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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贝发集团、奇瑞集团的案子,以及跟踪西方商业外观领域的立法和司法动态,本文提出了我国企业保护自有商业外观、规避商业外观侵权的几种思路。本文还主张,国家专利局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部除了接受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应当接受商业外观注册申请。这个制度创新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商业外观领域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