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大屯矿区公安处侦破了一起奸淫幼女案件。年仅15岁的初中生张XX在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奸淫幼女九名。被害的幼女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才6岁。张犯在实施犯罪时,手段残忍,气焰嚣张:他曾数次手持小刀,威迫幼女就范,有的幼女被他奸淫达五次之多;他曾两次同时对二名幼女进行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