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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险学的视角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我国农民风险反应不强烈,缺乏购买保险的意向;我国农民经济收入不高,抗疾病风险能力不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调动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是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因此,在我国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与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比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统筹范围扩大更符合保险学的大数法则。但是,其保大不保小的做法,增加了逆向选择的风险和推广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