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刊讯10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91号)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此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