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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撒哈拉的三毛,在《我的青春谁做主》里说过:“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在哪里都是流浪。”所以她收拾了行囊,让时间的刻度表,地域的比例尺跨越到了另一个疆域。她在撒哈拉沙漠中与当地的土著发展出深厚的友情,写出了《撒哈拉的故事》;当漂泊半生,尘埃落定之后,她在《万水千山走遍》中写道:“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当飞机降落在墨西哥首都的机场时,我的体力已经透支得几乎无法举步。长长的旅程,别人睡觉,我一直在看书。眼看全机的人都慢慢地走了,还让自己绑在安全带上。窗外的机场灯光通明,是夜间了。”
去往他乡的路上,总是少不了长途的跋涉与独自上路的孤独。但是孤独的旅程往往能有更加不一样的体验。海明威曾经盛赞的女飞行员柏瑞尔·马卡姆在她的《夜航西飞》中说:“可能你过完自己的一生,到最后却发现了解别人胜过了解你自己。你学会观察他人,但你从不观察自己,因为你在与孤独苦苦抗争……即便在飞机中独处一晚和一天这么短的时间,不可避免的孤身一人,除了微弱的光线中的仪器和双手,没有别的能看;除了自己的勇气,没有别的好盘算;除了扎根在你脑海里的那些信仰、面孔和希望,没有别的好思索——这种体验就像你在夜晚发现有陌生人与你并肩而行般叫人惊讶。你就是那个陌生人。”所以在夜班的飞机上,地球如在他乡,飞机成了行星,她是行星上唯一的居民。在那里,她完成了与自己的初次会面。
他乡的故事也许是从孤身一人开始,但是关于故土的牵绊却总是牵涉到整个家族。当独立时,你在他乡体会到的是自由。所以作为“拓荒者”生活在非洲的柏瑞尔自在地体验着与欧洲全然不同的风情,也许对于她来说,故乡包裹在幼年迷雾
蒙蒙的记忆里,只有在落日的余晖中耀眼地燃烧着的草原,以及在暴风雨时湖水暴涨而被马赛族称为“恶水”的奈瓦沙湖才是她真正的归属。
但是,当自由和自尊被践踏时,不忘记自己的根在何处,就是守住自己生而为人的尊严。《根》是美国作家亚历克斯·哈里所著的反映美国黑奴家族历史的小说。主人公昆塔原是生活在非洲大陆的土著少年,在大自然中谋生是他生活的一切,他也见证着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居民生老病死的更迭。直到17岁的一天,昆塔在河边寻找制作传信鼓的树干时,被贩卖黑奴的白人强掳到了美洲大陆,在那里他的过去被推翻。在多次逃跑被严惩之后,他的野性被“驯服”,成为了一名“安分”的黑奴。此后,他成家立业,看似与那些土生土长的、每天期盼着不挨打能填饱肚子的二代黑奴并无分别。但私下里,他抓紧一切时间将关于故乡的回忆传达给年幼的女儿济茜,只为了让女儿知道,他们不是生而为奴,遥远的非洲才是她的故乡。但是年幼的女儿并不明白“黑奴”的意义。在她的小观念里,家乡、部落是属于父辈纷繁复杂的过去,爸爸妈妈都在身边的那个美国农场主的家,才有意义。
济茜的天真终被残酷的现实打破,因为犯了主人的忌讳,她被主人卖给了“鸡仔乔治”,此后她的后代也面临着一样的命运。但是家庭的分崩离析并不能摧毁这个家族,在非洲生活了十七年的昆塔为这个在美国延续了百年的黑人家族留下了一段口耳相传的非洲记忆,他的子孙在经历了黑人解放运动、南北战争之后,终于获得了身份上的自由,并凭借诚实的劳动,努力在这个国家站稳脚跟。而作为家族第七代的作者,凭借这些流传下来的片段,回到故土,几经辗转,从垂垂老矣的部落史官那冗长晦涩的故事中,寻到了祖先“昆塔”的名字,就像是一根长线终于寻到了它的原点,一个黑人家族百年的颠沛流离走到了尽头,这一次故乡不再只存在于父辈们模棱两可的话语中,昆塔的后人们顶天立地地站在这里,足下是他们的根。
同样是“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兴起了一股“寻根文学”的热潮。陈忠实在《白鹿原》中引用了巴尔扎克的话:“小说是一个民族的历史。”一群接受过西方现代派文学洗礼的文学家,放弃了对西方文学的一味模仿,返璞归真,用生动的笔书写着民族的文化和情怀,书写着故乡的人和故事。在他们的笔下,故乡不只是渭河平原、黄土高原这样的地名,它还有耕读传家的传统,诗酒年华的雅兴,也有风沙侵袭的粗糙和大义未晓的蒙昧。写这些故事的作者,有贾平凹、陈忠实、韩少功、路遥、莫言,而如今,莫言已经站上了诺贝尔的领奖台。那些带着乡土气息的
文字虽然朴素,但是其中有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原因。
虽然并不是中国人,但是在中国生活了四十载的赛珍珠一直致力于写中国的故事。她说“我只能写我了解的。而我除了中国,便一无所知。”这位美国作家出生四个月后便来到中国,在镇江长大。她跟随母亲学习英语,又师从一位孔先生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但是她对中国的了解,更多的还是通过那双眼睛的观察。儿时,她跟随着与她肤色不同的孩子们在村里追逐玩耍,长大后,她跟随农业经济学家的丈夫上山下乡。1931年,她完成了主要著作《大地》,并凭借着“对中国农民生活史诗般的描述”,以及传记方面的杰出贡献,于193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至今仍是美国中学生推荐书单中的一员。
同《白鹿原》《红高粱》相似,《大地》讲述的也是一个家族故事,同土地息息相关。中国农民王龙,他的一生既是围绕土地的奋斗史,也是一部上世纪中国农村背景下的历史剧。一文不名时,王龙是一个淳朴的青年,一直在为土地奋斗,即使灾年逃荒也不放弃土地。在进城打工后,他意外得财,立马回乡置办土地。五年的风调雨顺,让他成为村里的富户,但是一场洪水,毁了他的希望。此后勤劳的王龙变成了不事生产的王龙,但是当他的子嗣们商量着变卖土地时,他说:“我们来自大地,我们也必须回归大地——如果你们守住田地,你们就能活下去——没有人能抢走你们的地。”
和王龙固守土地的观念一样,法国的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认为“人离开了土地就一文不值”,文学巨著《飘》里的斯嘉丽在美好生活的幻梦破灭之后呐喊“至少还有土地”。这种对于土地的执着,大概也是人类踏实勤奋的体现。但是另一方面,若一味固守在土地之上,三毛就不会体验到撒哈拉的精彩,柏瑞尔不会诚实地面对自己,赛珍珠更不能写出《大地》这样的作品。所以无论身在他乡还是故乡,只要不忘记自己是谁,清楚自己的方向,那么路始终都在脚下,生活始终向着前方!
去往他乡的路上,总是少不了长途的跋涉与独自上路的孤独。但是孤独的旅程往往能有更加不一样的体验。海明威曾经盛赞的女飞行员柏瑞尔·马卡姆在她的《夜航西飞》中说:“可能你过完自己的一生,到最后却发现了解别人胜过了解你自己。你学会观察他人,但你从不观察自己,因为你在与孤独苦苦抗争……即便在飞机中独处一晚和一天这么短的时间,不可避免的孤身一人,除了微弱的光线中的仪器和双手,没有别的能看;除了自己的勇气,没有别的好盘算;除了扎根在你脑海里的那些信仰、面孔和希望,没有别的好思索——这种体验就像你在夜晚发现有陌生人与你并肩而行般叫人惊讶。你就是那个陌生人。”所以在夜班的飞机上,地球如在他乡,飞机成了行星,她是行星上唯一的居民。在那里,她完成了与自己的初次会面。
他乡的故事也许是从孤身一人开始,但是关于故土的牵绊却总是牵涉到整个家族。当独立时,你在他乡体会到的是自由。所以作为“拓荒者”生活在非洲的柏瑞尔自在地体验着与欧洲全然不同的风情,也许对于她来说,故乡包裹在幼年迷雾
蒙蒙的记忆里,只有在落日的余晖中耀眼地燃烧着的草原,以及在暴风雨时湖水暴涨而被马赛族称为“恶水”的奈瓦沙湖才是她真正的归属。
但是,当自由和自尊被践踏时,不忘记自己的根在何处,就是守住自己生而为人的尊严。《根》是美国作家亚历克斯·哈里所著的反映美国黑奴家族历史的小说。主人公昆塔原是生活在非洲大陆的土著少年,在大自然中谋生是他生活的一切,他也见证着这片古老土地上的居民生老病死的更迭。直到17岁的一天,昆塔在河边寻找制作传信鼓的树干时,被贩卖黑奴的白人强掳到了美洲大陆,在那里他的过去被推翻。在多次逃跑被严惩之后,他的野性被“驯服”,成为了一名“安分”的黑奴。此后,他成家立业,看似与那些土生土长的、每天期盼着不挨打能填饱肚子的二代黑奴并无分别。但私下里,他抓紧一切时间将关于故乡的回忆传达给年幼的女儿济茜,只为了让女儿知道,他们不是生而为奴,遥远的非洲才是她的故乡。但是年幼的女儿并不明白“黑奴”的意义。在她的小观念里,家乡、部落是属于父辈纷繁复杂的过去,爸爸妈妈都在身边的那个美国农场主的家,才有意义。
济茜的天真终被残酷的现实打破,因为犯了主人的忌讳,她被主人卖给了“鸡仔乔治”,此后她的后代也面临着一样的命运。但是家庭的分崩离析并不能摧毁这个家族,在非洲生活了十七年的昆塔为这个在美国延续了百年的黑人家族留下了一段口耳相传的非洲记忆,他的子孙在经历了黑人解放运动、南北战争之后,终于获得了身份上的自由,并凭借诚实的劳动,努力在这个国家站稳脚跟。而作为家族第七代的作者,凭借这些流传下来的片段,回到故土,几经辗转,从垂垂老矣的部落史官那冗长晦涩的故事中,寻到了祖先“昆塔”的名字,就像是一根长线终于寻到了它的原点,一个黑人家族百年的颠沛流离走到了尽头,这一次故乡不再只存在于父辈们模棱两可的话语中,昆塔的后人们顶天立地地站在这里,足下是他们的根。
同样是“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兴起了一股“寻根文学”的热潮。陈忠实在《白鹿原》中引用了巴尔扎克的话:“小说是一个民族的历史。”一群接受过西方现代派文学洗礼的文学家,放弃了对西方文学的一味模仿,返璞归真,用生动的笔书写着民族的文化和情怀,书写着故乡的人和故事。在他们的笔下,故乡不只是渭河平原、黄土高原这样的地名,它还有耕读传家的传统,诗酒年华的雅兴,也有风沙侵袭的粗糙和大义未晓的蒙昧。写这些故事的作者,有贾平凹、陈忠实、韩少功、路遥、莫言,而如今,莫言已经站上了诺贝尔的领奖台。那些带着乡土气息的
文字虽然朴素,但是其中有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原因。
虽然并不是中国人,但是在中国生活了四十载的赛珍珠一直致力于写中国的故事。她说“我只能写我了解的。而我除了中国,便一无所知。”这位美国作家出生四个月后便来到中国,在镇江长大。她跟随母亲学习英语,又师从一位孔先生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但是她对中国的了解,更多的还是通过那双眼睛的观察。儿时,她跟随着与她肤色不同的孩子们在村里追逐玩耍,长大后,她跟随农业经济学家的丈夫上山下乡。1931年,她完成了主要著作《大地》,并凭借着“对中国农民生活史诗般的描述”,以及传记方面的杰出贡献,于193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至今仍是美国中学生推荐书单中的一员。
同《白鹿原》《红高粱》相似,《大地》讲述的也是一个家族故事,同土地息息相关。中国农民王龙,他的一生既是围绕土地的奋斗史,也是一部上世纪中国农村背景下的历史剧。一文不名时,王龙是一个淳朴的青年,一直在为土地奋斗,即使灾年逃荒也不放弃土地。在进城打工后,他意外得财,立马回乡置办土地。五年的风调雨顺,让他成为村里的富户,但是一场洪水,毁了他的希望。此后勤劳的王龙变成了不事生产的王龙,但是当他的子嗣们商量着变卖土地时,他说:“我们来自大地,我们也必须回归大地——如果你们守住田地,你们就能活下去——没有人能抢走你们的地。”
和王龙固守土地的观念一样,法国的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认为“人离开了土地就一文不值”,文学巨著《飘》里的斯嘉丽在美好生活的幻梦破灭之后呐喊“至少还有土地”。这种对于土地的执着,大概也是人类踏实勤奋的体现。但是另一方面,若一味固守在土地之上,三毛就不会体验到撒哈拉的精彩,柏瑞尔不会诚实地面对自己,赛珍珠更不能写出《大地》这样的作品。所以无论身在他乡还是故乡,只要不忘记自己是谁,清楚自己的方向,那么路始终都在脚下,生活始终向着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