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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通常是由于过失或欺诈,无疑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会计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此时由于法律上无明确规定能使用无过错责任,但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而只能采用公平责任归责原则。为此,必须充分考虑无过错虚假审计报告的特殊性,真正公平地认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