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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是中国按照《京都议定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履行保护臭氧层、全面淘汰氟利昂承诺的第一天。在一个月前,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氟利昂的家电产品;自2007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进出口含氟利昂的家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