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12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2]489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张远航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国信[2012]8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张远航(身份证号:440105198306034517)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