量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则在外部框架建筑上投入较多,不太注重内部功能完善。村庄建设总体上是以农民住房建设为主体,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的投入机制,导致村庄内道路、给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性、共享性差,存在路面不硬、四旁不绿、路灯不亮等问题。由于自然条件限制,部分地方还存在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三,“空心村”现象待治理。空心村是由于农村人口流动的反复性、迁移以及农村村落无序扩张造成大量宅基地闲置的现象,它的存在破坏了乡村原有人居环境的和谐,极大地浪费了农村的土地资源,也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据2008~2009年调查组对中部地区16个村庄约1000户农民家庭进行调查的数据显示:抽查村庄中,宅基地超标户(包括一户多宅)占被调查总数的21%;原籍农村、现已举家迁走但仍在农村占有宅基地的有25户,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2.5%;55岁以上老人独立户占用宅基地的有19户,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1.9%;所调查的村庄内空闲地、破旧宅基地共有90 宗,占调查宅基地总面积的9%。
调查发现,有多种原因导致空心现象的蔓延:其一,几乎所有被调查的农民都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着了就是自己的,所以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其二,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老人住老房子,在老人过世后房子空了下来;其三,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由于政策允许他们保房,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也没上交,形成了空置。还有一部分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宅基地仍在;其四,自然条件的原因。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较差,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的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
第四,农村劳动力的准城市化须重视。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向城市化迈出了一大步,它具备了城市化的一般内含,同时又具有强烈的乡村色彩,这些人很可能会弃城回村。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是一把双刃剑。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农民经常在稳定收入与冒险获利之间摇摆。准城市化条件下的农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存在很多变数,如产业的周期性变化、高素质劳动力流动的反复等。二是农村是农民的根基,但家庭主要劳动力一年中在此生活的时间很有限,生产要素游荡于城乡的准城市化状态不利于城乡建设。大城市没有他们的位置,将来老了,没有劳动能力了,可能还要回到村庄,村庄是他们的根。
人口流动背景下村庄建设的策略
一个疑问是2.6亿流动者,能落户吗?在哪落户?据调查,近5年已经没有主动农转非了,户籍改革如何进展?大城市有工作,但容不下;小城镇容得下,但无工作,村庄土地减少,农民工返乡无法进行现代农业生产建设。农民流动者的去向与归宿在哪里?
就目前的政策看,国家给村庄赋予了太多角色:农产品供给者、劳动力的供应地、工业品的消费地、生态的调节器、建设用地的来源地、就业市场的调节阀……。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一极—村庄如何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关键问题着手推进村庄建设:
第一,要按层次推进村庄建设。新农村建设绝对不是将农村人口固化在农村,而是与中国城市化大战略相辅相成的。预测学者说,美国的高科技和中国的城市化将是推动21世纪世界发展的两大引擎。所以,需要从战略上把握农村人口的快速城市化过程,避免出现严重的重复浪费现象。比如,村庄数量及人口的减少是大势所趋,很多村庄和低级别的乡镇中小学招生越来越困难,所以在进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如中小学校舍、老年公寓等)一定要考虑到这一战略趋势。
第二,要以产业链和园区建设为推动力。产业经济发展是居民点演化最长久最基本的动力,脱离经济发展的村庄建设是不长久的。村庄战略与产业发展等关联度很高,如小城镇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劳动力流动与土地流转、主导产业选择与配套产业及劳动力素质等。从统筹城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角度讲,要注重产业链建设,以产业链为纽带,推进村庄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是村庄建设特别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之一,返乡创业是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时的后期梦想,研究显示,返乡创业主要分布在种养殖业、配件生产及农副产品加工、生活服务业三大行业,主要组织模式是家庭农牧场、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与合作社。将二三产业适当集中在县城及中心村镇将有利于产业发展与管理、将有利于创业成功的机率、有利于流动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浪费,现在应引起各决策主体的高度注意。
第三,要分类型解决重点问题。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村庄的发展方向会有很大的差别。关于不同类型村庄的工作重点,笔者作了如下研究和设想:
一级、二级和部分三级中心城市(镇)周边涉农区域—这类村庄交通区位条件好,经济实力比较强,村庄建设应纳入城镇发展的统一规划中。下一步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是“城中村”改造,城中村及城乡结合区域的村庄发展规划原则上由政府主导,根据农民意愿,通过市场化运作与配套政策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土地置换等多种措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或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聚集。原址进行城镇周边绿色空间建设或者在统一规划下进行二三产业的发展用地,保持良好的城镇整体的空间环境和建设容量。另外,在平原及丘陵地区,位于一级城市二级县城建设区周边1000米范围内和三级镇中心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村庄不宜扩建,应引导这类村庄逐步搬迁到城市建设区内,以避免城镇建设区城乡结合部的无序扩展;村庄应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近期把工作重点放在村庄环境的整治上,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乡集及中心村—这类村庄的重点工作应放在完善村庄的居住功能,生产功能上。由于人口外出打工的比例高,应重点解决宅基土地的总量不增问题,空心村土地整理与置换,畜牧业生产、第二产业功能与居住的分区,作物秸杆等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等问题。其中,行政村用地规模小于50亩地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大规模的建设投入,逐步引导其搬入城镇或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
山区边际村及处于危险区域的村庄—对这种类型的大部分村庄,应将搬迁、综合防灾的作为村庄管理的主要内容。对自然风景比较好的村庄,重点工作是对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进一步评估,引入有经验的企业,对农民的住房、景观进行企业化运作,积极进行产权探索。对一些搬迁村村民进行心理分析、经济分析、社会学分析,设计山区农民能接受的方案。如我国纳入11个贫困片区的乡村庄,分散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原则上由政府主导,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多种迁建途径,搬迁到保留并重点发展的村庄,也可根据农民意愿部分迁入城镇,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但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仅靠经济学的办法不好解决。这类村庄的年青人很少,大多是老年人,这些人的工作一般很不好做,如果这些房屋不是危房的话,可让这些老人继续在村里居住并做护林人员,直到去世。
历史文化村镇—对位于风景名胜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应严格遵守保护区的相关要求,禁止村庄新建地上设施。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村庄现有规模,不得新建和增建新的建筑物。新的建设仅限于现有村庄范围内的改建,村庄内的部分人口可通过政府提供适当的补偿与引导的方式,迁入城镇化地区,以逐步达到控制、缩小村庄规模的目的。对村庄内的建筑形式、色彩等应提出严格的要求,以保证与景区环境的协调;特别是要将位于一类建控地带,对景观破坏较大的房屋予以拆除。部分村庄的功能结构可以有所调整,结合整个保护区的旅游活动适当设置一些家庭旅馆、餐馆和民俗活动,适度发展民俗旅游;有些村庄应结合地理优势、文物古迹及自身特点大力发展小品种果品和特色果品种植业,以其带动民俗旅游业的综合产业。
城镇化战略下,城市和小城镇将会有很快的发展,但城镇化不消灭村庄,不拒绝乡村的美丽,相反城镇化会促进美丽中国、美丽村庄的实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三化同步战略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ZD009;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弛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编/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