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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并提出《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