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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问题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在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众多实际问题的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充分意识到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而且,在很多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获得国务院通过,重庆、浙江、海南、河南、广西、云南、新疆、湖南等省、自治区也已颁布了地方性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