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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是稳定而有活力的社会,是国家与社会动态平衡的二元结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犯罪控制模式应当由传统的"国家本位模式",向"国家——社会"双本位模式转化,以适应社会转型时期公众对犯罪预防和控制的要求。通过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不和谐因素,将犯罪活动控制在公众和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内,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