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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顾了Grice的合作原则,指出广告语言中存在两种广告主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事实。其中一种广告具有欺诈性质,不具有探讨价值。在本文中,笔者只探讨了另外一种受众能觉察出广告主故意违反合作原则从而产生会话含义的广告,举例并分析了广告写作违反合作原则的几种情况,正是由于制作广告时对合作原则的背离,才使得广告的语言变得更加活泼生动,更加容易达到AIDA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