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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8年4月9日颁布了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的评估方案,与2004年版的评估办法比较,变化较大,本文从六个方面对新旧评估方案进行了比较,详细阐述了新评估方案中的调整,并根据这些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因此,正确认识这些调整有助于各高职高专院校在新评估标准的指导下,切实引导和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社会及行业深度融合,注重内涵建设,强化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