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律监管 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来源 :中国资产评估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illyt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者按:2005年1 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了《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1号,以下简称《惩戒办法》)。这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个专门的自律惩戒文件,旨在加强评估行业自律监管,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惩戒办法》的发布在行业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各地方协会、资产评估机构及科研院校等纷纷组织学习,并投书我刊,从管理、实务、理论等不同角度畅谈《惩戒办法》颁布的必要性,论述了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并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惩戒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律监管制度和机制,净化执业环境建言献策。在此,我们选编了部分文章,连续刊登,以飨广大读者。
  
  以惩戒促自律
  
  中评委常务理事、专业技术援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胡小庆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王琳
  评估机构执业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执业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评估行业在自律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迫切需要加强评估行业管理。《惩戒办法》出台及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相信《惩戒办法》的实施对加强评估行业自律,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会有深远的影响。
  
  一、《惩戒办法》对违规违纪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惩戒办法》明确规定了应予惩戒的情形,包括违反评估行业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纪律、协会章程及其他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在行业内都是普遍存在的,如:内部管理混乱、不注重质量控制、不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执业;职业道德低下,采取压价、支付业务介绍费、业务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乱设分支机构等,对社会有较大的危害性,将直接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惩戒办法》规定了惩戒的手段,对违规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分别给予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及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惩戒,这些惩戒手段宽严相济,幅度科学合理。通过实施惩戒,违规者将得到帮助提高,从而对违规行为的势头起到遏制作用。
  
  二、《惩戒办法》对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惩戒只是管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惩戒办法》是希望通过惩戒违规者,让行业内广大执业者引以为戒。《惩戒办法》是向全行业发出一种声音,行业主张什么,反对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怎么做是正确的,怎么做是错误的……一旦违规,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全行业要认真学习《惩戒办法》,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应尽职责。
  
  三、《惩戒办法》促进评估行业规范发展
  早在2003年初,重庆评协就着手研究行业自律监管体制的组织建设,2004年8月,重庆评协通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行业调查委员会、行业惩戒委员会和行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会运作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组织保障。行业的调查、惩戒和专业技术三个委员会的委员,都是从行业中民主推荐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良好职业道德、对行业工作热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或评估机构负责人,从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职责。为保障行业自律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重庆评协制定了各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则、实施细则及议事规则,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实施。规则对各种违反职业道德、评估准则、执业规范、质量控制准则等应予惩戒的情形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界定,明确了何种违规行为应受到何种惩戒;规则还对委员会组成、担任委员的条件和退出、惩戒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规定,使惩戒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严格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为了使调查与惩戒严格分开,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同时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调查委员会专门对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向惩戒委员会提出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为全行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并对调查委员会的调查事项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为惩戒委员会开展行业惩戒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凡是经调查委员会调查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并移交惩戒委员会的案件,惩戒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惩戒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共对两家评估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其中1家评估机构受到社会公开谴责的惩戒,在行业内产生很大的反响。
  重庆评协的行业自律惩戒工作在逐步探索中,尚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评协《惩戒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规范了全国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工作,其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对评估行业执业环境的改善,促进评估行业规范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在今后的行业管理中,重庆评协将把中评协《惩戒办法》和《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作为重庆开展行业自律惩戒工作的两个规范性文件,推动重庆评估行业的稳步发展。
  
  贯彻执行《惩戒办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评协常务理事、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孙燕红
  
  一、《惩戒办法》对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过去的评估监管主要针对国有资产评估的保值增值,涉及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管理方式为行政和行业混和,更多的体现了管理的行政色彩,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监管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后,行政管理逐步淡出,行业监管力度逐步加强,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行业自律管理,已成为评估行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现行的行业管理办法中,对存在违纪、违规执业的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没有明确的处理处罚规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已有的部分规定和制度只适用于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自律性管理只停留在查问题的层面,缺少有效的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措施。在日常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由于缺乏明确的处罚依据,往往不能给予投诉方满意的答复,对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处理也有失公正,这样也打击了谨慎职业者,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只图眼前利益、不顾行业公信力的害群之马,导致评估市场的无序竞争。
  中评协继续分设后,注重行业基础建设,重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管理。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文件,表明中评协领导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心。对违反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应予惩戒的违规行为等方面,《惩戒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依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在指导地方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切实做好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自律惩戒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惩戒办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使行业监管、自律惩戒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惩戒办法》的颁布对规范执业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   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因不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标准和规范,迎合委托方不合理要求,弄虚作假;不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对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失控,管理不严,违规职业、恶性竞争,冒用评估师名义签署评估报告等严重影响和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惩戒办法》均做出了不同种类的处罚说明。
  2005年底,北注协配合有关部门对引起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大量巨额(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评估报告进行了集中审查,并依照《惩戒办法》分别给予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相应的处罚。处罚结果通报后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使得有些受处罚的评估机构在评估项目的竟标中失去机会:有些受处罚的评估师因有不良执业记录不能再做出资人等。因此,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一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对个人今后的职业生涯、评估机构的信誉都会带来较大影响。
  
  三、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惩戒办法》
  北注协在认真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惩戒办法》的过程中,结合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师多且业务结构复杂的特点,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上级移交及日常的投诉举报案件设专门小组负责调查核实,需处理的案件都提交专业委员会讨论,由惩戒委员会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监管者依法监管,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及对注册评估师执业的干扰,体现了行业自律监管的公正性。正确认识《惩戒办法》及配套办法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业自律惩戒办法是地方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以自律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中评协常务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中企华资评估有限公司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顾爱国
  
  一、《惩戒办法》规范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
  目前,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少数注册资产评估师缺乏基本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与委托人或资产占有方串通作弊,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评估报告。《惩戒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将予以公开谴责直至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惩戒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将予以公开谴责。将少数害群之马清除,有利纯洁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
  对业务知识不充实、执业技能低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如因过失出具了含有虚假、不实、重大遗漏、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评估报告的,依据《惩戒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这样就可以将少数崇尚“拜金主义”、不适应新形势下评估准则和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淘汰出局。
  《惩戒办法》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跨所执业等行为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惩戒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以个人名义执业、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等惩戒。
  
  二、《惩戒办法》引导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有序竞争
  资产评估行业内部的低价竞争与“回扣”现象日趋严重。当低廉的评估收费无法维持资产评估成本时,注册评估师就会偷工减料,在评估过程中不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造成评估底稿中的参数、数据、分析、判断等不足以支持得出的评估结论,形成的评估报告不合规范,甚至是虚假报告。从而导致注册评估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
  《惩戒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低价竞争、“回扣”等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杜绝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三、《惩戒办法》促进评估机构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尚在形成中。有的机构无专业资质人员担任股东;有的机构拉帮结派,同一块招牌下单独核算;有的机构分配机制不合理,造成人员流动频繁,业务骨干外流;机构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造成资产评估工作底稿不完备、不规范;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不完备、不规范;评估工作档案管理和保存不规范等等。《惩戒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未建立并实施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评估机构进行警告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在行业内通报批评。这将进一步促进评估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惩戒办法》能有效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中评协常务理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
  陈思
  《惩戒办法》的发布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一件大事,对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构建和谐执业环境、塑造合格资产评估师队伍提升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了自律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对会员内部的自我学习、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强调得较多,对协会应该立足于服务会员、服务行业 服务市场提得较少。而实现服务行业 服务市场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是整个行业要加强自律管理、练好内功,即所谓的打铁还要自身硬。《惩戒办法》的发布弥补了这一缺憾,健全了自律管理体系,完善了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机制,理顺了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了协会的社会形象。
  
  二、有利于构建和谐执业环境
  过去,我们总认为,积极奔走、呼吁统一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拓展新的评估领域、扩大评估服务市场是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其实这仅仅是从外部着手的、外延式的实施方式,是改进执业环境的举措。而《惩戒办法》的出台也发挥着改善执业环境的重大作用.但是从内部入手的、内含式的改善执业环境的新举措。《惩戒办法》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机构存在违反资产评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违反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违反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纪律,违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不履行相关义务等,协会理事会可以给予警告、行业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不同形式的惩戒措施。其中,对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还可以分别给予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限期整改的惩戒措施。
  资产评估行业内部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不正当竞争、简化评估程序、工作底稿粗糙等;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未能勤勉尽职,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侵害国有资产权益,这种现象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批示财政部门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严惩不贷。由此可见,个别害群之马的行为对整个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惩戒办法》发布以后,行业协会可以主动出击,通过开展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及早整肃行业中的不良行为,不断提高行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改善执业环境。 中评协惩戒委员成立后,已对三家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相关注册资产评估师给予了严肃的惩戒,在业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有利于塑造合格的资产评估师队伍
  财政部副部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朱志刚曾对评估行业提出要求,希望将资产评估行业办成一个深受社会尊重,享有诚信声望,无愧于市场经济的行业。实现领导对行业期望的主体是广大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执业机构和执业注册评估师的监管,是全行业尽快努力实现会长的期望和要求的一项基本工作。完成这项工作,一方面要推动处于平均水平前列的机构和人员不断提高和进步,以带动整个行业水准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要督促和鞭策相对落后的机构和人员不断奋进,以缩短行业内部的差距。《惩戒办法》的发布丰富了督促和鞭策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手段,对于加强全行业队伍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都具有重大意义。
  
  四、有利于提高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它还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责,是一个具有官方色彩的社会团体。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对于严重违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自律管理规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除了给予自律性的惩戒以外,还有责任向行业行政主管或司法机关报告,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体系中,将自律性的行业监督作为日常工作前置于行政监督之前,一方面说明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进步强化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
  
  [链接]
  《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起草说明
  
  2005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了《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3号)。该办法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个专门的自律惩戒文件,分为总则、自律惩戒的种类和实施、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自律惩戒、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自律惩戒、自律惩戒程序、附则,共6章37条。
  
  一、惩戒办法的形成
  2004年中评协分设以后,就立即着手组织研究制定《惩戒办法》。《惩戒办法》的起草工作得到了财政部领导、企业司领导、地方协会及广大业内同仁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根据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需要,在全面、客观分析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和所处市场环境,借鉴中外相关中介行业监管理念,总结吸取以往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4年9月起草了《惩戒办法》讨论稿(初稿)。在征求了多方意见后,2005年8月31日中评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该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惩戒办法》的形成,经过讨论和修改,充分体现了广大从业人员加强自律管理的意愿。
  
  二、自律惩戒的种类
  本着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及惩戒效果等因素基础上,《惩戒办法》按违规行为性质和情节,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规定了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四种惩戒方式,对资产评估机构规定了警告、限期整改、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四种惩戒方式。
  警告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对存在违规行为应予惩戒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所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提醒和告诫,并具有令其改正、纠正违规行为的性质。一般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当事人进行这种惩戒。
  限期整改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对存在违规行为较轻,但必须责令其在协会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方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实施的一种惩戒方式。对予以限期整改的机构,资产评估协会应适时对其进行复查。
  行业内通报批评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对存在违规行为性质或情节较为严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所实施的在资产评估行业范围内通报批评其错误,提醒他人吸取教训1.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种惩戒方式。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具体、明确写明所通报的事件、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作出的决定和提出的要求。
  公开谴责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对存在违规行为性质或情节严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所实施的公开的、面对社会大众的批评指责。资产评估协会可以通过社会媒体、网络等对当事人及违规事件进行披露、曝光,目的在于让当事人面临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进而对具有不良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产生一种强大的震慑作用。
  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是指资产评估协会取消存在违规行为性质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权利。《惩戒办法》还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受到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惩戒的,同时取消其会员资格。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惩戒决定只能由中评协作出。
  
  三、关于自律惩戒的程序
  为保证自律惩戒的公平、公正,保障自律惩戒决定的顺利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惩戒办法》对自律惩戒的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惩戒程序包括八个阶段:(1)立案:决定进行调查处理活动,是惩戒程序的开始,明确案件的归属和开展,(2)调查取证:资产评估协会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解、核实和收集证据的过程,是惩戒的核心程序,是立案程序的自然延伸,是惩戒程序的基础;(3)审核调查结果: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对调查或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初步决定是否予以惩戒;(4)告知当事人:做出自律惩戒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自律惩戒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举行听证:这个环节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使当事人做到心服口服;(6)作出自律惩戒决定;(7)编写自律惩戒决定书;(8)送达自律惩戒决定书。
其他文献
在这个金秋送爽的时节,我们很高兴在美丽的北京再次与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各位委员和世界各国评估界的朋友相聚。回想七年前,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1999年年会和99’北京国际评估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情景历历在目。那次会议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和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中国评估行业了解国际同行发展打开了一扇友谊的窗口。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七年来发展成绩斐然,深得各国评估同行的认同。目前
期刊
编者按: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和资产评估队伍的不断壮大,女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已成为资产评估行业的一支生力军,成为评估行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们用行动筑就了执业女性的尊严;用业绩树立了自身的形象;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的赞誉。为此,中评协发出“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十佳女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中评协[2006]24号)。经地方协会推荐、中评协审核、执业会员网上投票、中评协女评估师
期刊
编者按:在8月29日举行的大中型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朱志刚副部长、刘萍秘书长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行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对部分机构的发言及主要讨论内容进行了摘录、整理,在此刊登,以飨读者。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王子林:听了领导讲话,感觉很振奋,朱副部长提出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创品牌,通过创名牌提高执业水准,真正成为受尊重的中介组织;刘秘书长的报
期刊
在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庆祝成立25周年纪念日之际,作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主席,我很高兴欢迎每一位代表来到古老而现代的北京参加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会议。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作为全球性准则制定组织,一直是国际评估准则的唯一代言人。  首先我要感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为组织本次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北京会议和随后的昆明国际评估论坛所付出的巨大努力。长期以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一直是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中活跃的成员,并于19
期刊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实施一年来,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取得了可喜成果,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了重要帮助。但是,面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资产处置的新要求,不良资产评估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指导意见》对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不良资产评估是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其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拥有较大的资产评
期刊
以“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为主题的“2006国际评估论坛”于2006年9月28~29在云南昆明隆重举办并获得圆满成功。本次论坛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共同主办,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协办。共有来自于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波兰、罗马尼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国内同行,来自于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和资产评估行业的领导及同仁,来自于报
期刊
编者按:  “中评协金融评估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于7月25日在北京召开。与会者就《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实施一年以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本刊第八期(综合版)对会议相关情况进行了报道,刊登了会议新闻和发言摘要。本期杂志为进一步探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工作的改进,请作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主要委托方的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资
期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已经一周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指导意见》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指导作用,组织全体评估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领会,并以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与评估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沟通和交流。一年的实践证明,《指导意见》对规范评估机构开展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维护不良资产评估行业秩序、提高不良资产评估报告质量、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
期刊
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刘萍秘书长通报了“三代会”以来协会秘书处的工作以及与监管部门沟通的情况。现将其要点介绍如下:    工作定位和思路    2004年中评协分设后的工作定位和思路。她指出,在协会分设的新形势下,如何形成一套贴近市场、符合监管方要求、赢得委托方信任、合乎会员需要的工作思路,即如何走一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之路成为分设后的首要课题。秘书处认真分析形势,仔细
期刊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实施一年以来,对规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和提高不良资产评估工作质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面结合我华融公司贯彻实施《指导意见》的实践,谈谈《指导意见》已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以此就继续完善《指导意见》与提高不良资产评估工作质量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年来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