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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字[2015]32号市民政局:你局《关于华冠路等道路、桥梁、隧道命名和调整起止点的请示》(济民发[2015]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位于高新区辖区内经十路南侧,东起凤凰路西至舜华南路的道路命名为华冠路;二、同意将位于高新区辖区内华冠路南侧,东起凤凰路西至舜华南路的道路命名为华悦路;三、同意将位于高新区辖区内华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