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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进行商业活动的基本原因是生存需要。在沙勿略传教日本期间,经资来源是马六甲地方长官赠送的30桶上等胡椒。随着传教活动的开展,经费缺口越来越大。最迟在1571年,耶酥会开始进行有组织的商业活动。在范礼安首次远东巡视期间,这一活动被制度化了。他与澳门商人行会订立契约,每年为教会提供50担生丝份额,并任命专事此职的管区代表负责商品储备及流通、销售、资金调配等商务活动。耶酥会士的商业活动在教会内外引起轩然大波,教皇、耶酥会总会长及葡萄牙国王多次下令禁止,教会内外的派系之争又使得这一争执趋于复杂,但生存需要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