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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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正值中洲大陆的盛夏,湛碧晴空万里无云,暑气蒸腾着大地,斑斓景致隔着氤氲热气被微微扭曲,俯瞰下去有几分的不真切。
  这是陆可风最不喜欢的季节,每每这时他都恨不得扒了这一身黝黑的厚羽毛。几百年过去,仍是适应不了自己这副禽鸟的样子——一双巨大到可以遮住整座楼宇的翅膀,两只深灰色的利爪配着尖锐的趾,还有那一副短而鲜艳的明黄色的喙。怎么看,都丑得难以入眼。
  可总有那么个不嫌弃的人天天凑在他身边,替他梳理着羽毛夸他俊美非凡。
  这样痴线的仙女,该把她变成鸟类才对。不过即便如此,她也会变作美丽的孔雀吧。
  一双鹰隼般的瞳在云层中眨了眨,谁看得出,那是一副莞尔的表情。
  
  能被左右的,
  便都不是爱。
  
  陆可风曾许多次飞过那片大漠,亦曾无数次俯瞰那片绿洲,不想有朝一日自己会降落在那片土地上。不,确切说,是坠落。
  在他想象着云衣变作孔雀的模样时,翅膀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僵硬住,像所有血脉筋骨被瞬间冷冻,挥不动缩不回,只堪堪地看自己如一只风筝般,因少了风的依托而凭空陨落。
  定是酒喝得太多,贪杯误事。他心下叫了声不好,又回味起那太妃酿的醇香,云衣那姑娘,痴线是痴线了些,倒是知他心意。虽然也知道是王母殿上宴客剩下的残酒,还是喝得不亦乐乎。
  云衣总是略带亏欠地看着他,好似那酒杯里装着“委屈”二字,他却摆着手饮得开怀:“好酒不问出处,既然嗜酒谁管它是哪个壶底漏下的。”就好似爱一个人,一旦动了情,又哪会在意她的身份与处境。
  那都是些不相干的因素,而能被外因左右的,便都不是爱。
  此时的陆可风像只滑翔俯冲的鹰,一头栽进柔软细腻的白沙之中。那是绿珠岛的沙,凉爽得惬意。一把脆生生的声音自身底下传出来,带着点稚气的哭腔:“碎了碎了,真的碎了……”
  他从沙土中抬起眼,便看到个绿发少女挣扎着从他黑色的羽毛中爬出来,鹅黄纱衣,微圆小脸,五官虽不惊艳却透着清爽的灵气,大好的二八年华。她光着脚丫踩在松软的沙土上,手里一张手绘的地图裂成七零八落的几片。
  “乌鸦先生,你受伤了?”少女的目光从地图上挪开,好奇地打量了他,那一双眼尚且含着浅浅一层泪,黑眸如明珠落水,清澈里带点点动人波澜,可出口的话却让陆可风万般郁闷。
  乌鸦?你可见过这么大只的乌鸦?!
  对这种凡胎肉眼,他连解释都不屑,抖了抖翅膀上的沙土,挣扎着试图起飞,却一次次头重脚轻地摔落下来,好不狼狈。那绿发少女站在一旁,弯着眉眼笑得开心。
  “幸灾乐祸。”鸟嘴里忍不住嘟囔,意图忍辱负重再度尝试,却听那少女咯咯笑起来,绿头发像一丛摆动的柳,一条编得精致的小辫子横着绕过额头,不着一饰浑然天成。
  “你的翅膀上沾了好多苍耳,你看上去好像一只会飞的刺猬啊。”少女笑着说。
  而那些顽固的小刺球还真是胡搅蛮缠,任他愤怒地把羽毛一根根竖起像一只气炸了的野山鸡,仍是不依不饶紧抓在他的羽翅上。
  “再逼我,吐火烧了你们!”陆可风咬着牙优雅地发飙时一双手轻巧地凑了上来,凉凉的,像吸足了月光的美玉,扭过头就看到那丫头趴在他硕大的翅膀上认真摘着苍耳,像一颗颗数着星星的天真孩童。
  他的心里莫名一动,连酒都醒了许多,于是筋骨也活络开来,霍地振翅而起,瞬间便上了九天。那丫头被蹶翻在地,气流卷起的白沙遮住她娇小的身影,很快,连绿珠岛也如一滴清泪,渺小到渐不可见。
  
  原来这世间,
  没有什么是绝无可能的事。
  
   “又是你啊,乌鸦先生。”
  陆可风正蝙蝠一样悬在屋梁上小憩,那把脆生生的声音却将他从屋顶震了下来。一旋身落到地面,已是个丰神俊秀的男子,一身滚着祥云暗纹的黑衣衬得玉面格外白皙,长发束顶,浓眉轻蹙,看得那绿发少女一愣一愣:“原来是只这么好看的乌鸦。”
  此地是金城,中洲的极西之地,能和她再次相逢着实是缘分不浅。可乌鸦这称呼真让他头痛,比宿醉之后都要痛,忍着不悦问她:“怎么认出是我?”
  “你后背上还挂着好多苍耳呢。”
  在她面前,他的形象总是有几分灰败,不如干脆耍起酒疯,于是挂上一副色迷迷的表情调笑道:“那在下就脱了衣服慢慢摘,姑娘要不要继续帮忙啊?”
  “不用那么麻烦的。”本想把这个扰人清净的小丫头吓走,却见她笑嘻嘻地拍着手,口中念念有词,那些小苍耳便应声自他背上咕噜噜滚落下来,爬进她腰间藕荷色的背包里。
  “原来如此。”陆可风才明白这丫头起初哪里是好心帮他,分明是伏在他翅膀上对这些苍耳小鬼头下了咒。原来这无害的模样也不过是表象,人间还真险恶。
  “不要误会,住在大漠深处很容易迷路的,况且我的地图又碎了,所以才让苍耳帮忙带路,一路跟着你来到这里。你飞得好快,不过幸好我脚程也不慢。”她仍是赤着的一双脚此时红肿着,脚背上长长短短的伤口渗着血丝,看得陆可风莫名心疼:“干吗不穿鞋子?”
  “我在绿珠岛长大,那里白沙细软,从来用不着穿鞋的,谁知外面的世界……”她踮着脚尖一上一下,估计脚底也伤得不轻,站着都疼。
  “那你又怎知跟着我就会一路走到金城?”
  “因为,我见过你许多许多次了呢。”她干脆盘膝坐在地上,仰着头定定望着他,眼底里满是熟悉的信赖。那种信赖让他心头凛然一惊不敢再看,别过头,压抑那些涌动的不祥之感。
  他不敢去想,那丝绝无可能的希望。
  “我名叫咔嚓,是一株长在沙地的人参,三百多年里许多次看你从绿珠岛的天空上飞过,自北向南,那是去往金城的方向。你远看去真的好像一只乌鸦啊,不想落下来时居然这样大只,”她未察觉对面人忽变的脸色仍自顾自说着话,“我修了三百多年才成人形,乌鸦先生你呢,你修了多少年呢?”
  陆可风笑笑,美目里拢上层复杂的哀伤,从变成鸟类那天起他便被夺了仙眼,若不是她自己说起,他压根看不透她的真身是个什么物种。可她说自己是一株沙参……起初那隐约的预感和猜疑终于找到线索,原来那一遭折翅陨落不是酒醉而致,这屡屡相逢亦不是意外巧合。
  居然,是她吗?原来这世间,没有什么是绝无可能的事。
  “沙参喜阴寒,为何不好好待在四季湿凉的绿珠岛,来这酷热金城做什么?”转回头,忍下波涛汹涌的情绪,一向不多话的人竟开始细细探问,直想问尽她这三百多年来的每一个日日夜夜。
  
  我要倾尽所有为他排忧,
  当他开心时便会多看我几眼吧。
  
  绿珠岛是咔嚓的故乡,那片小小绿洲如一枚翡色的珠子奇迹般嵌在大漠的中央,也因着大漠的隔离而人迹罕至,于是众多草木不受滋扰的生长了千年,修成了精怪。尤其是有着“土中黄金”之称的野沙参,在中原都已采掘至绝迹时,这里却繁荣得漫天漫地,是一片沙参王国。
  咔嚓便是一株小沙参。沈嬷嬷说她是大王参的女儿,可她却入不了贵族王侯们居住的地宫,只孤零零长在一棵桫椤树下。春夏秋冬,身边的花草荣了又枯,野兔鼹鼠匆匆来了又走,只有沈嬷嬷日日来看她。她从地宫的出口里走过来,偷偷用新鲜的甘露喂养她。
  沈嬷嬷说:“公主,这样委屈的日子很快会结束的。”
  她纳闷:“我不是公主,我叫咔嚓啊。而且,我一点也不委屈呢。”她抬头,高空里一枚黑色的点翱翔而过,每每此时她都无比安定,像见到按时升落的太阳,知道无灾无难现世安好。
  而咔嚓这个名字是一只蝴蝶替她取的,那时蝴蝶要到桫椤树上歇脚,不经意飞过她的头顶便停了下来,七彩斑斓的粉翅忽闪着,悬在半空里饶有兴趣地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几百年都不开花?”
  看来蝴蝶留意她很久,想采她的蜜很久,可惜她总让蝴蝶失望。
  她回答蝴蝶说:“我还没有名字。”
  一只白兔子蹦过来用锋利的大门牙在她的叶茎上“咔嚓”咬了一口,然后皱着眉头吐在一边:“好苦”。它的三瓣嘴不满地嘟哝着兔语:“那穿黑衣的家伙说吃了你就可以修炼成精,还说你是最甘甜的参,骗子!”它甩着短尾巴蹦走,留下几粒黑色的屎蛋蛋。
  蝴蝶落回来,用美丽的触角碰了碰她的伤口:“你就叫咔嚓吧,多清脆的名字。”
  于是她忘了头顶被啮咬过的痛,为自己有了名字开心得枝叶乱颤。
  
  沈嬷嬷抹抹眼泪,替咔嚓松了松土。她的眼泪落进土里咸咸苦苦的,不似朝露那般好喝。
  沈嬷嬷说:“咔嚓公主,若你早日修成便可早日得到大王参的喜爱,那时他会接你到地宫,再不受风吹日晒之苦……”接下来沈嬷嬷说了许多,关于修炼的诀窍和地宫的美好。咔嚓支愣着并不葱茏的叶子听得很认真,在这万物都有着灵气的土地上不想修炼成精的动植物统统算不得好妖怪,连那只笨兔子都如此用心,她是该有所行动了。
  于是又是几百轮的寒暑交替,在咔嚓三百八十岁这一年,她终于可以光荣地直立行走在地面之上,像沈嬷嬷那样以人类的形态。也就是那天沈嬷嬷将她带进了地宫。沙参喜阴寒,湿凉的地下是最舒适的住所,可住久了对外面的气候便更难适应,一个个公子小姐娇气地见不得半点风雨阳光。
  咔嚓的父王坐在远远的殿首不停咳着,一大把灰白色的胡须像一丛茂盛的须脚颤抖着述说他的衰弱,老参王的眼神带着逃避般的闪躲略略瞥下来却即刻扭了头,最终他一句话也没说,便挥挥手离去。沈嬷嬷会意,低着头带她住进一间偏僻的沙室。咔嚓知道父王是不大喜欢她的,沈嬷嬷却摸着她的绿头发摇头,她说:“王是有事心烦,并非不疼你。”
  世间有许多事可供烦扰吗,不是只因一个名字便可开心百年的简单吗?
  ……
  陆可风听得投入,他可是几次在如来佛祖的讲经大会上耷拉着脑袋睡着过去的,却在这小参精简单的故事里偷偷红了眼圈。她还是没有变,执著得有些傻,和那个痴线的云衣不相上下。
  “那么,这次来金城是为了帮大王参排忧解难?”
  “嗯,沈嬷嬷说我的好多族人被带到了金城的销金窟,父王老了,又无人自告奋勇,所以……”
  “可你知不知道如今是何朝代,金城是什么地方,挖走大批参精的又是什么人?”
  她摇着头,无辜又坚定:“不知道,但父王有烦恼我便要倾尽所有为他排忧,当他开心时便会多看我几眼吧。”
  
  你看,
  我们都是这样执著义气的好妖精。
  
  这片中洲大陆上朝代更迭也不算慢,如今正是朱氏王朝掌天下的第二百三十九年,三年前那个神武好战的皇帝朱茂山驾崩,他在位时南征北讨将帝国的版图扩张数千万顷,南至夏岛北达雪国,东抵沧澜海西踏天阙山,甚至西北地里漂浮在黑色沼泽上的泽之国都不能幸免,自然天阙山脚下的金城亦难逃铁蹄。
  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天阙山在整个中洲的最西边,这条纵跨南北的山脉阻隔了西面乌海上频发的海啸入境,是道天然屏障。金城便是傍山而建,本是个边陲之地,因在这山脉的一座峰上发现金矿而渐渐聚集了些淘金客,有大量往来人流,经营吃穿住行的商家自然也都蜂拥而至,很多人来了便不走了,扎下根来繁衍生息,几百年下来,便成了一座城。
  后来遭遇那个穷兵黩武的年代,朱茂山的大军一路开疆扩土到了这里,城里百姓皆欷歔,即便是天之涯国之边,竟也都躲不过战乱。但出人所料的是还不及开战,城主一涵公子便派人拿了降书在城楼上挥旗子,旗子上写着个斗大的“朱”字。
  不费一兵一卒便将一座近百万人的城池收入囊中,的确是件值得庆贺的事。于是朱茂山赏他的士兵在城中任意拿取金子,一个时辰为限,量力自便。据说朱茂山的大军走时,连马蹄子上都钉着厚厚一层金马掌,一路奔驰而去是道金色的缎带,纷扬起的尘土都含着金粉。
  这座城真是名副其实。
  金城是朱茂山征服的最后一片领地,那年冬天便染疾而崩,远在西北泽国的质子朱河洛归都继位,改国号为兴中,自称恒帝。朝野上下很是革旧推新了一番,统一度量和货币,甚至南北服饰和语言都有了官方标准。这些倒是正常国君所为,可他还做了一件不那么正常的事——他修了一条东西向的运河,从帝都直达金城。
  金城自此被默认为陪都,更有人说恒帝有迁都的心思,无论谣言真假,金城俨然已是座特殊的城,防范不比帝都差几分。而城内的销金窟更是一涵公子专为恒帝所建的逍遥之所,戒备之森严可以想见。方圆几十里不许百姓靠近,据说还请术士下了结界,神鬼勿入。
  
  陆可风耐着性子向咔嚓普及了下如今的天下大势,要知道他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便是说话。而这个一直住在世外桃源般的绿珠岛,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小丫头显然听得有些迷糊。
  “所以,你要潜进销金窟的话,几乎是不可能,”他叹口气道,“即便进得去,也是有去无回。”
  咔嚓低了头,窗外的天气真是糟透了,干燥无风的闷热,大红的廊柱都被晒烫,红漆似要化成浓血滴下来。连树梢的蝉都叫得口渴,无力地噤了声。咔嚓的皮肤干巴巴的都起了皱,头发也枯得分了叉,她若在这金城待足十天一定会变成一株轻飘飘的沙参干。
  可她咬了咬干裂的小嘴巴,弯起眼睛笑道:“谢谢你乌鸦先生,那也还是要去。”
  她想起陪她度过三百多年的桫椤树,它是棵资质平庸的树,修了几千年也还是一棵树。夏天时它用枝叶替她遮挡阳光,冬天时它的叶子落光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不能屏蔽风雪,咔嚓头顶那根枝杈更是被风吹折,却一直用精力维系着不肯落下。
  咔嚓说:“你累了,把枝杈放下休息一下吧,反正空落落的也挡不住雪。”
  那棵几百年也蹦不出一个词的树就对她说:“那也要遮。”
  “你看,我们都是这样执著又义气的好妖精。”她说得颇带自豪,却不知这样徒劳的付出最终只是自找苦吃的一场空。
  而她过去的生活里,终究还是有人肯给予温暖,陆可风有几分欣慰。他无奈地摸摸额头,口气似宠溺也似无力:“若非要去,记得不要碰那里的水。”
  “嘭”的一声,他撑起柄遮阳的花伞出了门,走进酷烈的大太阳底下。咔嚓在身后咯咯笑他臭美,他回头亦是弯着嘴角:“傻丫头,我撑伞是因为今晚会下雨。”
  
  有时候明知故犯不是傻,
  而是无从选择时的唯一出路。
  
  傍晚时竟真下了一场酣雨,温度好歹降下来些。
  一条长街,不因落雨而清寂,反是更加热闹起来,平日那些怕热怕晒的姑娘们都撑了伞提着裙子走出门,壮年汉子甚至不披不盖地站在雨里彻底凉爽个通透。有小商贩支着雨棚卖花哨雨具,也有阿婆摘了新鲜花束卖来贴补家用,更有顽皮孩童趴在街旁的御河边捞着鱼虾。
  “别碰!”一个穿着蓑衣的老翁“啪”的一下打掉那孩子手里的渔网,网里的小鱼落回水中,摇摇尾巴悠然逃走,恍惚是只三头三尾的小怪物,“和你讲过多少次,这水里的东西都有毒,碰不得的!”老翁狠狠打了下孩子的手让他长长记性,“哇”的一声大哭惹得雨中疾奔而过的咔嚓都忍不住侧头。
  咔嚓光着脚丫踩在雨水里,一路沾光从小贩的雨棚下跑过,身上倒是不曾沾湿。可这雨中集市却在长街的中央戛然而止。前方,是属于销金窟的禁区。
  其实,销金窟本无名字,即便有,被隔绝在几里之外的小老百姓也都看不真切那匾额上写的是什么。只是这几年天阙山上采出的金子的去向一直是个谜,有打更老爷说夜里一车车的都运进了这里,于是这街头巷陌渐渐传开,说工匠定是用金子给恒帝造了亭台楼阁,等着他从那条贯通东西的御河上乘着九龙船大驾而来。各种珍馐异品摆满屋子,琉璃盏里温火炖着百年沙参的滋补汤,满室都是清淡的草药香。只要那皇帝来了,随时随地都是上天入地的逍遥享受。
  于是,这神秘所在便成了百姓口中的销金窟。
  可遁过那道厚实的红漆高墙,咔嚓却发现民间的谣传何其离谱。
  哪里有什么金台楼阁,一片场院空旷得有些荒凉,只有间扁扁长长的大屋矗在广院尽头,一脉清水自高墙下直通进大屋内里,那水该是贯穿东西的御河分支,雨声里被敲打出点点粼光,大屋正面一扇巨大到可驶过整艘船只的金色门扇紧紧闭合,河水在门下涌动,想必屋子背面也有同样一扇门,涌进屋内的水自那里涌出。这屋子,竟好似一间封闭的码头。
  河道两边挂的两排灯笼被雨浇灭,偌大一片庭院暗沉沉辨不清细物,只有御河水在脚边静谧不语,似有暗涌埋伏,随时准备着吞没不速之客。
  “若非要去,记得不要碰那里的水。”
  咔嚓想起那声似有无奈的叮嘱,却还是硬着头皮跃进水里。溅起的水花都带着义无反顾的形状。若那些已成人形的参精们真的被困于此,也只能在那间大屋里,而要进那间屋子,只能自门底河水中潜游而入。
  有时候明知故犯不是傻,而是无从选择时的唯一出路。
  只是,那水竟是滚烫的,烈焰一般的灼刺感,顿时皮肉绽开,淡色的血晕染开来,像一层艳丽轻纱。热,是参族最难忍受的痛。每一根血脉都膨胀起来,好似身体就要四散开,碎成一河的参汤。
  
  一叶轻舟自雨中拨桨而来,乌篷下白衫飘飘,那人几分俊雅几分冷厉。抬手拿笊网一捞,网中便卧着株小臂大小的沙参,淡黄身躯葱绿茎叶,百十只须脚软塌塌垂着。
  “我等你好久。”黑瞳仁里有惊喜的光亮,就那么一伸手抓着一把绿叶子将那株参凭空拎起,金色大门轰然大开,轻舟驶入,一片别有洞天的惊人世界。
  御河水入屋分流,环绕成椭圆后汇合流出,而那椭圆中央是一池亮金色浓汤,粘稠厚重地汩汩着,似地下有一把天火不停加热。金汤之上挤挤挨挨的是数百颗七彩流光的气泡,百年修为才得一缕精魄,却成为凡人觊觎之物,这一池精魄又是多少精怪葬身而来。
  白衣公子仍立在舟头,欣赏着这份杰作唇角似有倨傲得意的笑,“今日即将大功告成,小参精,也许会很痛,但一会儿就好,记得,下辈子做个平庸凡物,这样才能活得简单快活。”他将那株参悬在金汤之上,长长舒气,似乎撒手间凡尘往事皆可落幕。
  却忽而吹过一阵清凉晚风,风里夹着股甜蜜好闻的香。那女子一席彩衣飘然而至,画着浓重艳丽的妆,带着妩媚招摇的笑。轻落舟尾,语气带着点暧昧的哀求,“一涵公子,这一棵参可否让给本宫?”
  “华贵妃要的话何须从我手中拿,皇上的万宝阁里可不缺沙参。”一涵公子含笑回应。
  “王参的血脉且修成了形的倒是没有。”她挑着下巴,三分轻佻七分威严。
  “华贵妃该知道,这都是为了皇上炼丹而收集的参精,加上这一棵算是圆满,您也不想耽搁了皇上的大事吧。”如此恭谨,眼神里却是冰冷的拒人千里。
  “皇上让我来金城便是督促着炼丹这件事,我又怎会不知,但这颗……”
  在这暗流涌动的对话间一道黑影从未知的方向里猝然飞来,下一刻已点着院中河面轻巧飞去,细雨中“呼”地撑开一把花伞。他看上去像紧抱着一棵白萝卜一般可笑,可那哀伤而含笃定的表情让怀里的小沙参不自觉便伸出百十条细小的须脚,紧紧缠裹住他的腰。凌乱叶片间竟生出朵朵淡粉色小花,似顿开的情窦。
  那样温暖的痴缠如此熟悉,雨打伞面,无月的夜色也清美。
  “是他?”重叠的两声惊叹。
  舟头舟尾的两人默契地不曾去追,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似已各自了然了对方曾经有过的际遇,于是华贵妃璀然一笑道:“看来即使是他,也过不了这一关。”狭长凤眼极目望去,黑衣人早已去无踪影。
  
  定要求一枚心形的树叶,
  做定情的信物。
  
  那天晚上咔嚓做了场梦,她梦到一只巨大的乌鸦站在云端上,缩着翅膀,黑色的眼里滚出一棵青色的泪珠,那泪珠自高空滴落,落在一片荒芜的沙漠中央。
  醒来枕头竟湿了大半,好似她也陪那乌鸦一同哭泣半宿。撩开袖子,那些烫伤都被涂了凉凉的药膏。屋子里更是清爽舒适,伸手一摸,才发现这晶莹剔透的墙壁竟是一块块巨大冰块垒成,冰块中央被掏空,里面装了五颜六色的液体,一时间辨不清究竟方才是梦还是此刻仍未醒来。
  而那只好看的乌鸦竟趴在桌边睡着过去,乌黑如缎的发滑在肩旁,像一对缩起的翅。他的衣服仍是湿的,她记得昨夜的雨里有夏花的香气,而他怀中是让人沉迷的草药香,于是就那么把脸贴近过去一路嗅到发端,额头,眉眼……那是股安定的味道,沁在心脾里可以安抚掉满身的痛。
  而那三百多年的寂寞时光里,每一次抬头见他从高空里飞过心里便有莫名欢喜,有时候她会想,他的那一次坠落是不是老天听见她的祈祷。
  眼前却有一双眼静静注视着她,她那痴痴吸嗅的动作蓦地停住,如此近的距离,禁不住耳红心跳,缩缩肩想要逃回床上却被一把拉住了手。
  “你,你不会一直醒着吧?”她用另一只手揉揉头发讪讪发问。
  而此时的陆可风眼里却溢着满满心疼,昨夜从一涵公子手里抢过她时不想那家伙把她抓得这么牢,一把叶子断在他的手心里,于是她的绿头发只剩下乱糟糟的一团,短短地盖在头顶。
  “干吗对我这么好,知道我怕热,才弄了这间冰屋子?”她踮着脚尖,手仍留在他的手心里,像一颗心也被牢牢握住。
  “昨晚你差点被烫熟过去,不冰起来哪还有命。”他似在气她不听劝说,脸色冷起来。
  “谁知那水竟像一锅热汤。”她眯着眼笑,脸上不自觉已红扑扑一片。
  都道那金矿里采出的金子去了哪里,原来是融化成金汤,用来储存精魄,就连那御河水也因消解金汤的温度而变得滚烫,能在那河水里存活下来的都是些生猛小妖,不可小觑。
  “幸是一涵公子将你早早捞起,不然被那三头三尾的小鱼咬上一口也足以致命。”
   “哦。”她继续揉着脑袋嘿嘿笑。
  陆可风看得失神,手一收忽地将她拉近身前,起身把她横抱到床上,掂起床脚边一双粉白的绣花鞋子,一边替她穿上一边絮絮:“又倔又笨的小丫头,以后记得要穿鞋子。脚上伤口绑了药布所以鞋子买大了一号,伤口好时记得自己买双合脚的。”
  “乌鸦,”咔嚓咬咬小嘴唇,心还在怦怦直跳,“你是不是也喜欢上我了?”她用了“也”……一个字,便可表露心迹。
  陆可风手一沉,不搭话,细心替她将鞋子系好,抬头看了看她脸上天花一样的烫伤,才低低开口:“昨晚救了你,你是否该知恩图报?”
  “只要你要我做的,什么都可以答应。”她仰着红扑扑的小脸,有几分调皮,“因为,我喜欢你。”几百年与世隔绝养成的不谙世故,连喜欢也不会隐藏半分。
  是啊,喜欢就是喜欢,为何要千兜百转扭扭捏捏,以致落下遗憾。
  “好,那我要绿珠岛的一枚桫椤叶。”陆可风道。
  “这么容易?”她奇怪地歪着脸,要知道她和桫椤树是几百年相伴的朋友,它一个喷嚏便可以给她一地落叶,这样的报答似乎太过轻浅。却听得他说:“明早就要。”
  她虽是须脚发达脚程极快的沙参,可要明早便取回绿珠岛的一枚桫椤树叶便意味着现在就要启程且彻夜不休地奔走。她不懂他意在要她离开这是非城,欢快地蹦下来信誓旦旦:“咔嚓保证完成任务,明早此地,不见不散。”
  “定要向桫椤求一枚心形的树叶,做定情的信物。”这样想着已经跳下床来。
  脚底那绑着药布的烫伤每踏一步都是踩在刀尖般的刺痛,可此时,连痛也是甜蜜。娇小身影“嗖”地没进晃晃日光,带着不假思索的深信不疑——连一句为什么都不需要问,只要他想要的,就是她奔赴千里为他撷取的,无论什么。
  哪里是一场英雄救美便忽然而至的喜欢,分明是,不知哪一世已种下的情根。
  
  之前还是一味药,现在却已不同,
  是活生生会笑会哭的脸。
  
  是夜,再无凉雨降暑,空气压抑得绝望。陆可风斜斜卧在屋顶,饮着一壶凡间佳酿,更漏响起,一声声敲击在空洞的夜色里。时辰已近,不知命定的事是否终究避无可避,但愿,他等的人永远不会来。
  淡淡酒意里,想起自己尚是赤焰丹君的日子,整天穿一身风骚的胭脂红晃悠在天庭里,懒散而空虚。虽是有着替玉帝王母炼丹的要责,可那些个仙丹动辄要炼个百十年才成,要他日日候着不闷死也会烤坏了白皙面皮。
  他记得自己最常做的事便是去流云雅筑里看云朵小仙子们跳舞,一个个舞步轻飘笑容干净,水袖里挥出一片片七彩祥云,掌管云朵的云衣仙子会替他斟满美酒,默默看他恣肆风流的醉态,美目里流转着说不尽的喜欢。
  那喜欢安静恬然,他不是看不懂,却是从不说破。
  云衣亦是聪慧女子,知道这不说破已是份默然拒绝。于是各自心知肚明地做着不二至交。
  日升日落,日子淡淡,却也无甚烦恼。一切的颠倒变幻似乎不过是往昔那般美酒佳人的醺醉一场,酒醒后却是另一番天地。他不再是掌丹的赤焰仙君,却变作一只黑不溜秋的鹏鸟,有个好听的封号唤作“神鹏使者”,其实不过是在仙凡两界传话的信差。几乎句句话都是重复自别人,像只学舌鹦鹉。
  任务之外,他沉默异常。大约,除了那只小参精,他再没对谁说过那么长篇累牍的话。
  那场变故中受到累及的还有云衣仙子,一眨眼便由流云雅筑的掌管者变作他这只禽鸟的贴身侍奴。却不愠不恼待他一如从前那般温柔静好。他总假装已将一切忘诸脑后,她也便从不提起,可那大起大落的过往又怎能轻易便忘,更何况那其中还藏着他惦念百年的人……
  醉生梦死也忘不掉那双清澈含笑的眼,忘不了她说:“我喜欢你,所以什么都愿为你做。”
  陆可风自嘲地笑笑,猛灌一口酒,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她跳进那九味真火魂魄已散,不想她竟入了轮回,一切重头来过。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啊……那一日王母着了凉要丹君替她淬一颗仙丹暖暖身子,旨意下了后就命人送来株上好的沙参,说是沙参族的老参王供奉上来的,本来栽在蟠桃树下少有人问津。那小参不过手臂大小,淡黄色身子,一头翠绿的缨子,细小的须脚颤颤地抖着。
  陆可风掀开丹炉盖子就要把它丢进去,火舌却舔到他袍角上,忙乱间那参被摔在地上,“啊”的一声一个蜷着的绿发少女从地面上站起身来,明净清白的眼珠子感激地瞧着他。
  原来不知不觉间竟吸食露华修成了人形,陆可风叹口气,摊着双手一副请君入瓮的姿态,小参精倒极其知趣,乖顺地回复原形,被陆可风再次拎到丹炉口。可这一次,那红衣的丹君却犹豫下来——之前还是一味药,现在已经不同,是活生生会笑会哭的脸。
  也便是那犹豫的小小当口传来道口谕,说是观音寻到一味珍草可和这株参一道炼丹,但珍草尚未长成,且要等他一等。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听到这消息时他是微微松了口气的。
  于是那株小参暂留在了丹炉房中,被陆可风生栽在一盆白沙里,时不时偷偷脱身出来,远远离着丹炉坐在门边,拄着下巴静静看他。
  “别看了丫头,趁活着多多享乐。”他把酒壶递给她,看她喝了一大口然后皱着眉头吐舌头,一只手掌在嘴边不停扇风,“好辣好辣。”
  陆可风笑:“明天给你准备壶甜酒。”他待她,有几分善待死囚的意味。
  “怎么,你老爹嫌你碍眼,把你送上来?”他有几分醉了,胡乱问道。
  “才不是呢。”她仰着小脸娓娓道来,原来这传统始于那么远古的时代,当时天空里十轮烈日将大地生灵逼得几无生机,尤其是不耐酷热的沙参,险些灭族。幸得天庭庇佑,挽救数十株族人住在蟠桃树下躲过危机,自那以后每隔三百年大王参便会将族中最上等未成形小参进献。
  只是她说完时才见那不羁的丹君早已醉入梦中,她跳过去好奇地打量他,用指头描画着两道浓眉,饶有兴味地自言自语:“这么好看的神仙。”
  那以后不知过了多久,王母的病早已痊愈,炼丹的事也被忘在一边,小参精却在丹房里住得快活,喝着甜酒唱着歌,偶尔还远远地替丹炉扇扇火。陆可风近来最大的变化便是,空前地规矩敬业,连流云雅筑都少去了,日日待在丹房里深居简出。
  那日云衣便耐不住好奇扬着水袖探过来,彼时陆可风正和个绿发的丫头相对而坐朗朗大笑,桌面上摆着副棋盘,棋子却是些红樱桃绿葡萄之类的果子,陆可风吃她一子,她却笑嘻嘻把那樱桃递进他嘴巴里。那纠缠在一起的眸光即便两个当局者迷,她却是看得异常真切。心中酸涩,也只是面带浅笑地轻咳了声。
  小丫头看到她便躲到陆可风身后,怯怯地露出一双大大的眼。
  “没事,有我在。”陆可风回头,对她说了这一句,他看到她安定信任的眼神里含着幸福的笑意,乖乖回了沙盆里。
  “丹君,不要糊涂才好。”云衣小声道。
  他沉了脸,抓过来许久未动的酒坛子,仰头畅饮。
  感情从来都不是什么理智的东西,不糊涂,太难。心里更加明白,他们能如此相守的日子屈指可数,于是尽了一切心思让她快乐。
  再后来观音真送了那株珍草过来,炼丹的事又被提了起来。这一次陆可风没有犹豫,举起那白沙盆便要抛到下界。什么天规戒律,他从来不惧,若是为她他甘愿不做这安逸的万年神仙,哪怕是化作一捧沙,又有何不好?小参精却倔强地蹦出来,仍是一脸顽皮笑意:“我不要走,即使是你亲手把我送进火炉里也是好的。”
  他一扬红袖将她拢进臂弯里:“傻丫头,九味真火会让你魂飞魄散的。”
  “趁活着,你让我好好享乐就好。”她用力缠紧他的腰,声音清脆,泪如泉涌,“就这样抱着你我就快活得不得了。”
  他闭着眼还是将那沙盆一把掷下,落在一片黄沙大漠里。身旁一空,却见那绿头发的丫头赤脚站在丹炉上,笑笑地望着他:“我喜欢你,所以什么都愿为你做。”
  他伸着手却只能眼睁睁看那娇小身影义无反顾地跃进赤红火焰。那一整日他一直盯着炉火发呆,似乎火舌里总有张会笑会哭的脸,弯着清明双眼笑笑地说:“我喜欢你……”
  终究,他没将那颗淡黄色丹丸献给王母,而是轻轻投落在他种下的白沙里,他站在云端喃喃着未曾回应给她的话:“我何尝不喜欢你呢。”一滴清泪悄然滚落,滴在白沙之中瞬息滋生出葱茏草木。身后云衣温柔劝慰:“心痛了,就去我那里喝一壶吧。”
  于是,大醉一场,醒来,该降的罪也逃脱不过,于是他被贬为鹏鸟,云衣为侍。时光流转,恁地漫长,每每下界总兜转着定要路过那片已被称作绿珠岛的白沙地,即便每次飞经心都翻转挪腾地痛。以为她永世不得轮回,岂料竟会再度相逢,即便换了副模样,也还是那样至真至善的脾性。
  只是这一遭,该怎样保她周全?
  
  她出现的那一刹,
  他已知结局。
  
  五更时,销金窟的庭院里终于还是有了窸窣的响动,那个小小身影风风火火地闯进来,弯着腰大口喘息。她还是来了,即便往返了一趟绿珠岛也还是要不顾疲累地赶来吗?她已经看过那一池的精魄,族人已死回天无力,为何还要傻傻落网?
  一枚桫椤叶做借口的良苦用心,也同那一次雨中相救一样,即便违逆天意去抗争,仍是拗不过既定的命运轨迹。
  那身影在院子里茫然四顾,像焦急找寻着丢失的宝贝,一涵公子的铁索便凭空飞了过来,用力一拽,她便像只风筝被拉扯进河中的乌篷船,链子箍在脖颈,连呼喊都湮灭在喉咙深处。
  她隐约瞥见屋顶上的身影,醉得晃晃悠悠,一袭黑衣猎猎飘舞。于是露出安心的笑。
  陆可风缓缓闭了眼,他不能出手,在她出现的那一刹,他已知结局。而这结局,也未尝不好。那么此刻,袖手旁观或者是最好的营救。
  
  华贵妃坐在金汤池子的岸边,也不惧那涌动的滚烫金液就把双脚垂在那些七彩精魄上摆着:“公子,上次不肯将参让我,结果却是白白跑了,这次总该卖我个面子吧。”她回过头,看那丫头被铁链子缚着脖颈,面色沉了沉。
  一涵公子道:“皇上近来龙体欠安,贵妃该分清孰轻孰重。”
  恒帝朱河洛幼年时曾在西北地里的泽之国做了十多年的质子,那片黑沼泽之上的王国空气里密布沼气,除了泽国人谁也受不住沼气的毒,恒帝能活下来已是奇迹,但毒浸在血液里。身子极弱,要靠各种方子续命。
  这次大规模采集沙参便是一涵公子的主意,说是要为恒帝炼制回元丹,需集齐五百颗沙参精元,以黑珍珠为引,赤焰炼制小半年。天阙山是座休眠火山,在未集齐之前,挖通山体引了山底岩浆不断加热那一池黄金,以保存精元。
  一切都进行得颇为顺利,天子更有天助,前夜有使者传话给恒帝,说有株已成人形的王脉沙参会夜闯销金窟,那株参可遇不可求,有起死回生之效,凡物吃了也可修得大成。于是命城主金一涵撤了结界,虚位以待,不想被华贵妃搅了局,更不想凭空会多出个高人截救。
  不过两个时辰前使者又带来消息说那株小参今夜还会再来。果然,五更一响,预言应验。
  但华贵妃是恒帝当下至宠,三番两次地向他索要这棵参,实属蹊跷。听他拿恒帝的病弱来说话,贵妃笑盈盈回道:“一涵公子是想用精怪元神来炼丹,不如将本宫的元神拿去,或者比那小参更好用。”一双长腿荡悠悠晃着,绣着粉牡丹的鞋子便落进金汤里,瞬间裹上了一层亮色沉沉地坠下去,“我和她有些渊源,只是要点时间叙叙,这都不肯?”
  他不是不知这位华贵妃的来历,据说是当年恒帝从泽国回帝都继位时途中所遇,三年来辅佐恒帝,在朝野上下威信十足,而那些制衡的手段也都奇诡得不得不让人猜测,更有人说她分明是只妖。
  这等身份不容小觑,如今又明里暗里以性命相挟,看来是非应不可。
  于是将那铁链双手递到她手里,淡淡说了声:“娘娘请。”
  “谢啦。”凤眼微微挑了下便牵着那个绿发丫头款款走了,行经处香气袅袅。
  
  爱情是多无厘头的东西,
  可天上地下的活物都为它傻傻奔走。
  
  半载之后,金城城主一涵公子替恒帝完成件大事,那颗炼好的回元丹用锦盒装着呈到恒帝面前时,一向阴枭的皇帝却忽而落下滴泪来,一挥龙袍泪被扬起在空气里,连离他最近的老太监都不曾察觉。他看着金銮殿下等待嘉奖的金一涵说:“这颗丹,朕赏给你吃。”
  皇帝年轻的面容带着难以揣测的表情,他微微眯着眼,看那个白衣公子疑惑不安地吞下丹药才甩着袖袍离座而去。他的心是疼的,虽然至今仍觉得这是最佳的选择。
  在一涵公子进献丹药的那天华贵妃并没有一同回到帝都,甚至,她再也不曾出现。
  而就在恒帝接见金一涵之前的方才,黑衣使者鬼魅般悄然而至,他落在皇帝的案几前开始面无表情的讲一段故事。他道:“华贵妃用自己的元神练了丹,不会再回来。”
  那日华贵妃牵着铁链子将那绿头发的丫头带进自己的屋子里,才忘情地一把抱住她:“咔嚓,是我啊,蝴蝶啊……”她扇着自己艳丽的阔袖似要翩翩起舞,竟原来是绿珠岛上那只爱采蜜的花蝴蝶,咔嚓怎么会忘记她,她的名字都是她给的呢。
  只是不知蝴蝶的生命里究竟有怎样的际遇,会和恒帝有了交集。
  “我追着他一路飞到帝都的。”她笑起来,美得多彩炫目。
  三年前先帝驾崩朱河洛受召回帝都继位,他乘着一顶素色软轿自泽之国一路向东,路经大漠时被栖在桫椤树上的蝴蝶瞅见。
  “轿子里的人身上有股帝王之气。”蝴蝶翅膀蠢蠢欲动。
  “隔这么远你都闻得到。”桫椤难得开了口。
  “我是采蜜的蝶,百里之外有花开都闻得到的嘛。”
  “可你看见的只是海市蜃楼,是沙漠另一边投射过来的影像,其实还远得很。”桫椤好似很不开心,语气闷闷。
  那幻影里的轿子却停下来,少年皇子掀了帘子露出一张苍白的脸,干渴的嘴唇裂出血缝。蝴蝶便再坐不住了,忽扇着翅膀飞出去。
  “不要去。”桫椤喊她,叶片沙沙地抖。
  “我指给他水源所在就回来。”
  “那,我等你。”桫椤真是一棵资质平庸的树,这时候他该说的该是另外三个字。可或许说了,也还是同样的结果,只要对方未曾将你放在那个位置上,你说与不说都成不了那个“不可替代”。
  可蝴蝶却是再也没有回去,她化作一个妙龄女子为朱河洛引路。直到后来她做了他的皇妃也还是掂量着自己的法力帮他摆平许多朝中之事。他倚重她,她已知足。虽然知道,这和爱,还是没半分相似。
  “可是,那皇帝抓了许多同族……”咔嚓想起来,那都是供奉给皇帝的补品。
  “河洛身子不好,”蝴蝶抚着她的手安慰,“知道他要炼丹,我便一直在这儿等你。”
  “你知道我会来?”
  “你和别人是不同的,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当年是因为用触角碰了你受伤的茎叶我才迅速修成了精。”那么,那只笨兔子说的,也都不假。
  “咔嚓别怕,我不会让你有事,”蝴蝶笑笑拥住咔嚓的肩,毫无设防的小参精便被定了型,对面的华贵妃已然是她的模样,绿色短发参差不齐地蓬乱着,轻轻替她解了链子套进自己脖颈,“我的今日都是因你而得,能有这一番刻骨铭心便是没有白活了一场,所以怎样都要报答你,更何况,河洛要的本不是这一粒回元丹。”
   “一会儿会有人来带你走。”蝴蝶最后替她理了理头发,小参精焦急地动用浑身法力,却只能木偶般眼睁睁看她拖着沉重铁链翩然而去,须臾后门外有盛大香气四散开来,那是一只蝴蝶带着嫣然笑意跃进了金汤池。
  ……
  恒帝听完神鹏使者的故事时,面上也同样没有表情,只是嗫嚅:“她一直知道朕要的不是这粒丹……原来她一直都知道……”仿佛口中含着药,出口的每一个都是苦的。
  朱河洛岂是那样简单的人,十几年忍辱偷生的质子生涯早练出满腹的谋略,丹药不可续命,能续命的只有阎王生死簿上的那一笔。
  他是天子,自有联通天人的使者为他和仙界传话。他们做了笔交易,这样一个局换二十年阳寿。对于他来说,不能再值当。他不过是演演戏,用用归降忠臣金一涵,折损个爱他的美蝶妖,又会有什么?
  可是,她竟是什么都知道的……知道他派她去往销金窟不是督工而是绝命的不归途,却仍不带半点哀怨犹疑。尚记得当初送她离开帝都时,她那回眸的璀然笑意里缀着的点点泪花:“河洛,不要忘了我。”
  第一次她大胆到直呼名讳,第一次,他对这样的冒犯不愠怒反是颤悠悠一阵心疼。
  “朕怎会忘了你,”他深嗅着她发间似百花齐放的幽香,低低吐进她的耳朵,“至死不忘。”
  如此,是真的永生不会遗忘了。
  
  “神祗已降,帝王长青。”神鹏使者传达完最后一句神谕,默默走出帝王的寝宫。他想起几年前在大漠边缘他对那只蝶妖所说的话:“若跟他走,你的命数也便到了。三年后你便是那第五百颗精元,不是为他,而是成全整个轮回的一个结点。”
  蝴蝶似懂非懂,其实那时连传话的人又何尝懂,但一句“命数到了”也该知道这场奔赴是有着怎样的代价。他却听到那摇曳生姿的女子笑盈盈地说:“怎么都是值得的。”然后甩着鲜艳的袖子朝那顶素色的轿子奔去。
  有时候,只是闻着气味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爱情是多无厘头的东西,可天上地下的活物都为它傻傻奔走着,一副痴相。
  整个绿珠岛都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
  陆可风抹开一片云垂望下界,胸口里一片红绳系着的心形金叶子摇摇地坠出来,某一处露着明晰叶脉。纤云映进黑眸,那夜情景不断回旋再现。
  他并非左右生灵的上神,只同凡间大地上任何生物一般被命运蒙在鼓里,所幸他有职位之便,能从传达给不同人的那些只言片语的神谕中推敲出些许端倪。因此他知道,那只蝴蝶最终会代替他的小参精而死,因为许久之前他便对她说过:三年之后你便是那第五百颗精元。
  那时他同那妖娆女子一样,懵懵懂懂,如今霎时明了。
  神鹏使者,原来从头至尾,关联所有人宿命的都是他自己。
  他沿着御河水缓缓飞进大屋时,只见绿发黄衫的身影翩然跃入那一池滚沸金汤,像有人刺破香囊,源源不绝的香气溃散千里,金池里溅起一朵低低的浪,琉璃珠般的精魄气泡被弹得四散开来,七彩流光间,竟是凄然的香艳绝美。浪花平息处升起一朵轻盈气泡,内里似有彩蝶飞舞。
  这一幕,与他隔着金池立在舟头的金一涵同样看得真切。
  使者轻若无闻地叹息,昂首念道:“金城城主,一涵公子,大成之日,食丹而亡。”
  白衣公子抱了抱拳,面露微笑,那一笑不惊世也足以倾城。然而他志不在此,高升仙道才是他所向往。他知道这是作为人神使者的陆可风所能为他传达的最后一道神谕,那之后,他将再不属于这凡间。
  黑衣使者面色疲惫,忽听得一把清脆的声音喊:“蝴蝶!”声落处一道黄色清影突然从他眼前忽悠飞过,只刹那间,扑通一声错身而落。她的脚程真是快啊……一只裹着金液的小手从池里伸出来拼命够向那颗彩蝶气泡,然而始终是差了分毫。风乍起,那一层数百颗光华流转的泡泡瞬间飞向对岸,拿着火蒲扇的金一涵将丹炉盖打开,随着扇子起落精元滚滚而入。
  微小的声音自池里弱弱传出来:“蝴蝶等等,蝴蝶……我回去时见到了桫椤树,他说我若遇见你,让我……告诉你……他一直在等你……”
  那颗气泡似乎在炉口顿了顿,最终仍是飘然而入。金一涵盒上盖子,远远望来:“剩下的恩怨已与我无关,炼丹紧要,使者要好自为之。”他拖着一尘不染的白衫无情离去,而那时的陆可风已然跃进金汤。
  他猜出了点点端倪又有何用,他忘记这傻傻的小精怪是多么义气,为了情谊总是枉顾性命。他抱着那被灼得奄奄一息的小身体腾跃而出时,脸颊手臂都已爬满粗大的黑羽,羽骨冷硬,一根根钻出皮肤,疼得尖锐。
  灵力耗尽时,他便是这副半人半兽的丑陋样子,而作为一个苦力使者被赋予的灵力本就少的可怜。虽然,一步步沦落至今,全都因了她,可若她能好好活着,罚他再落魄几倍又有何妨。
  怀里的小精怪身上的金液粘稠地流淌下来,露出一张纯真带笑的脸:“乌鸦,你的脸……真好看……”她伸出手想要触摸他铺满羽毛的脸颊,那小手却随金液融化了一般,在半空渐渐溃散,另一只手伸进怀里,艰难掏出一枚心形的叶子举在他眼前:“乌鸦,我送给你的,定情信物……”
  陆可风的泪终于再忍不了半分,汹涌滚落。从前,他的一滴泪可以为她滋养一片沙洲,而今这扯不断的泪珠落在被镀了金的桫椤树叶上,却只晕出一块浅浅的斑,那里有叶脉清晰纵横,像铺陈在他心脏里的血管,涌动的,都是灼人的悲伤。
  “乌鸦……咔嚓很喜欢你……”她怕来不及,她怕他忘记,于是一遍遍重复着心意,“好像是,很久很久之前便开始喜欢你。”
  “傻姑娘,不是说好,明天一早不见不散吗,为什么今晚回来,为什么来销金窟,难道救族人高过一切……”陆可风问不下去,只把自己那张不伦不类的脸埋进她短短的绿头发里,却听见怀里的人念念叨叨艰难说着咒语,于是几颗小苍耳从他的发间滚落,一直爬进她腰间的荷包里。
  “我怕弄丢了你,在你身上留下了记号,知道你到了销金窟便加紧了速度赶回来……你说过这是个神鬼勿入的禁地,我也亲自体会过这里的危险,我知道,你一定以为我不甘心又回了销金窟才来找我的对不对?”
  她仰着小脸,声音开始沙哑:“你一定以为我不会为一片叶子跑一趟绿珠岛的吧,可是我喜欢你呀,所以什么都愿意为你做……”
  原来原来,竟是如此!她那弯着腰地大口喘息,她那忧虑重重地茫然四顾,原来都是为他。而他自作聪明的守候竟变作引她而来的“诱饵”。
  “傻丫头,我也喜欢你,记住,整个绿珠岛都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
  她的笑容模糊开去,渐渐只剩一摊金色液体,缓缓汇入宁静金池,一枚小巧的绿色珠泡落在一只覆着羽毛的手中,黑衣使者淡淡微笑,腮边泪痕清晰。
  门外御河水,因消解着岩浆的温度继续滚沸着,轻舟悠悠驶离,白衣公子长身而立微微摇首:“为情而痴的人都是傻子。”
  
  云层之上的黑衣使者探手入怀,将那枚绿色珠子轻轻投下,万般不舍一份执念,看它落入一片树木葱绿的白沙地。
  
  做千百年的红颜知己,
  也未尝不好啊。
  
  整个中洲大陆都沸沸扬扬地讲着一个传说,说那一涵公子私吞了恒帝的回元丹,而吃了回元丹的一涵公子当时便噎死在了大殿上。却无人知道那魂魄没去地府却直接进了南天门。
  咬一口仙参的叶子便可由白兔速修成人,而一颗五百精魄凝成的丹药又即刻让他升了仙。这样平步青云的命数,全是那黑衣使者步步指点。
  当初要他去咬那小参的人是他,后来嘱他为帝王炼丹的也是他。他似参透天机走向,却偏偏对自己的命运束手无策。
  金一涵一抬头,那殿阁上挂着镂金额匾,刻着“赤焰阁”三字,推门而出的正是神鹏使者陆可风,冷冷一笑,将他让进门里:“从今天起你便是新任赤焰丹君,看你炼制精怪精魄的冷硬心智完全可以胜任,这一点强我百倍。”
  金一涵对这冷嘲热讽并无反应,只是好心情地迈进他的赤焰阁。而为这所谓的大成之日,他所受的磨难也只有自己知晓。
  外人只道他心狠手辣为着升仙疯魔般不择手段,可白衫下那些凛凛疤痕也只有自己看得见。那是亲自跳入火山口导引岩浆而被灼下的伤,丑陋如东海恶龙的鳞片铺满通体。但,这牺牲也都值得。
  见证过所有亲人被虎狼吞噬的场面,还有什么可以畏惧。那血淋淋的四肢被争夺撕扯,那漏了一地的温热肚肠……那脏污的残暴的不堪回想的场面,让躲在洞穴里的他指天发誓,他不要做弱者,不要做低等的生灵,不要那任人宰割的死亡,要做就做人上之人做俯瞰生灵的神。
  即便为此付出性命,自己的,或是旁人的。
  
  “那丫头……”那些纷繁的前尘往事金一涵并不想探问,但如今共事仙班,他可不想因着凡间事互生罅隙,扰乱他的平坦仙路。何况那小参精,他本就欠她那一咬之情,又一次次逼她至绝境,这亏欠让他总心心念念,于是金池旁对华贵妃的让步也全是故意,他怎会不知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背后的蹊跷,又怎会不懂让步之后的风险。
  谁都并非彻底绝情,他金一涵只是有些自私罢了:“那丫头,和你,要一直恨我的吧?”
  “呵,你也怕人记恨?”陆可风扫了眼那炼丹炉,那是多久之前,有个明明极其怕热的小精怪隔着远远的距离替他扇着扇子唱着歌……他是该恨金一涵的,但这本就是一遭考验他的命题,他未能过关又怪得了谁。更何况,当初那让他炼丹的神谕也是出自他口啊。
  
   “可风,酒都温好了,该回神鹏殿了。”一阵淡雅奇香,云衣迈着莲步悄然而至,站在赤焰阁门口柔声喊他,也不进来。她对金一涵微微颔首,大方得体又有冷冷距离。
  而她对陆可风从来只称“可风”,无论是从前的云衣仙子,还是如今的侍女云衣。
  “只有云衣最知我心意。”陆可风一转身迈出这触景生情地,身后却有一双眼挪转不开流连目光——那女子淡然如云清明如水,可惜对自己却寡淡无意。金一涵晃晃倜傥仙身,忽而记起自己说过“为情而痴的人都是傻子”,不禁讪讪自嘲。
  
  神鹏殿里对坐而饮的一对男女倒是般配。陆可风神力复原,已从那半人半禽的皮相里恢复过来,自是风流不羁旧光景。云衣替他斟满酒鼎,似是无意地问:“上仙们都说,这三百多年惩罚也算够了,给所有人一次改过机会,你难道是做神鹏使者做久了,不愿做回赤焰丹君了吗?”
  当初他因对精怪动情被贬做神鹏,如今这次派他下界的任务也不过是场考验,怎知他仍难忘情——若非他痴情等在销金窟,神谕便不会应验。于是,这结局是惩罚的延续。
  可他并不后悔,即便再过几个三百年,再赐他几个轮回的机会,也仍会如此的吧……“可我不懂,自始至终,云衣你都不曾做错什么,何以被罚为侍至今?”
  云衣淡淡一笑:“这哪里是惩罚,时时刻刻陪着你是对云衣的奖赏呢。”
  她低头晃着杯中浊酒,不想告诉他,三百多年前那小参精不顾魂飞魄散的一跃时是她暗中施了偷梁换柱之术,若不然那九味真火烧身又怎会还有来世,只因她用天边一抹赤霞换了炉中火。
  在陆可风为那丫头醉生梦死之时,云衣仙子正在笞仙台上一下下受着神鞭之苦。三百八十下,鞭鞭入骨。这样温柔恬淡的女子,血肉模糊里亦不会嘶喊,只是隐忍地微笑。在她心目中,这些痛若能换得他的一丝希望,也都算值得。即便他永远不会得知她在背后的痴情付出,也都是好的。
  云衣白裳染了血,似开遍周身的海棠,王母也叹息着不忍:“云衣,我一向疼你聪明慧黠,不想你也有糊涂时,这件事就此罢了不再追究,养好身子你还做你的云衣仙子。”
  她却抬了一双水眸道:“云衣不配。”
  这许多年温柔纯善的云衣仙子从未对不住谁,可那一抹她用来替代九味真火的赤霞本是她流云雅筑中的小仙,因她而遭天雷轰散,裂成数百残破碎片,降落凡间。
  “连累了自己属下的云衣,怎有资格再掌管仙云。”她垂下脸深深叩首,“只求为婢,侍奉可风左右,无论他沦落何种地步,准我陪伴他身边云衣便知足了。”
  未敢看王母的脸,只感觉到一声意味深长的叹息与拂袖而去的缕缕仙风。
  ……
  这些,他都不会知晓,她自然也不会告诉他,三百多年的惩罚已到尽头的何止是他,王母给了这件事中所有人一次机会。那抹被打散的赤霞纷落在绿珠岛,长成四百九十九棵沙参,而载着元神的那片碎云化作一只彩蝶,五百精魄,最终假金一涵之手——敛聚,如今已然回归本位。
  中间促成的金一涵也因此得了仙缘,一朝飞升。
  而她,亦是到了该做回云衣仙子的时机,却仍以待罪之身留在那只神鸟身边。只因为在那小参怪转世的三百多年里,她仍不惜违了天规替他时时关照,在她风吹日晒的寂寞时光里,派了沈嬷嬷转送那滴滴朝露……
  “云衣,有你这样的知己陪着,日子才不那么寂寞啊。”对面的男子感激地看着她。
  云衣含笑举杯,做千百年的红颜知己,也未尝不好啊。杯盏轻碰,两人默契地一饮而尽。
  夕阳垂落,西天红了大半,是有几百年没见过这样艳丽的红霞了。
  生生世世千秋万载又是否算作永恒?
  那个赤焰丹君终是撂下面子换了大红的袍子拎着壶美酒晃到了神鹏殿,是对那女子一面之缘便念念不忘,还是天上的时光太过漫长清寂?
  他笑笑,看亭子里那对额头相抵的侧影,酸酸的,步子也急起来。
  “看什么呢?”他凑上去,看陆可风抹开一片云,台面上顿时现出凡间万象。那一片白沙之地他亦熟悉不过,是大漠中央的绿珠岛。
  不觉中竟又是三百多年过去了吗,真是弹指之间沧海桑田。百年间东西贸易频繁往来,竟渐渐在大漠里开辟出一条路来,途经绿珠岛最终翻越天阙山抵达乌海,商人渡洋而去,源源不绝。那路被称作“仙路”,而绿珠岛已是往来商旅歇脚必经的繁华国度。
  白色城堡里的丫头才十二三岁的模样,趿着大一号的鞋子跑得飞快,身后的嬷嬷追得满头大汗:“绿珠公主,慢着点慢着点,小心摔倒啊……”
   “绿珠公主?”金一涵了然失笑,记起金池岸边曾拎着她葱绿的叶子对她说:“记得,下辈子做个平庸凡物,这样才能活得简单快活。”看来,这一世果真做个自在凡人,所有的孤寂冷落换来这一遭的万千宠爱于一身。
  “公主……”那老嬷嬷仍寸步不离地唤着,心中不解为何她们的公主自小便喜欢穿大一号的鞋子,即便总是不合脚而牵牵绊绊地摔倒无数次,也还是执拗地不听劝说。而此刻她正追着一只乌鸦疯跑得飞快,脸上一派欢喜,像见到什么宝贝。一路上侍卫宫女皆纷纷跪拜,恭敬施礼,更有端着蜜水茶点汗巾雨伞的下人快着步子紧紧相随。远远的高阁上白须的国王眼里只有宠溺。
  “她记得要穿鞋子,却忘记要换一双合脚的,”陆可风的眼里,宠溺不会比那国王少半分,“不过她总算是得偿所愿。”他想起那小参精的话,当初不顾生死地奔赴金城为的不过是唯一至亲能多看自己几眼,这样的梦想听来都不觉心酸。
  “其实当年老参王亦不是不肯疼爱她,只不过当初将她献给天庭已经心痛一次,知她要再次历劫,才忍着不去亲近,免得又痛一次。”云衣在旁轻声解释。
  说话间,那台面里的丫头终于停下脚步,抬头凝望栖落在桫椤枝头的乌鸦,那眼神似乎已穿透层层云朵直直看进陆可风眼中,他心头狠狠颤了一下,而后含着笑抹上云朵,万象熄灭。
  如此,便够了。
  整个绿珠岛都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但,也只能这般遥遥守护,生生世世千秋万载,又是否算作永恒?那片心形的桫椤叶子晃荡在胸口里,震荡起一片疼。
  “走,喝酒。”转身间一把夺过金一涵手中的酒壶,那被冷落半天的无趣公子任他一把搭上自己肩头也不拒绝。侧目看那风轻云淡的女子步子迤逦相随,顿觉天地之间,唯有此时此刻,才最是珍贵。
  即便知道她步步跟随的只是身边的那个鸟类。原来竟是这样同病相怜的处境,那么学着她的聪明,努力扮作个知己身份也未尝不好。或许也只有如此,在这了无终结的时光中才最是稳固。
  “使者不怨我吗?”
  “各位仙家孝敬丹君的美酒数不胜数,这点我可清楚,我再恨你也不会跟佳酿过不去。”
  一黑一红两位翩翩公子相挟而过,一众小仙惊艳回眸,何时仙界里多了这样一道风景?连投给云衣的眼神都多了几分妒忌。
  恩怨早已云烟寂灭,三人成行,从此漫长时光,且伴君大醉三千场。
  
  【绿珠】 创作谈
   其实看完这篇文你会发现,里面有个人物挺眼熟,当然前提是你看过很久之前那篇《墨珠》的话。某漠最近脑细胞懈怠得几近坏死,只能拉旧相识不停客串了。哦,对了,这篇文的初始灵感,是因为某天我在厨房翻出了上次冬令营时送给写手的礼物——一棵小人参。所以说,生活中处处有灵感嘛……不不不,其实某漠内心真正要说的是——所以说,要多给偶送礼物呀。奸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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