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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来劳动教养制度为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与立法精神相矛盾,与刑罚比例不平衡,制约监督不完善的弊病。随着被劳动教养人员数量大幅度减少,针对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法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不断提升,使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可行性日益显现。要严格控制审批、逐步清理在所劳动教养人员,适时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及时填补其废止后的法律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