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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1年,江苏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别提高到不低于15元和20元;2010年,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2009年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1年在江苏省逐步推开……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各界人士纷纷为之叫好、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