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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企业询问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纳增值税如何核算问题,还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应纳税款记人了“简易计税”科目,笔者认为:“简易计税”是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专用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依据是:《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规定》)是在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发布的,该《规定》在第一款及其第(八)项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