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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单位,尤其是省、市一级的农业科研院所以国家事业单位的身份主要参与地方农业科学研究,以教学、研究为主,以开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农业课题、项目为主要任务和目标。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一批由农业科研单位创办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直接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以种业为例,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被打破,一大批民营、外资企业进入种子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