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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牧民》有言:“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尽绝,就会使国家由倾到危,由覆到灭。古人将“礼、义、廉、耻”放在立国安邦的高度,足见其重。当前,在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下,如何在千头万绪中找到为政之道?笔者认为,可以从古人倡导的“礼、义、廉、耻”中得到一些启发。
礼不逾节,则上位安
礼,在古代社会规范着人的道德和行为,深含着人类对宇宙天地的敬畏,对和谐的追求,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矫正与协调。孔子说:“为国以礼”。荀子云:“国之命在礼。”《管子·牧民》云:“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认为,礼能让人们安于其位,尽心做好当做的事。
何为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可见礼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规则,所谓“礼达而分定”、“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
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这些就是今天党员、干部要讲的“礼”。只有讲好这些礼,演好自己的角色,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办好事。所谓“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
党员、干部应如何讲“礼”?
党员、干部要做以人为本的先行者,和谐社会的践行者,认准自己的位置。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全身心投入群众工作,如开展的干部大走访、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三进三同”等活动,就应该以“礼”服务于民。党员干部应该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民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让各阶层的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的局面。
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
义,有“善”、“正”的意思,被视为一种至高的人生价值观。墨子认为:“义者,正也。”《易经》解释说,义是“直其正也,方其义也”。《管子》则认为,“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意为有义就不会妄自求进,不妄自求进,人们就不巧谋欺诈,其核心要义就是公平、正直。
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强调“义”,就是要讲正气、讲正义、讲公平、讲公正。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干部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其观念和《管子》之“义”一脉相承。
我们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正直之气、浩然之气,度义而后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含含糊糊,模棱两可;更不能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做到不妄自求进,不巧谋欺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何愁党风不正!
廉不蔽恶,则行自全
廉,一种无私的公德气度。《官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廉生威。”一个国家的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直接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到执政党地位巩固和国家安危,所以,《管子》云:“廉不蔽恶,则行自全。”也就是说,有廉,就不会掩饰过错,行为就自然端正。作为党员干部既然廉洁自爱,自然就不让污垢沾身,更不会自欺欺人,掩饰污垢,而总是主动、自觉地清理自己的肌体,检讨自己的过错。
在我国,凡堪称廉洁典范者,无不具备知错即改的风格,而绝不文过饰非。清代,曾任江苏廉访使的林则徐便是“廉不蔽恶”的践行者和示范者。他在自己的大堂两旁亲自撰书了一副对联:求通民情,愿闻己过。不仅号召人们揭发贪官污吏,而且鼓励人们给自己多提意见,他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后来,果真有百姓对他“纳谏”过程中手下人的假公济私提出忠告,他便很透明地处理了此事,一时传为美谈。
新时期的党员、干部也需要洁身自好,视廉为宝。十七届四中全会也指出,反腐倡廉,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党员、干部要随时随地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抵御住物欲横流,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抑制住欲望、把持住关口,不断提高廉洁律己的自觉性,少一些私心杂念,多一些自警自省;少一份急躁轻浮,多一点冷静稳重,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如果党员、干部没有廉洁自爱的品行,那么,在金钱、权利面前,就必然会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当然,光靠个人修养廉德是不够的,还要治贪,才能最终保证廉洁。清代进士王命岳在《惩贪议》一文中指出:“致理必在惩贪,惩贪莫先旌廉。”《淮南子·氾论训》有这样一段文字说:“齐威王设大鼎于庭中,而数无盐令曰:‘子之誉日闻吾耳。察子之事,田野芜,仓禀虚,囹圄实,子以奸事我者也。’乃烹之。齐以此三十岁道路不拾遗。”齐威王采用“烹之”的严刑惩罚了说假话,办假事的官吏,对其他官吏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从此齐国天下大治。因此,“廉”还需要约束机制的规范,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涉腐,更要保持对腐败惩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耻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耻,是一种自知与自尊的德性。《孟子》曰:“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所以耻,是人们反躬自省的要求。《谷梁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说:“君不使无耻。无耻,则随心所欲,无所不为,无恶不作。”因此,党员干部为人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耻,才会达到《管子》所言的,“耻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当前,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员干部就应该要以这些人、这些事为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明确荣辱、认清责任、慎用权力上下功夫;在言行一致、弃耻扬荣、自我改造上下功夫;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坚持“慎独”上下功夫。把尊荣斥辱、为荣去耻的观念渗透到实际工作中。
当今,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风口浪尖,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如何在瞬息万变中立于不败之地?对话群贤,求策问计,或许我们能在古人提倡的礼、义、廉、耻中找到为政之道。
(作者系中共奉节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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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是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著述总集,共24卷,85篇,今存76篇。其思想内容驳杂而丰富,既是管仲及其学派的思想记录,又综合反映了法、儒、道、阴阳等多家学派的观点,还涉及了天文、舆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其中,《牧民》是全文首篇,全面反映了管仲的治国理念和施政措施,亦是全书的思想总纲。
原著选读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
(图:无牙子)
礼不逾节,则上位安
礼,在古代社会规范着人的道德和行为,深含着人类对宇宙天地的敬畏,对和谐的追求,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矫正与协调。孔子说:“为国以礼”。荀子云:“国之命在礼。”《管子·牧民》云:“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认为,礼能让人们安于其位,尽心做好当做的事。
何为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可见礼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规则,所谓“礼达而分定”、“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
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党员干部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这些就是今天党员、干部要讲的“礼”。只有讲好这些礼,演好自己的角色,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办好事。所谓“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
党员、干部应如何讲“礼”?
党员、干部要做以人为本的先行者,和谐社会的践行者,认准自己的位置。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全身心投入群众工作,如开展的干部大走访、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三进三同”等活动,就应该以“礼”服务于民。党员干部应该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民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让各阶层的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共处的局面。
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
义,有“善”、“正”的意思,被视为一种至高的人生价值观。墨子认为:“义者,正也。”《易经》解释说,义是“直其正也,方其义也”。《管子》则认为,“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意为有义就不会妄自求进,不妄自求进,人们就不巧谋欺诈,其核心要义就是公平、正直。
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强调“义”,就是要讲正气、讲正义、讲公平、讲公正。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干部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其观念和《管子》之“义”一脉相承。
我们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正直之气、浩然之气,度义而后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含含糊糊,模棱两可;更不能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做到不妄自求进,不巧谋欺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何愁党风不正!
廉不蔽恶,则行自全
廉,一种无私的公德气度。《官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廉生威。”一个国家的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直接关系民心向背,关系到执政党地位巩固和国家安危,所以,《管子》云:“廉不蔽恶,则行自全。”也就是说,有廉,就不会掩饰过错,行为就自然端正。作为党员干部既然廉洁自爱,自然就不让污垢沾身,更不会自欺欺人,掩饰污垢,而总是主动、自觉地清理自己的肌体,检讨自己的过错。
在我国,凡堪称廉洁典范者,无不具备知错即改的风格,而绝不文过饰非。清代,曾任江苏廉访使的林则徐便是“廉不蔽恶”的践行者和示范者。他在自己的大堂两旁亲自撰书了一副对联:求通民情,愿闻己过。不仅号召人们揭发贪官污吏,而且鼓励人们给自己多提意见,他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后来,果真有百姓对他“纳谏”过程中手下人的假公济私提出忠告,他便很透明地处理了此事,一时传为美谈。
新时期的党员、干部也需要洁身自好,视廉为宝。十七届四中全会也指出,反腐倡廉,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党员、干部要随时随地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抵御住物欲横流,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抑制住欲望、把持住关口,不断提高廉洁律己的自觉性,少一些私心杂念,多一些自警自省;少一份急躁轻浮,多一点冷静稳重,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如果党员、干部没有廉洁自爱的品行,那么,在金钱、权利面前,就必然会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当然,光靠个人修养廉德是不够的,还要治贪,才能最终保证廉洁。清代进士王命岳在《惩贪议》一文中指出:“致理必在惩贪,惩贪莫先旌廉。”《淮南子·氾论训》有这样一段文字说:“齐威王设大鼎于庭中,而数无盐令曰:‘子之誉日闻吾耳。察子之事,田野芜,仓禀虚,囹圄实,子以奸事我者也。’乃烹之。齐以此三十岁道路不拾遗。”齐威王采用“烹之”的严刑惩罚了说假话,办假事的官吏,对其他官吏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从此齐国天下大治。因此,“廉”还需要约束机制的规范,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涉腐,更要保持对腐败惩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耻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耻,是一种自知与自尊的德性。《孟子》曰:“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所以耻,是人们反躬自省的要求。《谷梁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说:“君不使无耻。无耻,则随心所欲,无所不为,无恶不作。”因此,党员干部为人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耻,才会达到《管子》所言的,“耻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当前,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员干部就应该要以这些人、这些事为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明确荣辱、认清责任、慎用权力上下功夫;在言行一致、弃耻扬荣、自我改造上下功夫;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坚持“慎独”上下功夫。把尊荣斥辱、为荣去耻的观念渗透到实际工作中。
当今,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风口浪尖,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如何在瞬息万变中立于不败之地?对话群贤,求策问计,或许我们能在古人提倡的礼、义、廉、耻中找到为政之道。
(作者系中共奉节县委书记)
链接
《管子》是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著述总集,共24卷,85篇,今存76篇。其思想内容驳杂而丰富,既是管仲及其学派的思想记录,又综合反映了法、儒、道、阴阳等多家学派的观点,还涉及了天文、舆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其中,《牧民》是全文首篇,全面反映了管仲的治国理念和施政措施,亦是全书的思想总纲。
原著选读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
(图:无牙子)