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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总平面布置是发电厂整个设计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的重要环节。总平面布置是一项综合性的科学技术,需要从全局出发,全面的辨证的对待各种要求,主动与有关设计专业,密切配合,共同研讨。一定要重视经济核算,进行多方面的技术经济比较,以选择占地稍、投资省、建设快、运行费用地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最合理方案。
[关键词]优化布置 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29-01
一、厂区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原则
1.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是在确定的厂址和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电厂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的,在满足防火、安全、卫生、检修和环境保护等主要方面规定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地综合各种因素,统筹安排全厂建、构筑物的位置,为电厂的安全生产、方便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集约用地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2.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按规划容量和本期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3.主厂房和烟囱、冷却塔、封闭式园形煤场等荷重较大的主要建构筑物,宜布置在地层均匀、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区域。
4.厂区内各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及其最低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程规定。
5.厂区总平面布置应考虑主厂房、自然通风冷却塔、直接空冷器等声源对厂界外噪声敏感设施的影响。
6.当发电厂机组总容量大于1200MW时,消防车配置不少于2辆,600MW∽1200MW时为2辆,小于600MW时为一辆。
发电厂原则上不单独设置消防站,但应满足消防车5分钟能到达火灾现场的要求,可利用城镇或企业消防设施,也可将消防站费用交由当地消防部门统一使用。当厂区需设消防车库时,应单独布置,并应按消防站规定设置练习场地。
二、厂区总平面各功能分区的布置
主厂房区布置要求:
1.主厂房区位置应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扩建条件,本期工程的建、构筑不应布置在厂区扩建端。
2.采用直流供水时,汽机房宜靠近水源,以缩短取排水管道长度、节省投资。
3.固定端宜朝向城镇及电厂主要人流方向。
4.应使高压输电出线方便,满足出线走廊用地要求。
5.主厂房区应有环形消防道路,路宽宜采用7m困难情况下可采用6m.
配电装置区布置要求:
1.位于汽机房外侧,当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也可布置在厂区固定端、锅炉房外侧或厂区围墙外。
2.布置在循环水冷却设施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位于产生有腐蚀性气体及粉尘的建、构筑物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3.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都需扩建时,最高一级电压配电装置的扩建方向,宜与主厂房扩建方向一致,避免高压出线的相互交叉。
4.屋内外高压配电装置的进出线应顺畅,宜避免线路交叉,并应有利扩建。
5.配电装置区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M。
6.屋外高压配电装置裸露部分的场地可铺设草坪或碎石、卵石。
7.屋外高压配电装置区域的厂内部分应设置1.8m高的围栅,变压器场地周围应设置1.5m高的围栅。
8.高压输电线路不宜跨越永久性建构筑物,当必须跨越时,应满足其带电距离最小高度的要求,并应对建构筑物屋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水工设施区布置要求:
1、水工设施宜集中布置
2、取排水设施的规划应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水源、地形与地质条件、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直流供水系统的取排水建构筑物的布置和循环水管线路径应使工艺顺捷,分期明确。
4、冷却塔的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循环水管线的长度,相邻设施的布置条件,常年风向等综合因素确定。
对具备扩建条件的工程,冷却塔不宜布置在主厂房扩建端。
5、对于大型自然通风冷却塔,在有多座冷却塔布置时,不宜采用梅花形、菱形、三角形布置。
6、采用机械通风冷却塔的火力发电厂,单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
7、直接空冷平台朝向应根据全年、夏季、夏季高温大风的主导风向、风速、风频等因素,结合工艺布置要求,兼顾空冷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确定。
8、直接空冷平台宜布置在主厂房A到外侧,变压器、电气配电间、贮油箱等可布置在平台下方,但应保证空冷平台支柱位置不影响变压器的安装、消防和检修运输通道,平台高度要满足高压出线安全防护距离及净空高度安全距离要求。
3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32m-34m
6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45m-46m
10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47m-50m
直接空冷平台下的场地宜采用混凝土地坪
卸煤、贮煤设施区布置要求:
1、采用铁路运煤的火力发电厂,在繁忙干线和时速200km及以上客货混跑干线上接轨时,铁路专用线宜与正线设置立交疏解,立交疏解铁路展线长度为3∽3.5KM。
2、采用铁路运煤的火力发电厂宜采用由装车点至电厂整列直达的运输方式(即满足路企直通运输要求)由铁路部门统一管理,厂内卸车应按送重取空方式进行货物交接,火力发电厂不应设置厂前交接站。
3、全部采用汽车运煤的火力发电厂根据厂外来煤方向、燃煤汽车运输所经路网情况及厂区受煤装置区域的布置,宜设置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 专用运煤道路标准宜与地方道路标准相协调。
4、采用公路运输的燃煤发电厂,汽车出入口位置应方便与厂外运煤专用道路的连接,重车入口至检斤装置之间宜设置适当的检斤待车场地。
卸煤设施区道路的规划应满足空重车流互不干扰的要求,取样装置和检斤装置按先检斤后取样布置。
5、厂外输煤栈桥应设置维护检修道路,维护检修道路可利用现有道路或按四级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宜为4m,困难条件下可为3.5m。
6、露天贮煤场宜布置在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可布置在烟囱外侧或厂区固定端。
7、根据环保要求,贮煤设施可采用全封闭条形煤场,园形或球形贮煤场,也可设置防风抑尘网。
8、贮煤场应便于铁路、公路的引接和燃料输送,缩短输送距离,减少转运和降低提升高度。
9、贮煤设施设计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距不大于50KM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5天的耗煤量。
(2)运距大于50KM不大于100KM的火力发电厂当采用汽车运输时,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7天的耗煤量;采用铁路运输时,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10天的耗煤量。
(3)运距大于100KM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15天的耗煤量。
(4)铁路和水路联运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20天的耗煤量。
(5)供热机组的贮煤容量分别在本条(1)∽(4)的基础上,增加5天的耗煤量。
锅炉补给水处理区布置要求:
1、靠近主厂房固定端布置,以缩短工艺管线长度,并留有扩建余地。
2、化验室宜布置在振动影响和粉尘污染较小的地段。
3、避免卸存酸类、碱类、粉状等物品时,对附近建、构、筑物的污染和腐蚀,当采用石灰处理时,宜设堆渣场地。
三、结束语
总平面布置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的进行设计,要特别注意每个工程的具体特点,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收集必要的基础资料,取得有管单位的协议文件。总平面布置应以项目核准文件为依据,坚持按规划容量进行设计,并在满足规划容量、设计合理的前提下,要留有不堵死扩建的余地,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参考文献
<1>杨旭中、梁玉兰 《火力发电厂综合设计技术(第二版)》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7.
<2>武一琦、杨旭中、张政治 《电力设计专业工程师——火力发电部分土水篇》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1.
[关键词]优化布置 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29-01
一、厂区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原则
1.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是在确定的厂址和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电厂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的,在满足防火、安全、卫生、检修和环境保护等主要方面规定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地综合各种因素,统筹安排全厂建、构筑物的位置,为电厂的安全生产、方便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集约用地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2.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按规划容量和本期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3.主厂房和烟囱、冷却塔、封闭式园形煤场等荷重较大的主要建构筑物,宜布置在地层均匀、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区域。
4.厂区内各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及其最低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程规定。
5.厂区总平面布置应考虑主厂房、自然通风冷却塔、直接空冷器等声源对厂界外噪声敏感设施的影响。
6.当发电厂机组总容量大于1200MW时,消防车配置不少于2辆,600MW∽1200MW时为2辆,小于600MW时为一辆。
发电厂原则上不单独设置消防站,但应满足消防车5分钟能到达火灾现场的要求,可利用城镇或企业消防设施,也可将消防站费用交由当地消防部门统一使用。当厂区需设消防车库时,应单独布置,并应按消防站规定设置练习场地。
二、厂区总平面各功能分区的布置
主厂房区布置要求:
1.主厂房区位置应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扩建条件,本期工程的建、构筑不应布置在厂区扩建端。
2.采用直流供水时,汽机房宜靠近水源,以缩短取排水管道长度、节省投资。
3.固定端宜朝向城镇及电厂主要人流方向。
4.应使高压输电出线方便,满足出线走廊用地要求。
5.主厂房区应有环形消防道路,路宽宜采用7m困难情况下可采用6m.
配电装置区布置要求:
1.位于汽机房外侧,当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也可布置在厂区固定端、锅炉房外侧或厂区围墙外。
2.布置在循环水冷却设施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位于产生有腐蚀性气体及粉尘的建、构筑物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3.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都需扩建时,最高一级电压配电装置的扩建方向,宜与主厂房扩建方向一致,避免高压出线的相互交叉。
4.屋内外高压配电装置的进出线应顺畅,宜避免线路交叉,并应有利扩建。
5.配电装置区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M。
6.屋外高压配电装置裸露部分的场地可铺设草坪或碎石、卵石。
7.屋外高压配电装置区域的厂内部分应设置1.8m高的围栅,变压器场地周围应设置1.5m高的围栅。
8.高压输电线路不宜跨越永久性建构筑物,当必须跨越时,应满足其带电距离最小高度的要求,并应对建构筑物屋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水工设施区布置要求:
1、水工设施宜集中布置
2、取排水设施的规划应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水源、地形与地质条件、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直流供水系统的取排水建构筑物的布置和循环水管线路径应使工艺顺捷,分期明确。
4、冷却塔的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循环水管线的长度,相邻设施的布置条件,常年风向等综合因素确定。
对具备扩建条件的工程,冷却塔不宜布置在主厂房扩建端。
5、对于大型自然通风冷却塔,在有多座冷却塔布置时,不宜采用梅花形、菱形、三角形布置。
6、采用机械通风冷却塔的火力发电厂,单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双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
7、直接空冷平台朝向应根据全年、夏季、夏季高温大风的主导风向、风速、风频等因素,结合工艺布置要求,兼顾空冷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确定。
8、直接空冷平台宜布置在主厂房A到外侧,变压器、电气配电间、贮油箱等可布置在平台下方,但应保证空冷平台支柱位置不影响变压器的安装、消防和检修运输通道,平台高度要满足高压出线安全防护距离及净空高度安全距离要求。
3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32m-34m
6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45m-46m
1000MW机组,空冷平台高度一般为47m-50m
直接空冷平台下的场地宜采用混凝土地坪
卸煤、贮煤设施区布置要求:
1、采用铁路运煤的火力发电厂,在繁忙干线和时速200km及以上客货混跑干线上接轨时,铁路专用线宜与正线设置立交疏解,立交疏解铁路展线长度为3∽3.5KM。
2、采用铁路运煤的火力发电厂宜采用由装车点至电厂整列直达的运输方式(即满足路企直通运输要求)由铁路部门统一管理,厂内卸车应按送重取空方式进行货物交接,火力发电厂不应设置厂前交接站。
3、全部采用汽车运煤的火力发电厂根据厂外来煤方向、燃煤汽车运输所经路网情况及厂区受煤装置区域的布置,宜设置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 专用运煤道路标准宜与地方道路标准相协调。
4、采用公路运输的燃煤发电厂,汽车出入口位置应方便与厂外运煤专用道路的连接,重车入口至检斤装置之间宜设置适当的检斤待车场地。
卸煤设施区道路的规划应满足空重车流互不干扰的要求,取样装置和检斤装置按先检斤后取样布置。
5、厂外输煤栈桥应设置维护检修道路,维护检修道路可利用现有道路或按四级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宜为4m,困难条件下可为3.5m。
6、露天贮煤场宜布置在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可布置在烟囱外侧或厂区固定端。
7、根据环保要求,贮煤设施可采用全封闭条形煤场,园形或球形贮煤场,也可设置防风抑尘网。
8、贮煤场应便于铁路、公路的引接和燃料输送,缩短输送距离,减少转运和降低提升高度。
9、贮煤设施设计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距不大于50KM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5天的耗煤量。
(2)运距大于50KM不大于100KM的火力发电厂当采用汽车运输时,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7天的耗煤量;采用铁路运输时,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10天的耗煤量。
(3)运距大于100KM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15天的耗煤量。
(4)铁路和水路联运的火力发电厂,贮煤容量不应小于对应机组20天的耗煤量。
(5)供热机组的贮煤容量分别在本条(1)∽(4)的基础上,增加5天的耗煤量。
锅炉补给水处理区布置要求:
1、靠近主厂房固定端布置,以缩短工艺管线长度,并留有扩建余地。
2、化验室宜布置在振动影响和粉尘污染较小的地段。
3、避免卸存酸类、碱类、粉状等物品时,对附近建、构、筑物的污染和腐蚀,当采用石灰处理时,宜设堆渣场地。
三、结束语
总平面布置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的进行设计,要特别注意每个工程的具体特点,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收集必要的基础资料,取得有管单位的协议文件。总平面布置应以项目核准文件为依据,坚持按规划容量进行设计,并在满足规划容量、设计合理的前提下,要留有不堵死扩建的余地,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参考文献
<1>杨旭中、梁玉兰 《火力发电厂综合设计技术(第二版)》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7.
<2>武一琦、杨旭中、张政治 《电力设计专业工程师——火力发电部分土水篇》 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