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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规定,考评范围包括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