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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制度的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兼顾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利益,这是世界各国产品责任法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相对滞后,尚没有一部完整、独立和统一的产品责任法,有关产品责任的立法散见于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中,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对产品责任相关内容的规定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缺陷,立法上的滞后必然导致司法上的矛盾和困惑,在实践中严重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从产品责任法的立法体例、产品范围和产品缺陷的界定、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主体范围、赔偿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现行的产品责任法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