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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指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现有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目标的活动和过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
一、政府转变职能,树立服务意识,建立与社会联动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传统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政的领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把它作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合作伙伴。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由于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政府的态度、姿态非常重要。政府开放的态度和自信的姿态,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健。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未来我国社会管理范畴的调整目标是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管理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必须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当代中国政府转型的主题。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或可成为我国超越发展型政府(国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次契机。毫无疑问,在社会矛盾多发、经济结构转型、世界格局多变的新历史时期,政府必须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需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政府在致力于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建立粗放式管理与精细式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
社会管理在本质上就是社会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一)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二)社会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社会管理就是社会服务。
(三)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观念。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三、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任何社会都有矛盾存在,社会主义也包括在内。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是社会稳定的保证、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管理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各项职能应该回归社会。劳动群众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才能解决利益矛盾。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及其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 ,切实提高群众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落实农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健全组织体系。继续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组织、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整体合力。三是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各项功能的整合。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真正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起来,使群众从村民自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公众参与与政府协作的管理模式,提高公众对社会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依靠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渠道是社会组织。要对群众加强民主法制教育,使群众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实现社会和谐,最终要靠人民群众自己。要采取多种形式、开通多种渠道让群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由于旧的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民众的社会管理意识受到较大的压抑,提高民众对于社会管理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只有提高民众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才能在根本上促进民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改变政府主导、政府管理的旧模式,促使社会管理中群众的角色从“被管理者”转变为“管理者”。只有公众积极参与,与政府积极协作,社会管理才能够达到最佳的优化配置效果。
(三)全力构建基层社区服务体系,管理型服务和服务型管理互相渗透。社区服务是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我们要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特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构筑起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依托、志愿性服务为补充的相互衔接的基层社区化服务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真正使各阶层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首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各种政府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重点开展社会保障、社区卫生、社区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安全、社区就业、计划生育及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民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其次,培育志愿性服务。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政府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广泛开展便民利民、助老扶幼、扶残助残、纠纷调解、环境保护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等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倡导民众和同区域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困难群体实行辅助性生活救助。利用公益性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体生产生活。
良好的社会管理是人类生活井然有序、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繁荣和富强的重要保障。人类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必须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关系,将社会合意作为与经济绩效平行进展的规范目标,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生活幸福美满,国家长治久安的蓝图。政府必须担负起处理社会冲突、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等管理职能。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武桥镇人民政府)
一、政府转变职能,树立服务意识,建立与社会联动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传统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政的领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作用,把它作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合作伙伴。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由于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政府的态度、姿态非常重要。政府开放的态度和自信的姿态,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健。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未来我国社会管理范畴的调整目标是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管理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必须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当代中国政府转型的主题。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或可成为我国超越发展型政府(国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次契机。毫无疑问,在社会矛盾多发、经济结构转型、世界格局多变的新历史时期,政府必须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尤其需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政府在致力于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建立粗放式管理与精细式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
社会管理在本质上就是社会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一)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二)社会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社会管理就是社会服务。
(三)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观念。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三、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任何社会都有矛盾存在,社会主义也包括在内。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是社会稳定的保证、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管理体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各项职能应该回归社会。劳动群众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才能解决利益矛盾。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及其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 ,切实提高群众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落实农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健全组织体系。继续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基层自治组织体系,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组织、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整体合力。三是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各项功能的整合。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真正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起来,使群众从村民自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公众参与与政府协作的管理模式,提高公众对社会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依靠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渠道是社会组织。要对群众加强民主法制教育,使群众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实现社会和谐,最终要靠人民群众自己。要采取多种形式、开通多种渠道让群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由于旧的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民众的社会管理意识受到较大的压抑,提高民众对于社会管理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只有提高民众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才能在根本上促进民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改变政府主导、政府管理的旧模式,促使社会管理中群众的角色从“被管理者”转变为“管理者”。只有公众积极参与,与政府积极协作,社会管理才能够达到最佳的优化配置效果。
(三)全力构建基层社区服务体系,管理型服务和服务型管理互相渗透。社区服务是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我们要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特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构筑起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基础、社会化服务为依托、志愿性服务为补充的相互衔接的基层社区化服务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真正使各阶层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首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各种政府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重点开展社会保障、社区卫生、社区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安全、社区就业、计划生育及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民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其次,培育志愿性服务。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政府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广泛开展便民利民、助老扶幼、扶残助残、纠纷调解、环境保护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等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倡导民众和同区域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困难群体实行辅助性生活救助。利用公益性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体生产生活。
良好的社会管理是人类生活井然有序、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繁荣和富强的重要保障。人类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必须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关系,将社会合意作为与经济绩效平行进展的规范目标,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生活幸福美满,国家长治久安的蓝图。政府必须担负起处理社会冲突、协调社会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等管理职能。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武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