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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现已成为一种项目工程管理方式,被广泛应用到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相比于传统管理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优势较多。鉴于PPP融资模式与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属于新的研究领域,此次研究主要是探讨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应用PPP+EPC模式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有关项目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在发达国家中,PPP融资模式应用非常普遍。PPP融资模式属于公私合营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近年来,我国PPP融资项目数量多,资金需求大,因此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必须处理好相关问题,使各方实现共赢。EPC总承包模式属于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和EPC模式结合产生新的研究领域,可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1 PPP融资模式与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PPP+EPC模式是政府部门在PPP项目招标时,就明确投资人与总承包单位,投资人与承包单位形成联合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特点,组织研究项目可行性,同时开展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后,根据建设规模标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指标,通过PPP+EPC模式公开招标,以此确定投资人与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范围涉及到施工图纸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与运营等,全面负责工程质量、造价与安全。基于概念分析可知,PPP+EPC模式多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常情况下,政府和企业合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均可以称为PPP模式,合作方式不固定。所以在具体实践,PPP+EPC模式表现为BT+EPC、BOT+EPC等模式。从本质上看,PPP+EPC模式属于PPP融资模式的创新,主要表现为投资人、工程总承包商形成联合体。
2 城市基础设施应用PPP+EPC模式的机制要点
2.1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确保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时,须确保社会资本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成立项目公司后,社会资本方和项目企业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单位实施设计与施工业务,同时按合同约定,将可分包的业务,发包给其他施工設计单位。
2.2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具备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PPP项目中选择社会资本时,应当确保其具备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资质。成立项目公司后,中标单位和项目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方自行实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将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再次发包给其他设计与施工单位。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多是由总承包商自行实施。
不管采用以上哪种模式,都必须遵循“两标合并一标”的原则。PPP+EPC模式会增加PPP项目采购文件内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所以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较强实力,能够科学控制和管理项目前期投资、设计、建设施工与运营的全过程。
3 城市基础设施应用PPP+EPC模式的问题及操作建议
从当前发展可知,PPP+EPC模式的应用范围较窄,属于复合型模式,因此在实践应用中还存在较多问题。
3.1 PPP+EPC模式应用问题
在PPP+EPC模式下,采用一次招标方式,确定PPP项目社会投资方、工程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方主体为联合体的整体,还是只是社会资本方其中成员之一,这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针对牵扯到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的PPP项目来说,应当将政府作为采购方,合理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合作方自主建设、生产或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可知,合作方不能再次进行招标。在不考虑法律层面问题下,工程总承包方主体应当为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整体。规定指出,已经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的项目,可以自主建设、生产,或提供相关服务,但严禁再次招标。所以,工程总承包商应当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整体。
工程建设单位属于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参与到SPV公司建立中,在合法退出之前,SPV项目公司产生的债务,仍然处于建设单位承诺的出资范围与责任机制内。如果工程建设单位为总承包商,则单独承担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此时可能会获得不利结果。同时,当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获得项目建设效益,而作为工程总承包商角色时,就会忽略自己的投资人身份,无法更好地优化整合资源。
针对PPP+EPC模式存在的问题,可以在选择工程总承包商主体时,确定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整体;当工程建设单位为投资人时,在履行股东权利过程中,必须积极承担相关义务。
3.2 操作建议
第一,PPP项目可以应用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要求,将获得“两标并一标”资格的采购方式作为招标方式。但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否可以实现“两标并一标”还需要进一步探究。然而,PPP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提,如果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被PPP模式认可,那么在PPP+EPC模式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也是合理的采购方式。在实施PPP+EPC模式时,优先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如果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则必须在实施方案中说明。
第二,应用两阶段招标方式。由于PPP+EPC模式比较复杂,且PPP项目运营对于设计方案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可以应用两阶段招标方式,保证投标人尽早参与到方案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遵循统一化标准,给出现状条件、概念方案、功能需求与规划条件。同时要求投标人深化现有方案,确保所有设计方案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统一平台上编制项目技术方案与工程造价。在评标之前,应当和政府部门、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沟通,应用两阶段评标方式。在评标时,先进行EPC方案评标,之后进行报价评标。只有确保方案标满足要求,才能进行下一步报价评审。
第三,注重补偿未中标方。由于未中标方对方案完善作出贡献、鼓励投标人参与复杂投标的未中标人,需要给予金额补偿。
第四,优化设计投标竞价机制与回报机制:通常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作为合同价格形式,对于招标项目,必须在充分竞争基础上,合理确定合同总价。通过固定总价,能够促使社会资本方优化设计、整合资源,以此降低工程造价,全面提升项目效益。对于回报机制来说,尽管PPP模式承诺社会资本方,可以支付正常利润,然而总承包模式会加大社会资本方的风险系数,同样利润也会因此出现较大出入。在设置回报机制时,应当确保工程利润与工程风险高度匹配,确保社会资本方可以获得与风险匹配的利润。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PPP+EPC模式可以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但是分析发展现状可知,我国PPP+EPC模式应用局限性较大,因此必须做好交流沟通,处理好PPP+EPC模式实践问题,以此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卜炜玮,周振,林雪.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治理中的风险分担研究[J].建筑经济,2020,41(S1):224-227.
[2]张雁,方金生.基础设施PPP工程项目实施风险实证研究——以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为例[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22
(03):80-83+96.
[3]王岭,闫东艺,周立宏.财政负担导致基础设施PPP项目“落地难”吗?——基于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9,35(08):104-112.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PPP融资模式;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在发达国家中,PPP融资模式应用非常普遍。PPP融资模式属于公私合营模式,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近年来,我国PPP融资项目数量多,资金需求大,因此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必须处理好相关问题,使各方实现共赢。EPC总承包模式属于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PPP模式和EPC模式结合产生新的研究领域,可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1 PPP融资模式与EPC总承包模式概述
PPP+EPC模式是政府部门在PPP项目招标时,就明确投资人与总承包单位,投资人与承包单位形成联合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特点,组织研究项目可行性,同时开展初步设计。在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后,根据建设规模标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指标,通过PPP+EPC模式公开招标,以此确定投资人与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范围涉及到施工图纸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与运营等,全面负责工程质量、造价与安全。基于概念分析可知,PPP+EPC模式多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通常情况下,政府和企业合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均可以称为PPP模式,合作方式不固定。所以在具体实践,PPP+EPC模式表现为BT+EPC、BOT+EPC等模式。从本质上看,PPP+EPC模式属于PPP融资模式的创新,主要表现为投资人、工程总承包商形成联合体。
2 城市基础设施应用PPP+EPC模式的机制要点
2.1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确保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时,须确保社会资本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成立项目公司后,社会资本方和项目企业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单位实施设计与施工业务,同时按合同约定,将可分包的业务,发包给其他施工設计单位。
2.2 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具备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PPP项目中选择社会资本时,应当确保其具备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资质。成立项目公司后,中标单位和项目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方自行实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将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再次发包给其他设计与施工单位。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多是由总承包商自行实施。
不管采用以上哪种模式,都必须遵循“两标合并一标”的原则。PPP+EPC模式会增加PPP项目采购文件内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所以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较强实力,能够科学控制和管理项目前期投资、设计、建设施工与运营的全过程。
3 城市基础设施应用PPP+EPC模式的问题及操作建议
从当前发展可知,PPP+EPC模式的应用范围较窄,属于复合型模式,因此在实践应用中还存在较多问题。
3.1 PPP+EPC模式应用问题
在PPP+EPC模式下,采用一次招标方式,确定PPP项目社会投资方、工程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方主体为联合体的整体,还是只是社会资本方其中成员之一,这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针对牵扯到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的PPP项目来说,应当将政府作为采购方,合理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合作方自主建设、生产或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可知,合作方不能再次进行招标。在不考虑法律层面问题下,工程总承包方主体应当为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整体。规定指出,已经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的项目,可以自主建设、生产,或提供相关服务,但严禁再次招标。所以,工程总承包商应当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整体。
工程建设单位属于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参与到SPV公司建立中,在合法退出之前,SPV项目公司产生的债务,仍然处于建设单位承诺的出资范围与责任机制内。如果工程建设单位为总承包商,则单独承担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此时可能会获得不利结果。同时,当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获得项目建设效益,而作为工程总承包商角色时,就会忽略自己的投资人身份,无法更好地优化整合资源。
针对PPP+EPC模式存在的问题,可以在选择工程总承包商主体时,确定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整体;当工程建设单位为投资人时,在履行股东权利过程中,必须积极承担相关义务。
3.2 操作建议
第一,PPP项目可以应用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要求,将获得“两标并一标”资格的采购方式作为招标方式。但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否可以实现“两标并一标”还需要进一步探究。然而,PPP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的前提,如果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被PPP模式认可,那么在PPP+EPC模式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也是合理的采购方式。在实施PPP+EPC模式时,优先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如果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则必须在实施方案中说明。
第二,应用两阶段招标方式。由于PPP+EPC模式比较复杂,且PPP项目运营对于设计方案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可以应用两阶段招标方式,保证投标人尽早参与到方案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遵循统一化标准,给出现状条件、概念方案、功能需求与规划条件。同时要求投标人深化现有方案,确保所有设计方案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统一平台上编制项目技术方案与工程造价。在评标之前,应当和政府部门、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沟通,应用两阶段评标方式。在评标时,先进行EPC方案评标,之后进行报价评标。只有确保方案标满足要求,才能进行下一步报价评审。
第三,注重补偿未中标方。由于未中标方对方案完善作出贡献、鼓励投标人参与复杂投标的未中标人,需要给予金额补偿。
第四,优化设计投标竞价机制与回报机制:通常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作为合同价格形式,对于招标项目,必须在充分竞争基础上,合理确定合同总价。通过固定总价,能够促使社会资本方优化设计、整合资源,以此降低工程造价,全面提升项目效益。对于回报机制来说,尽管PPP模式承诺社会资本方,可以支付正常利润,然而总承包模式会加大社会资本方的风险系数,同样利润也会因此出现较大出入。在设置回报机制时,应当确保工程利润与工程风险高度匹配,确保社会资本方可以获得与风险匹配的利润。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PPP+EPC模式可以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但是分析发展现状可知,我国PPP+EPC模式应用局限性较大,因此必须做好交流沟通,处理好PPP+EPC模式实践问题,以此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卜炜玮,周振,林雪.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合同治理中的风险分担研究[J].建筑经济,2020,41(S1):224-227.
[2]张雁,方金生.基础设施PPP工程项目实施风险实证研究——以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为例[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22
(03):80-83+96.
[3]王岭,闫东艺,周立宏.财政负担导致基础设施PPP项目“落地难”吗?——基于城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9,35(08):10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